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相关处室、厅直相关单位:
为推动农产品“三品一标”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部启动“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农产品品质提升”“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和“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四大行动(以下简称“四大行动”)。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的通知》(农质发〔2022〕8号)精神,我厅制定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厅成立由分管厅领导为组长,厅发展规划处、计划财务处、乡村产业发展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市场与信息化处、科技教育处、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管理处、种业管理处、省土壤肥料工作站、省植保植检站、省农药检定所、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产品“三品一标”工作领导小组,重点负责四大行动的统筹协调。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承担日常工作。
二、强化政策保障。利用涉农资金项目,加大对四大行动重点任务的支持力度,将四大行动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等项目统筹实施,将四大行动落实情况纳入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认证认定、参评参展、示范创建和信用管理的重要核查内容。
三、强化技术支撑。加强产学研结合,建立专家指导组,依托优势单位搭建相关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标准制修订等技术平台,加快相关技术、标准、装备的研制,组织有关技术单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参与试验研究和示范推广。及时总结四大行动成效和经验做法,提炼和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深入开展技术培训、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活动,扩大辐射带动范围,不断提升行动实施成效。
四、强化机制建设。建立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目录制度,突出全程质量控制和特征品质,发展以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为重点的优质农产品。完善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管理机制。全面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加强与网格化管理、风险监测、质量追溯、信用监管和质量认证衔接;建立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监督评估机制,按照“谁认证、谁监管”原则,强化证后监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纳入农安信用管理,构建国律自律他律相结合的农安治理机制。完善农业生产标准化推进机制,抓好示范引领和督促整治,推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两个“三品一标”协同发展。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新媒体等各类媒体媒介,广泛开展“三品一标”典型经验、运行模式等方面的宣传报道,持续加大基地产品的宣传推介、产销对接和市场培育。利用中国中部(湖南)农博会、湖南省农产品“身份证”平台等渠道,扩大展示推介,推动“湘品”出湘。
各市州要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落实好本市州实施方案,于12月15日前,将本级四大行动方案、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我厅。联系人: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李维峰,18711023213;省绿色食品办公室邱建,13755133983。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1月24日
附件1 湖南省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是农业高质量发展的主攻方向,是城乡居民消费升级的必然要求。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农业农村部统筹推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两个“三品一标”和省委省政府“端稳端牢中国粮、做优做香湖南饭”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实施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既要保数量,也要保多样、保质量”要求,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以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为目标,坚持绿色导向和标准引领,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全程质量控制农产品为重点,聚力优化生产布局、培育生产主体、严格认证管理、提升设施水平,扶持发展一批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重点市、县,做优做强生产供给体系,为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标准引领,质量第一。健全优质农产品生产相关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过程控制、质量分级、基地建设等标准,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强化全链条监管,严守安全“底线”,提升品质“高线”。
———优化供给,分类推进。对标城乡居民对高品质农产品需求,立足各地市场定位和资源禀赋,优化布局,突出优势,强化特色,分类推进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着力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把优质农产品生产的源头关。净化产地环境,推行绿色生产方式,促进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将生态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产业优势。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政府在产业规划、政策支持、资金投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强化省市县协同和示范带动。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的优质优价机制,增强农民、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基地建设的积极性。
三、工作目标
力争建设国家级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市2-3个、国家级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县20个、国家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200个;建设省级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县50个,省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500个,形成以基地为核心的优质农产品生产供给体系。到“十四五”末,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总数达到4000个以上,绿色优质农产品产量占全部农产品的比重提升到20%。
四、实施重点
(一)强化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布局和建设。聚焦稳产保供和消费升级,推动各地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为重点,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相关建设标准,科学布局,建设一批产地清洁、生产绿色、全程贯标、品质优良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重点打造4类基地:突出精品定位,打造绿色食品生产和原料基地,重点建设好40个左右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200个省级以上绿色食品示范基地;突出生态环保,打造有机农产品基地,全省建设40个有机农产品标准化基地;突出特征品质,打造地理标志农产品核心基地,每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建设1个核心基地,列入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和省里特色品牌建设项目的,建设2-3个核心基地;突出全程控制,抓好农业标准化生产,打造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支持在优势区域,主要依托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等平台,打造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市、县。(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牵头,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管理处、省植保植检站、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具体实施)
(二)建立健全绿色优质农产品标准体系。围绕主导品种,按照“有标贯标、缺标补标、低标提标”的原则,加快产地环境、品种种质、生产技术、投入品管控、加工储运、包装标识、分等分级、品牌营销等方面标准的修订,建立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构建农产品品质核心指标体系,制定质量分级标准,开展优质农产品品质评价。分类制定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标准,推动基地按标建设。(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牵头,厅乡村产业发展处、市场与信息化处、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管理处、种业管理处、省土壤肥料工作站、省植保植检站、省农药检定所、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具体实施)
(三)集成推广可持续的绿色生产模式。加强产地环境保护,严防工业“三废”、不符合标准的畜禽粪污和投入品废弃物等污染基地环境。加强产学研合作,推行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等绿色模式,支持应用绿色生资,推广减肥减药、有机肥替代化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绿色生产技术。依托优质农产品科技成果转化试验站,开展定位监测及绿色发展效益评估。持续推动“湘江源”蔬菜大湾区蔬菜基地建设,打造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模式。(厅科技教育处牵头,厅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管理处、种业管理处、省土壤肥料工作站、省省植保植检站、农药检定所、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具体实施)
(四)严格实施按标生产和生产档案制度。推动生产操作规程“进企入户”,制定与生产模式相配套的标准综合体和生产操作规程,编制简明易懂的生产模式图、操作明白纸和风险管控手册,推动标准落地。继续鼓励生产基地设立绿色有机地标农产品公示标牌,标明基地的种养品种、范围规模、技术措施、责任主体等内容。指导基地建立农事操作和生产资料档案,严格落实生产记录、种植养殖用药记录等制度,加强生产过程统一管理。(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牵头,厅科技教育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管理处、省植保植检站、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具体实施)
(五)强化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加强基地内检员队伍建设,明确生产者主体责任,落实自控自检要求,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建立健全信用档案,推动质量安全情况公示公开。加强质量追溯管理,推动建立信息化质量控制体系,探索智慧监管模式。加强基地的日常巡查和监督抽查。严格认证管理,加强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的风险监测和证后监管。加强经销商、消费者的质量安全社会化监督。(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牵头,省绿色食品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具体实施)
(六)提升基地辐射示范带动能力。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基地建设,培育壮大生产主体。支持依托基地,打造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精品品牌,建立优质优价机制。支持基地开展专业化全程化生产技术服务,鼓励发展“公司+基地+农户”、订单农业等模式,通过统一品种、统一技术、统一管理,促进产业与标准、技术、品牌、服务深度融合,带动区域产业升级和农民增收。(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牵头,厅乡村产业发展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市场与信息化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管理处、种业管理处、省土壤肥料工作站、省植保植检站、省农药检定所、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具体实施)
五、实施步骤
根据农业农村部统一要求,建立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重点市、县目录制度。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经按标建设、市级验收、省厅复核后纳入省级目录管理。通过强化政策驱动、政府推动、市场拉动、示范带动等手段推动建设。
(一)制定方案。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牵头组织制定基地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发布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重点市、县目录。
(二)组织申报。各市州农业农村局以绿色优质为导向,组织开展申报初审,择优推荐上报。
(三)按标建设。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会同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等有关单位,分类制定相关基地建设标准及重点市、县标准。按照农业农村部的要求,做好国家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验收。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基地建设标准组织有关县市区开展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申报、建设,并做好省级优质农产品基地的验收。
(四)复核公布。对农业农村部复核公布的国家级生产基地和重点市县,直接纳入省里的目录管理。对省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由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会同相关单位,对各市州验收合格的生产基地和重点县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纳入目录管理,按程序向社会公布。
(五)动态管理。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本区域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重点市、县的监督指导、日常管理,省厅将不定期组织督促指导,对于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或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从目录中删除。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三品一标”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指导服务,推动措施落实。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成立相应的推进工作组和专家咨询组,细化实施方案,强化任务落实。基地所在地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整合有关资源,抓好具体实施。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等单位要发挥体系作用,做好相关组织和技术指导。
(二)加强政策扶持。各市州农业农村局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融合有关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开展农产品基地建设行动,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工程、智慧农业技术创新工程等项目和农业品牌培育和国省两级农业产业融合项目、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特色产业园、农业合作社示范创建等工作中,统筹对基地建设给予支持。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向重点市、县和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倾斜。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地产品申请绿色、有机等农产品认证。
(三)加强技术支撑。厅直相关部门和各市州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重点市、县建设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重点市、县要与有关科研院所建立合作机制,建立技术专家组,示范先进技术装备,推广绿色生产模式,提升产品质量品质。研究制定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等高质量发展指标,将基地作为重要测算依据。
(四)加强产销对接。持续加大基地产品的宣传推介、产销对接和市场培育。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新媒体等各类媒体媒介,广泛宣传报道。利用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中部(湖南)农业博览会”等平台渠道,扩大展示推介。探索网红、新农人等参与“三品一标”农产品宣传推销模式。各地及时总结建设成果,宣传经验做法,为行动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2 湖南省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农业农村部统筹推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两个“三品一标”的部署要求,深入实施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论述和在湖南考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对标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需求,聚焦我省农业优势特色千亿产业和地方特色农产品,以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升农产品品质和特色为目标,围绕优良品种、绿色技术、标准体系、品质评价等关键环节,聚集资源要素,强化科技支撑,突出集成示范,不断创新技术模式和发展机制,建立健全农产品品质保障体系,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有效供给,一以贯之推进发展精细农业,提升“湘”字号农产品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促进质量兴农和乡村振兴。
二、工作原则
———坚持标准引领。建立健全绿色优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注重农产品品质指标及有关标准研制,推动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实施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打造高标准品质提升示范典型,引领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现代农业转型升级。
———坚持绿色导向。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创新绿色发展模式,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加强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管理,培育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
———坚持守正创新。坚持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理念不动摇。在保护发展传统特色品种和生产方式的基础上,集成创新先进绿色生产技术,推动农业生产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使优质特色农产品可展示、可量化、可感知。
———坚持系统提升。以产品为主线,以优良品种、产地环境、生产模式、品质评价、包装标识等为重点,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强化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提升农产品优质化、特色化水平。
三、工作目标
突出湖南农业产业特色和优势,在全省推进“五个一百”建设,争创全国“五个十”,培优100个省级区域特色品种,集成推广100项省级绿色生产技术,构建100项省级农产品特征品质指标体系,制修订100个省级区域性生产操作规程和质量等级标准,建设100个省级优质农产品科技成果转化试验站。为全国“五个一百”推荐湖南典型,打造湖南样板,力争国家级区域特色品种、绿色生产技术、农产品特征品质指标体系、区域性生产操作规程和质量等级标准制修订、优质农产品科技成果转化试验站建设各10个(项)。到“十四五”末,通过技术集成和模式创新,构建一套标准化引领品质提升的技术模式和推进机制,全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数量达到4000个以上,优质特色农产品结构不断优化、供给数量明显增长、质量效益显著提升。
四、实施重点
(一)培优区域特色品种。坚持种质保护与品种培优相结合,挖掘传统品种优良基因,加强稻谷、生猪、大豆、柑橘、茶叶、辣椒、土着鱼类等优质常规品种和黔邵花猪、滨湖水牛、马头山羊、东安鸡等地方特色品种提纯复壮,保护核心种质资源。加强适用于减肥减药、生态循环等绿色生产方式种质种苗的选育培育,开展镉低积累水稻、瘦肉型生猪、“三高两低”油菜、抗病草鱼等优质品种培育,抓好老桔园品改低改和低产老茶园品改,调优种质品种结构。建设一批省级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和省级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升级一批生猪、肉鸡、肉牛、肉羊等国家级核心育种场和扩繁基地,创建一批国家级水产原种场、省市级水产良种场,提升特色农产品苗种供给能力。(厅种业管理处牵头,厅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管理处、省植保植检站、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具体实施)
(二)集成推广绿色生产技术。集成创新一批产地清洁、品种培优、节水灌溉、减肥减药、废弃物循环利用、农产品收储运和加工等绿色生产技术模式。大力发展优质湘米产业,推广“早专晚优”“一季优质稻+一季油菜”等轮作模式,持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污染耕地防治与种植结构调整。实施经济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集成推广果菜茶营养诊断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有机肥替代化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开展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结合5G、物联网技术,打造“智慧渔业”。支持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基地推行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绿色清洁生产模式。(厅科技教育处牵头,厅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管理处、种业管理处、省土壤肥料工作站、省植保植检站、省农药检定所、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具体实施)
(三)编制区域性生产操作规程。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的要求,突出加强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加快产地环境、投入品管控、农兽药残留、产后处理、储运保鲜、产品加工、品牌打造等关键环节标准的制修订,优先建立柑橘、生猪、茶叶等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加强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制修订,组织编印科普手册、明白纸、操作卡、挂图和风险防控手册。启动生产操作规程“进企入户”行动,加强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的标准化生产培训,提升按标生产意识和水平。遴选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担任“链主”,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广大小农户发展标准化生产。(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牵头,乡村产业发展处、厅市场与信息化处、科技教育处、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管理处、种业管理处、省土壤肥料工作站、省植保植检站、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具体实施)
(四)构建特征品质指标体系。运用现代检验检测手段,比照国内外相关产品指标参数和先进标准,开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特征品质评价和指标监测,厘清产品品质与独特地域和独特生产方式关联,加强特色品质保持技术集成和试验转化。选择外观、质构、风味等方面关键指标,构建产品特征品质指标体系,实施品质评价,建立地理标志农产品品质数据库,强化产品特色挖掘,提高市场辨识度和认可度。(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牵头,厅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管理处、种业管理处、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具体实施)
(五)开展品质提升集成示范。聚焦地方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发挥科研院校、农技推广、企业的科技研发、生产实践、技术集成、示范推广优势,以优质农产品基地为主要载体,围绕品质提升,加强优良品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品质评价等集成示范。推动建立优质农产品科技成果转化试验站,加强技术性能评价和生态效益评估。(厅科技教育处牵头,厅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管理处、种业管理处、省植保植检站、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具体实施)
五、实施步骤
以农业优势特色千亿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为依托,采取“边试验、边集成、边示范、边推广”的模式,开展省级“五个一百”建设,总结凝炼农产品品质提升技术模式和推进机制,做好相关评估验证,向农业部推荐创建成果,争创全国“五个十”典型。
(一)制定方案。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农产品品质提升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
(二)组织创建。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和省绿色食品办公室会同厅系统相关主管单位及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并加强与农业农村部相关司局及任务牵头单位的对接,组织开展省级“五个一百”创建工作。
(三)总结推荐。我厅根据创建情况,组织相关专家对省级“五个一百”实施情况的初评,并协助农业农村部做好评估验证和成果推荐工作。
(四)示范推广。在农业农村部的指导下,联合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并加强推广运用,引导农产品生产者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提升服务水平,并做好总结报送。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农产品“三品一标”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的统筹协调与工作调度,切实发挥各成员单位产业行业技术优势和职能作用。各市县要细化方案、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形成上下联动、多方协同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政策扶持。依托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等有关项目资金,支持农产品品种培优、技术推广、标准制订、品质评价、示范应用等工作。强化信息共享,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扩大信贷规模,支持农产品品质提升。
(三)加强应用推广。要组织有关技术单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参与试验研究和示范推广,加快推进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运用。支持科研机构开展创新研究,加快选育突破性品种,创新绿色生产技术装备。
附件3 湖南省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需求,促进农产品优质优价,增强农业发展内生动力,实施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的通知》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为重点,以提高优质农产品市场占有率为目标,加强品牌培育,突出营销推广,推动产销衔接,实现优质优价,全产业链拓展增值增效空间,不断提升农业品牌市场号召力、竞争力和影响力,引领产业提质增效,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推动消费提质扩容。
二、工作原则
———质量第一,品牌提升。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夯实农业品牌质量基础,提升品牌发展实力,将优质农产品打造成为政府信任、企业信服、公众信赖的优秀品牌。
———创新方式,产销联动。充分调动和发挥地方资源、媒体资源优势,创新产销对接模式,拓展营销促销策略,加强产品推介和专业市场建设,营造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的良好氛围。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监督、服务中的推动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优质优价市场机制,增强优质农产品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以全面叫响农产品“三品一标”为核心,持续培育一批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持续打造一批公益宣传平台,持续开展一批标志性宣贯活动,不断提升市场对优质农产品认知度和美誉度。按照全国“十百千万”工程的部署,在全省开展“五个一”工程建设,建立全省一网(进一步优化农产品“身份证”管理平台电商功能)、一市一馆(在14个市州中心城区建设电商专馆)、一县一柜(在100个县市区设立市场专柜)、一乡一区(在1000个乡镇集市开辟销售专区)、一企一员(在10000个规模企业培养推广专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充分调动生产主体发展优质农产品的积极性。
四、重点任务
(一)夯实品牌根基。按照《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有关要求,支持农业企业加快品牌农产品生产技术迭代和质量升级,推动品牌保护,打造一批地域特色突出、产品特性鲜明的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加快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加强农业品牌诚信建设,全面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完善全产业链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为脱贫地区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提供技术指导和认证费用减免政策,打造一批产业带动力强、市场号召力大、助农增收效益好的特色农产品品牌。(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牵头,厅市场与信息化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具体实施)
(二)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利用中国中部(湖南)农博会、中国农民丰收节湖南庆祝活动,依托长沙、北京的湖南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展销馆,开展优质农产品推介与营销活动。加强与媒体合作,策划优质农产品品牌传播推广活动,在央媒组织优质农产品宣传,在省级主流媒体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公益宣传。支持企业以短视频、网络直播等形式多渠道推介优质农产品。推动农业品牌国际合作,引导企业参加国际知名展会,建立境外展示展销中心,在重要节点国家和地区开展巡展推介。(厅市场与信息化处牵头,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省绿色食品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具体实施)
(三)促进产销对接。依托绿色食品宣传月、地标农品中国行、湖南省“一县一特”农产品优秀品牌推介、消费帮扶进社区等活动,引导支持农批、商超、电商、餐饮、集采等采购商单位对接绿色优质农产品,广泛邀请政产学研企参加行业性活动。运用“三微一端”等新媒体进一步强化产销对接,开展市场信息交流服务,促进厂商合作。(厅市场与信息化处牵头,厅科技教育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省绿色食品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具体实施)
(四)拓展销售渠道。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建立“五个一”营销体系,拓展线上线下营销渠道。加强与大型知名电商平台合作,通过网络购物节、云展会等形式拓宽销售渠道。引导批发市场、大型商超等设立优质农产品销售专区、专柜,健全营销网点。优化湖南省农产品“身份证”管理平台,畅通优质农产品平台展播、推广和网购渠道。引导主体设立品牌体验馆、新品发布中心、电商直播平台等,打造沉浸式、体验式、一站式营销场景。加强队伍培训和管理,通过“新农商致富带头人”培训等载体,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推广员。(厅市场与信息化处牵头,厅科技教育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省绿色食品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具体实施)
五、实施方式
在农业农村部统筹部署下,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整合资源、资源推动发展”思路,结合湖南实际,制定优质农产品销售促进方案,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为重点,打造一批“生产标准化、特征标识化、营销电商化”的优质农产品。根据全国“十百千万”工程总体部署,推动全省“五个一”工程建设,加强优质农产品宣传推介和营销促销。定期调度工作进度,凝炼典型经验,向农业农村部汇总报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厅成立农产品“三品一标”行动领导小组,强化统筹协调与工作调度,发挥各产业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各市县要细化方案,统筹项目资金,强化任务落实。
(二)创新工作机制。鼓励各地依托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建立激励机制,推动“十百千万”工程和“五个一”建设。鼓励各地抓住传统节日、节庆假日和网络消费热点时机,因地制宜组织各类农产品消费促进活动。加强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和信用管理,创新农安治理新机制。
(三)强化总结宣传。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典型模式、发展成果和工作成效,形成工作简报、实施动态等信息材料。研究典型案例,组织互动交流,凝练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持续宣传报道,为优质农产品消费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4 湖南省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深入推进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建立健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常态化开具查验机制,严格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的通知》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思路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论述和视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对标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提高社会认知度为目标,通过全员联动、全程推动、携手拉动、展示互动等举措,引导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树牢“不合格、不上市”理念,建立承诺达标合格证规范开具、入市查验的长效机制,让承诺达标合格证真正成为生产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信用证、达标农产品的身份证。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基层网格“全员联动”。充分发挥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的作用,将监管责任片区和监管对象明确到每一位监管人员,落实基层监管包片联点责任制。加大基地巡查力度,加强科学用药宣传培训,指导生产者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等安全生产要求和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农兽药限量国家标准,推进标准化生产。组织县级检测机构和乡镇检测室为生产者提供便捷的快速检测服务,推广应用胶体金等农业农村部认可的常规农兽药快速检测方法。实施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项目的县市区,要支持设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点,为周边生产者提供自助快检、自助开证等服务;支持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建检测室,与周边农户共享农产品快检设备,加强农产品自控自检。(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牵头,厅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管理处、省植保植检站、省农药检定所、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具体实施)
(二)健全从产到销“全程推动”。深入宣贯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确保应开尽开,指导其在种植养殖基地主动公示质量安全承诺书,张贴禁限用药物清单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市县要大力推广湖南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指导农产品规模生产经营主体使用“三码合一”的电子合格证;不具备电子合格证开具条件的,应当统一印制并督促其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指导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在收购农产品时收取并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对收购的农产品进行混装或者分装后销售的,按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会同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推动辖区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健全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等制度,提升销售者主动亮证积极性。以地方特色农产品为重点,选择有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型批发市场和规模商超、机关学校食堂,开展全链条亮证展示活动。(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牵头,厅市场与信息化处、省绿色食品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具体实施)
(三)创新线上线下“携手拉动”。推动商品化生产主体入驻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省级应用系统,分类指导大宗消费农产品、高风险农产品和品牌农产品分别应用承诺达标合格证、国家追溯码、农产品“身份证”,推广使用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三码合一”模式,规范开具电子合格证,实现线上开证、线上查询、线上亮证等信息化管理。加快适应农产品线上销售新业态的要求,主动与生鲜电商平台、直播平台等沟通协作,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在门户网站、APP、小程序、直播平台等农产品营销宣传页上醒目亮证。充分利用云开具、云交易、云展览等方式,推动实现带证农产品全流程、全场景线上推介,结合线下生产销售网络,做好与学校食堂、大型商超、集团采购对接,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升品牌影响力,提振消费信心。(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牵头,厅市场与信息化处、省绿色食品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具体实施)
(四)组织社会力量“展示互动”。积极创新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活动形式,在节庆时期、重大活动、中高考期间等重点时期,组织省内媒体集中开展亮证宣传报道。通过举办宣传周、主题日等“亮证”展示活动,组织消费者进基地、进市场,切实了解承诺达标合格证的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承诺达标合格证的良好氛围。优化升级省级追溯平台,拓展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应用场景,扫描合格证二维码可查询生产记录、追溯、信用等级以及产品认证等信息,进一步体现达标内涵,凸显承诺要义,探索承诺达标合格证附带品牌宣传、产地直销、社会监督评价等功能。展示各类主体“亮证”成果,宣传推介一批样式新颖、信息详实、口碑人气俱佳的典型事例,扩大承诺达标合格证的社会影响力和消费者认可度,持续营造自觉开具、规范使用承诺达标合格证的良好氛围。(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牵头,厅市场与信息化处、省绿色食品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具体实施)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2年10月-11月)。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结合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定印发“亮证”行动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各地细化方案,在全省全面部署实施。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2年12月-2023年12月)。将2023年确定为“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年”,落实好“七个一”的推进措施:召开一次会议,向市县明确要求、压实责任;推广一个平台,全面推行湖南省智慧监管“三码合一”模式;出台一个文件,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规范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和查验行为;开展一系列宣传,集中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达标合格农产品进超市、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等现场活动;办好一个专栏,在省厅官网开设“亮证”行动专栏,及时宣传样板做法和工作成效,推广可复制、可操作的创新模式;组织一次互查,抽调市县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部门同志,采取“双随机”方式,对各地“亮证”情况开展交叉检查;强化一个对接,与农产品主要产销地省级有关部门加强交流互动,联合推动跨区域“亮证”。
(三)总结推广阶段(2024年)。召开全省总结大会,全面总结“亮证”行动中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树立一批开证验证的典型主体,奖励一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厅成立农产品“三品一标”行动领导小组,由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组织实施亮证行动具体工作。各市州、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协调机制,细化制订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加强衔接沟通,统筹部署推进。
(二)强化基础保障。统筹利用有关涉农资金,将亮证行动同各类农业农村扶持项目统筹实施,重点加强各级检测和追溯能力建设,确保市县具有法定资质并覆盖种植、养殖业农产品的检测(检疫)机构和设施设备,确保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具备实施监督检测和合格证开具的装备手段。引导社会投入,支持和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生产经营主体配备检测设施与追溯设备,落实自控自检要求,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及时更新完善生产经营主体名录,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三)强化检查考核。农业农村部已将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纳入国家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内容,并适时开展调度指导。我省也将“亮证”行动作为食品安全评议考核相关指标,加强检查督办,督促各地按照时间表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各地要加强对承诺达农产品合格证开具工作的检查指导,将主体“亮证”情况与参加展示展销,参评各类品牌、奖项和项目支持等相挂钩,依法查办有关案件,为承诺达标合格证在我省全面推行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