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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制止餐饮浪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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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11-29 10:03:15  来源:江门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493
核心提示:《江门市制止餐饮浪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发布单位
江门市商务局
江门市商务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2-11-28 生效日期 2022-11-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县(市、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总工会:

《江门市制止餐饮浪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江门市商务局

2022年11月25日

江门市制止餐饮浪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我市制止餐饮浪费工作,确保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消费氛围,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精神,培育时代新风新貌。大力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倡导文明用餐社会风尚,制止“舌尖上的浪费”,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文明餐饮、制止餐饮浪费的社会风尚,引导餐饮经营者、消费者自觉担当节约用餐的倡导者、传播者、建设者,营造和谐文明的用餐文化,树立文明餐桌新风尚,倡导绿色环保、健康文明的饮食方式,进一步提升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三、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属地管理原则,落实餐饮经营者、消费者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各部门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内制止餐饮浪费行动。市直部门要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严格依法履职的原则,协调落实工作任务,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工作重点

(一)深入推进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用餐”。

在全市主要媒体平台开设专栏,加大对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专题宣传,营造全社会厉行节约的浓厚氛围。引导群众摒弃“好面子、摆排场、比阔气”的陋习,倡导科学理性消费,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各类餐饮企业、宾馆酒店、单位食堂要充分运用LED显示屏、宣传栏等刊播宣传文明节俭消费理念的标语,提倡文明节俭消费。

鼓励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主动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主动提供“小份菜”“小份饭”等服务,在菜单或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的展示页面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份量、规格或者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实施宴席预定“N+备用桌数”机制,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可回收或可重复利用的打包服务。支持自助餐服务单位实施对消费者浪费行为适当加收费用的措施。

(二)践行“光盘行动”,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将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有机融入我市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去,结合培育选树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最美人物等,及时总结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发掘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让勤俭戒奢学有榜样、行有示范。引导餐饮企业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管理制度,加强服务人员职业培训,将珍惜粮食、反对浪费纳入培训内容。

(三)倡导校园反对餐饮浪费。

指导校园开展“光盘行动”宣传教育活动,张贴海报、举办讲座等。选派小小监督员,进行光盘行动监督;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结合家庭教育,以学校教育辐射影响家庭节俭、健康饮食。通过开展“爱惜粮食”“健康生活”“科学用餐”主题班会、班级板报和国旗下风采展示,广泛传播“爱惜粮食”“健康生活”“科学用餐”等观念,引导全校提高厉行勤俭节约。

(四)倡导饭堂反对餐饮浪费。

各单位食堂要主动开展节约文明宣传,在食堂显著位置或餐桌上展示“节俭养德、文明用餐”“光盘行动”等文明提示牌,要规范单位食堂建设管理,建立食堂用餐人员登记制度,做到按用餐人数采购、做餐、配餐。安排专人负责食堂巡视检查,对浪费行为给予批评教育。

(五)确保“餐饮安全”,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1.让“餐饮安全”更有成色。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落实集体供餐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职责,压实集体食堂第一责任,切实做好企业食堂卫生达标、餐具消毒、食品安全等各项工作,营造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的用餐环境,牢牢守住企业食堂食品安全底线。

2.培养树立“拒食野味”共识。有针对性落实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食用及以食用为目的捕猎、交易、运输野生动物行为,坚决斩断野生动物非法交易链,加大对违法交易野生动物典型案例和食用野生动物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让食用“野味”为公众所不齿,引导公众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五、责任分工

(一)积极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开展制止餐饮浪费的公益宣传,报道先进典型,曝光浪费现象,对餐饮浪费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每逢传统大节日向公众推送《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倡议书》。充分发挥媒体、消费者委员会等社会监督作用,鼓励消费者通过12315服务热线反映举报餐饮浪费行为。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加强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单位食堂的制止餐饮浪费行动指导,张贴反对餐饮浪费宣传品。建立食堂用餐人员登记制度,做到按用餐人数采购,加工,配餐;建立动态备餐制度,实行自助用餐或多供应小份食品,按照健康、从简原则提供。鼓励有条件的单位饭堂实行分餐制,设置公勺公筷,并建立机关食堂制止餐饮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制止餐饮浪费教育要从小抓起,学校应当通过开展学习实践、劳动体验等活动,培养学生勤俭节约的思想品德,在学校形成珍惜粮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之风。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指导餐饮类行业组织开展制止餐饮浪费的倡议、建立行业公约等活动,加强行业自律,形成行业良序。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在餐饮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海报、桌牌、贴纸等(内容“节俭养德”或“文明餐桌”或“光盘行动”或“使用公筷公勺”或“制止餐饮浪费”等),包括但不限于提倡公筷公勺、制止餐饮浪费等内容,其中堂食区域每3张餐桌不少于1份,每个包间不少于1份。引导餐饮企业主动提示适量点餐、减菜打包,倡导提供“半份菜”“小盘菜”“儿童菜”,同时鼓励推行适应就餐人数的大份餐、中份餐、例份餐,乃至半份餐的模式。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文明办、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加强对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制止餐饮浪费行动的监督指导,要求参照餐饮经营场所的要求,在显著位置设置文明餐桌宣传品;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制止餐饮浪费知识培训,加强对游客的文明引导。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六)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进家庭活动,培养勤俭节约、文明饮食的好家风,倡导碗筷专用,分餐分食。鼓励家庭科学制定膳食计划,按需求采买食品,充分利用食材。提倡采用小分量、多样化的烹饪方式,倡导减盐、减油、减糖“三减”。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七)在各级政府机关举办的相关活动中,融入文明用餐,制止浪费宣传倡导。把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重要内容,科学合理安排饭菜数量。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会议和培训用餐标准,执行简餐和标准化饮食。严禁以会议、培训等名义组织宴请或大吃大喝等浪费行为。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文明办、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八)加强反食品浪费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反食品浪费情况的监督,督促落实反食品浪费措施。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浪费行为。开通举报热线,收集问题线索,加强执法监督。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市场监管局。

(九)严格食品浪费相关信息监管。禁止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对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通报批评或节目停播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委网信办。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坚决制止餐饮浪费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加强组织实施,坚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充分提高认识。

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动,是在日常生活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针对性地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各单位要深刻认识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准确把握目标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组织落实和跟踪督导,齐心协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注重行动实效

制止餐饮浪费行动涉及社会各个领域、涵盖各类人群,各单位要统筹各方力量并结合实际,通过专项行动等形式,将制止餐饮浪费行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压实主体责任,加强职能部门监管。充分调动餐饮经营户参与的积极性,不断丰富载体和抓手,将文明餐桌行动与促进产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检查,以点带面,上下联动,互相配合,共同推动餐饮行业文明诚信服务行动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总结宣传。

各单位要及时收集活动信息、工作亮点和特色,及时总结制止餐饮浪费行动在各领域的新经验、新做法,发掘新亮点,树立新标杆,及时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新闻网站等媒体,对行动中的先进经验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营造社会共同支持、共同努力的良好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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