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为加强我省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确保在应急状态下有效发挥粮食应急保障作用,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 河南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细则》,已经2022年11月9日省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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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豫粮文〔2022〕160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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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2-11-11 | 生效日期 | 2022-11-11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2027-11-10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为加强我省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确保在应急状态下有效发挥粮食应急保障作用,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 河南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细则》,已经2022年11月9日省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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