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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云政办发〔2022〕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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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10-10 13:06:24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891
核心提示: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碳库。科学保护利用林草资源,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粮油安全、木材安全的关键举措,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重要途径。为加快推动我省从林草资源大省向林草产业强省迈进,制定本方案。
发布单位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云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云政办发〔2022〕84号
发布日期 2022-10-08 生效日期 2022-10-0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2022—2025年)

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碳库。科学保护利用林草资源,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粮油安全、木材安全的关键举措,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重要途径。为加快推动我省从林草资源大省向林草产业强省迈进,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为目标,围绕优基地、强加工、育龙头、壮集群、树品牌、拓市场,做优做强核桃、特色经济林、木竹加工、林浆纸一体化、林下经济、森林康养旅游等重点产业,加快构建现代林草产业体系,稳步提高林草产业的生态、经济、社会和文化效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争当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力争全省林草产业总产值在2021年基础上实现翻番、突破6000亿元,其中林草重点产业总产值超过4300亿元,林草三次产业结构由2021年的60∶25∶15优化为25∶48∶27。全省林草产业市场主体实现倍增、达6.6万户以上,其中产值超亿元企业30家以上,国家级林草龙头企业20家以上,实现龙头企业县级全覆盖。建成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5个以上,产业集群和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水平显著提升。

(三)总体布局。综合考虑各地生态区位、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现状,按照分类施策、差异化发展的原则,滇中重点发展木竹加工产业,滇东、滇东北重点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滇东南重点发展林下经济产业,滇西重点发展核桃产业,滇西南重点发展核桃、林下经济、木竹加工和林浆纸一体化产业,滇西北重点发展林下经济产业;充分发挥我省区位、资源、生态和人文优势,加快推进全域森林康养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精准提升林草资源质量。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坚持适地适树、良种壮苗、应栽尽栽,深入实施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推动城镇、道路、九大高原湖泊、景区等重点区域森林扩面提质增效。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和公益林管护,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实现天然林与公益林并轨管理。严格划定和保护基本草原,科学实施草原生态修复工程,提升草原生态功能和生产能力。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因地制宜发展商品林,培育优质木材资源。加快建设保障性苗圃体系,依托市场大力发展观赏苗木产业,提升优质种苗保障能力。强化松材线虫病防治,加大紫茎泽兰、沙漠蝗等入侵物种的监测治理力度。开展森林抚育经营,改善林分结构,优化林火阻隔系统布局,提高森林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制定出台《云南省古茶树保护条例》,编制实施古茶山古茶树保护规划,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推进环境友好型胶园建设,增强天然橡胶供给稳定性。(省林草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以下均需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不再列出)

(二)持续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结合“三区三线”划定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理顺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关系,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高质量建设亚洲象、香格里拉、高黎贡山、哀牢山—无量山等国家公园,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全面提升重要生态区域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创新院省合作共建机制,高起点推进西双版纳国家植物园、昆明国家植物园创建。支持昆明树木园向公众开放,高标准建设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的科普教育实践示范基地。根据各地森林草原资源状况和种养传统,以县为单位制定林草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合理确定适宜发展的林草产业类别、规模及利用强度。支持依法依规在公益林发展林下经济。严禁在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发展林下种养,严禁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擅自改变林地性质或毁坏林木。(省林草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带动林区群众就业增收。完善龙头企业绑定合作社、合作社绑定林农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林农积极参与林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林农尽可能多地分享全产业链发展收益。加快发展政策性林草产业保险,支持企业增加商业收储,保持核桃等林草产品价格合理稳定。支持村集体探索利用集体林草资源,建设林草产业生产、加工、经营、服务设施和乡村旅游项目,通过发包或自主经营增加林农收入。建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确保生态护林员、退耕还林还草等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省林草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核桃产业提质增效。坚持统筹布局、突出重点、示范引领,科学控制种植面积,加大低产低效林改造,加强良种选育、合理间种、整形修剪、病虫防控、成熟采收、无烟烘烤等新型实用技术推广,强化丰产管理,到2025年建成1100万亩核桃优质高效示范基地,实现示范基地单产在2021年基础上翻番、亩产达120公斤以上。优化标准化初加工点布局,制定核桃加工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每年支持新建50条核桃标准化初加工生产线,到2025年配齐建强全省核桃果、仁初加工网络,初加工一体化生产线覆盖全省核桃优质高效示范基地、主产区和重点县,标准化初加工能力达80%以上。瞄准食品、医药、化工等领域,支持企业推进核桃油脂类、休闲食品和蛋白类精深加工,加强核桃多肽能量饮料、解毒消肿中药制剂、染发剂等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2022年,在核桃主产区和重点县布局建设16条千吨以上核桃油加工生产线,支持企业达产扩产,力争全省核桃食用油产能突破10万吨。积极发挥省级国有农林重点企业作用,在核桃托底收储、精深加工、国内外市场开拓等方面发挥“领头雁”作用。到2025年,全省核桃种植面积稳定在4300万亩,产业总产值达1000亿元。(省林草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乡村振兴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特色经济林产业优质高效。发挥云南气候、地域优势,优化澳洲坚果、油茶、油橄榄、花椒、笋用竹、板栗等特色经济林主产区、重点县和产业带布局。多渠道拓展用地空间,支持利用低效茶园、低效人工商品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等各类适宜的非耕地国土资源改培经济林,扩大特色经济林种植规模。按照良种栽培、规模种植、科学管理的要求,采取新建和改造相结合,到2025年,建成200万亩澳洲坚果高产示范基地、100万亩油茶高产示范基地、200万亩花椒高产示范基地、300万亩笋用竹高产示范基地,带动全省特色经济林建设。实施光伏提水工程,支持经营主体在金沙江等干热河谷适宜地区开展油橄榄规模化种植。充分发挥国有林区、林场生态资源优势,分区域建成“1+8+10”特色乡土树种苗木保障基地体系。突出我省名特稀乡土树种培育,到2025年,全省观赏苗木生产基地面积达到40万亩以上,年产超过20亿株(盆)。加快完善特色经济林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引导林农群众开展标准化生产、集约式经营,支持储藏加工企业开展精深加工和副产品开发,提高综合效益。到2025年,全省特色经济林种植面积达1600万亩,产业总产值达1000亿元。(省林草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木竹加工产业转型升级。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以国家储备林为重点,大力培育珍贵用材林、速生丰产林、大径级用材林和混交林。加强优良竹种定向选育,将退化竹林修复更新纳入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做大竹材建材产业规模,加强竹材展平技术和设备的推广应用。推动木竹加工绿色低碳转型,推广适用干燥、清洁、智能生产技术,提升人造板产能和环保性能。到2025年,全省培育人工用材林总面积达4500万亩,全省木竹加工产业总产值突破500亿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草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林浆纸产业一体化循环发展。加快建设一批林地节约型、效益提升型、资源增长型、环境保护型的优质高产原料基地。优化高新技术应用,重点发展化学木浆、机械木浆、竹浆等浆种,促进生产过程节能降耗减排。以市场需求研发纸制品,积极发展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功能性纸、生活用纸和纸板,提升云南浆纸产品市场占有率。到2025年,全省建成浆纸工业原料林基地500万亩,林浆纸一体化产业总产值达200亿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林草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动林下经济产业扩面提质。在保障森林生态系统质量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发展林药、林菌、林果、林花、林下种养殖等多种森林复合经营模式。积极推进中药材林下种植基地县建设,推动三七、天麻、重楼、茯苓、石斛、草果等道地优势药材林下仿原生境种植,到2025年,建成50个道地优势药材良种繁育基地、100个规范化种植养殖基地、100个良种中药材保障性苗圃基地,全省林下道地中药材标准化基地达300万亩。围绕松茸、牛肝菌、松露、鸡油菌、干巴菌、鸡枞、青头菌、红菇、奶浆菌等高原特色野生食用菌,加快保育及供应基地县建设,并配套建设规模适度的分拣、冷库、烘干、包装等设施。在野生食用菌基地县选择产量较大的适宜林地,采取“种质资源封育”、“人工促繁”、“包山养菌”等方式开展管护育菌,到2025年,建成500万亩野生食用菌仿生栽培示范基地。积极采取野生食用菌鲜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降低野生食用菌鲜品运输成本。充分利用林下空间积极发展家畜、家禽、林蜂等,将林下养殖和林下饲草种植,统筹纳入畜禽养殖、动物防疫、加工流通和绿色循环发展体系,拓展畜牧业发展空间。到2025年,全省林下经济利用林地面积达5000万亩以上,林下经济产业总产值达1000亿元。(省林草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动森林康养旅游全域全季发展。加快实施高黎贡山、苍山、玉龙雪山、横断山等国家森林步道及其连接线提升改造,将省内主要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古村古道等景观区域串点成线。按照“增绿、去丑、透湖、观山、添彩”的工作思路,沿九大高原湖泊建设最美绿道、最美公路、最美湿地,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底蕴,促进农文旅融合。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康养基地,推动森林康养与医疗、养老、体育、文化等行业深度融合。按照“藏在山间、隐没林中、外观古朴、内部高端、设施现代、服务一流”的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半山酒店。结合美丽县城、特色小镇、森林乡村、小微湿地等建设,挖掘木本粮油、森林药材、香精香料、苗木花卉等特色产业多种功能,发展乡村旅游。到2025年,全省生态旅游与森林康养产业产值达600亿元。(省林草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林草产业发展工作纳入省林长制工作重要内容,建立省级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各方资源和力量,分重点产业组建工作专班和专家组,制定出台全省林草产业优质高效示范基地认定办法和配套扶持政策,分年度组织认定。各州、市、县、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林草产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制定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定期研究调度,推动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落实落地。(省林草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投资促进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以整合扩大产业规模、提升单位效益和提高精深加工、冷链贮运、营销能力为重点,培育引进一批销售收入在百亿级、十亿级的链主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林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支持成长性良好的中小微农林企业加快发展,加强小而特、特而精、精而强的本土特色企业扶持培育。依托相关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建立重点产区联盟,培育优势产业集群。深入推进农林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引导适度规模经营,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利益联结机制,提高林农组织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鼓励返乡入乡农民工通过发展或参与木本粮油种植、林下特色种养殖及特色加工、物流冷链、产销对接等相关产业,实现就地就近创业就业。(省林草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投资促进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林草产品加工园区建设。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依托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工业园区、农民创业创新基地和孵化平台,规划建设一批林草产品加工园区(基地),发展一批加工特色小镇。完善配套交通、水电、燃气、网络、环保等基础设施,引导林草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聚集。积极引导储藏、保鲜、烘干、分等分级、包装、运销、检验检测、原料交易、支付结算等关联产业入驻园区配套发展,支持冷链物流、包装、工业设计、品牌营销企业与林草产品加工企业建立产业联盟。推进食品加工、林药产业、精细化工、动物饲料等精深加工和副产品开发。深化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建立智慧林草产品加工园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到2025年,重点推进18个林草产业园区建设,建成5个以上国家级示范园区。(省林草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省投资促进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将核桃等低产低效林改造纳入国家油茶扶持政策,争取将核桃油列入国家储备粮油品种目录。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重点扶持核桃产业品种改良、收储贴息、冷链仓储、初加工机械一体化、核桃油精深加工等项目建设。采取以奖代补、后奖补等方式,对年产销核桃油1000吨以上的生产企业给予扶持。探索建立国资平台托底收储补助政策。扩大林草贷款贴息规模,将营造林、收储加工林草产品等贷款纳入财政贴息范围。鼓励现代林草龙头企业按市场化方式自主发起设立各类林草产业基金。鼓励金融机构拓展服务,扩大林权抵押等贷款规模,开发林草全周期信贷产品,探索林草业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款和生态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严格执行用地保障、税费减免、农机购置补贴、农业生产用电等优惠政策。(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省林草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乡村振兴局、省投资促进局、省税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科技支撑。开展核桃油抗氧化、野生菌仿生栽培、道地中药材有机栽培、木竹绿色清洁生产等关键技术研究与攻关。加快林草产品大数据建设,强化林草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和安全保障,努力实现林草产品全过程数字化控制。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作用,积极吸引国内外著名林草研发机构在云南建立重点实验室,持续开展校企合作,培养产学研用林草产业人才体系。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引导支持林草产业园区和企业设立技术研发中心。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要突出林草产品加工人员培训。(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宣传引导。突出绿色、安全、生态、优质特征,实施品牌发展战略,不断提升云南林草产业品牌影响力、知名度和美誉度。依托高原特色农业优势,大力推介云南深纹核桃、云药、云菌、龙陵石斛、文山三七、临沧澳洲坚果、怒江草果、鲁甸花椒、大关筇竹等区域公用品牌。指导符合条件的产品及时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或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支持有关主体申请、注册集体商标。鼓励企业开展绿色有机、森林生态标志等产品认证认定。完善“云南农村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发挥直播平台作用,线上线下融合多渠道拓展国内外市场。推进京东云南森林生态产品馆、善融商务林特产品馆建设运营,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经济林节庆活动。(省林草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投资促进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地区: 云南 
 标签: 粮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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