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湖南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