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现实中根据实施日期变更多种产品的包装比较困难,而且废弃现有的产品包装或粘贴不干胶等会产生费用负担和资源浪费。因此,为了减少业界的负担和资源浪费,韩国允许企业提前按照“消费期限”标示制进行标示。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发布了相关问答,具体如下。
问题一、消费期限标示制的实施日期是哪天?
消费期限标示制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了在实施日期之后进行生产、加工或进口装运,可以提前适用。
但是,牛奶类*(仅限冷藏贮存产品)产品为了改善冷藏流通环境(10℃→5℃)等将于2031年1月1日开始适用。
*牛奶类(食品类型:牛奶、复原乳)
问题二、消费期限标示制提前适用指的是什么?
根据实施日期(2023年1月1日)同时变更多种产品的包装比较困难,需要考虑包装纸、模板、贴纸的制作、更换费用负担等问题,为稳定落实制度,已经做好准备的企业可以在实施日期之前标示消费期限。
问题三、消费期限标示制提前适用的方法是什么?
适用消费期限时,新生产、加工的产品应在产品生产报告附上生产方法说明书和消费期限设定说明,并向监管部门进行产品生产报告。
以现有的流通期限为同一日期(期限)设定消费期限的产品,无需另外进行产品生产报告事项变更。
但是,延长现有的流通期限日期(期限)设定消费期限的产品,要附上产品生产报告事项变更报告及消费期限延长说明(变更消费期限依据文件),应向监管部门进行产品生产报告事项变更。
提前适用消费期限的产品,应通过企业网站、销售网站等公布该产品提前适用消费期限的事实。(例如,本产品是在消费期限实施日期(2023.1.1)之前适用消费期限标示的产品。)
问题四、何时可以开始提前适用消费期限标示?
以现有的流通期限为同一日期(期限)设定、标示消费期限的产品从提前适用通知日期(2022年8月11日)开始即可适用。
进口食品以装运期(Time of Shipment)为准,从2022年8月11日开始可以适用。
但是,新生产、加工的产品和延长现有的流通期限日期(期限)设定消费期限,应进行产品生产报告变更事项的产品可从2022年9月1日开始适用。
问题五、有无过渡期?
为了防止通过消耗现有包装纸导致浪费资源并落实相关制度,标示“流通期限”的现有包装可以不进行不干胶贴纸处理继续销售,这一临时措施在过渡期限(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实施。
但是,法律修改单正式实施后应标示消费期限,根据上述措施,在过渡期内允许使用标有“流通期限”的包装,与“消费期限”适用相同的行政处罚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