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专项行动主要任务包括:
坚持依法治网,规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资格强化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经营信息公示的监督管理和电子商务经营活动亮照、亮证、亮标监测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未经信息公示开展网络经营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规范指导,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按照《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督促平台落实平台责任,规范电商经营主体,集中整治非法主体互联网应用。
围绕重点领域和商品,加强网络交易监测及质量抽查运用大数据等手段针对直播电商、餐饮外卖、农产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儿童用品、老年人用品、玩具盲盒等消费者投诉多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产品和服务,积极组织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和网络监测。
聚焦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商品和服务治理以“三无”外卖、“三假”直播、进出口货物、网络文化内容等舆情热点、社会反映集中、关系公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产品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强化线上线下联合监管和信息共享,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在加强网络市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禁售物品、特殊物品以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有力整治网络市场乱象。《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坚持依法治网、以网治网、信用治网、协同治网、创新治网,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注重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监管督导、充分发挥部门失信联合惩戒作用。
下一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形成监管合力,积极推动专项行动稳步推进,进一步维护网络市场秩序,营造风清气正、健康有序的网络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