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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指导意见 (沪市监产质202203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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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9-06 16:46:49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130
核心提示:对已被识别和确认的具体风险信息,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预警分级实施处置,其中红色、橙色风险预警信息应在市局的统一组织下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黄色风险预警信息由相关区市场监管局及时组织处置,并在处置完成24小时内书面报告市局;绿色风险预警信息持续进行跟踪监测,一般不需进行处置。
发布单位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沪市监产质20220377号
发布日期 2022-09-02 生效日期 2022-09-0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有关处室,有关直属单位:

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科学预防和有效控制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全面质量监管、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有效途径。为了加快构建以安全评估为基础的新型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紧密围绕《上海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市场监管能力和市场安全水平显著提升”的目标,对标最高标准和最好水平,以全面风险管理为主线,以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健全完善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域风险管理工作体系,打造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交流大网络、大平台,持续推进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

(二)工作目标

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建设常态化的风险信息监测网络、数字化的风险评估平台、专业化的技术支撑机构,加强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收集、研判交流和预警处置,实现风险的快速预警反应和有效处置,实施精准监管、预警监管,提升科学监管水平,基本形成与特大型城市相适应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体系。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有效落实,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高,重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事件有效遏制,治理能力和效能不断提升,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基本原则

突出安全为先。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底线。

突出预警监管。积极实施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预警处置等措施,构建全方位、立体化防控体系,实现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

突出科学高效。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打造风险评估模型和预警信息化平台,及时研判、准确评估、分级管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突出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大数据和监管资源优势,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领域风险信息交流和联合处置,提升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健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网络

1.归集市场监管领域风险信息。完善市场监管系统涉及产品质量安全各项职能之间的信息交互共享机制,定期归集分析生产许可、检查抽查、行政处罚、投诉举报、伤害监测、缺陷召回等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市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质量发展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认证监督管理处、投诉举报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市产品质量安全评估研究中心)

2.建立多元化风险信息监测。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以网络媒体为主渠道,强化舆情信息监测,密切跟踪产品质量安全热点信息源。积极发挥平台型市场主体作用,在检验检测机构、行业协会、电商平台、龙头企业和医疗机构建立一批风险信息监测站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强与其他监管部门、消费者保护组织等的信息交流,不断拓展风险信息来源渠道,收集潜在危害大、可能影响面广的系统性风险信息。(市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新闻宣传处、市产品质量安全评估研究中心)

3.加强信息初筛和关联分析。运用数据挖掘技术对采集的信息进行语义消歧、去重、降噪等结构化和标签化处理。探索采用人工智能(AI)技术和专家研判相结合的方式,完善基于信息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研判模型,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分级研判。构建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知识图谱,开展关联分析,为风险预警决策提供支撑。(市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市产品质量安全评估研究中心)

(二)提升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科学评估能力

4.推进风险评估技术支撑机构建设。发挥现有资源优势,加强上海市产品质量安全评估研究中心建设,依托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加强管理,完善组织架构,夯实技术力量,打造本市产品质量风险评估和研究的技术支撑。组织跟踪国内外风险预警理论、行业动态和前瞻技术研究,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的监测、研判、评估、交流,协助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风险预警处置。利用各类社会资源,通过搭建技术交流平台、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各类型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参与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市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市产品质量安全评估研究中心、市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5.加强风险评估技术能力建设。强化数字化技术应用,研究科学有效的风险评估方法,开发信息化评估模型。加强与检验检测机构、行业组织、科研院所的合作,选取不同领域、不同专业的专家,建立完善上海市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库。健全专家评估工作制度,组织专家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风险等级、风险危害程度和风险发生概率等进行风险技术评估,提出风险预警处置建议。(市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市产品质量安全评估研究中心)

6.提升实验室风险评估技术能力。建立与监督抽查等方式互补联动的质量安全风险发现机制,采用模拟实际消费场景的方式采集样品,结合实验室检测结果,评估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程度,挖掘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线索。加强快速检测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应用,利用快检技术快速锁定风险源头,提升质量安全风险识别、防范和化解能力。(市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市产品质量安全评估研究中心)

(三)建立权威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制度

7.加强风险综合会商研判。采取专题和综合性风险研判会的方式,分析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研判和风险评估情况,重点研判特殊性、综合性风险信息,排查苗头性质量安全问题和行业潜规则,对全局性、系统性的严重风险研究确定预警处置措施。对于可能造成重大生命健康和人身财产伤害,可能引发重大社会影响的,及时组织会商研判,确定快速处置措施。(市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市产品质量安全评估研究中心及相关单位、部门)

8.建立分级预警机制。制定风险预警发布规则,按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风险预警从高到低分为红、橙、黄、绿四色等级,明确预警级别的判定、预警范围、发布时限和发布程序,对于风险影响范围涉及全市、社会和舆论关注度极高、需要集全系统之力立即采取处置措施的风险因素,由市局统一发布红色预警。(市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市产品质量安全评估研究中心)

9.健全风险预警方式。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目标对象、预警范围等,分类实施风险预警方式。对需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加严监管、执法调查等处置措施的,对系统内发布风险通报;对需要经营者或其他单位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对行业发布风险警示;对需要消费者采取防范措施的,通过新闻宣传媒体向社会发布风险提示。(市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新闻宣传处、市产品质量安全评估研究中心)

10.建设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信息系统。市局统一建设信息化平台,汇聚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信息、社会信息和行业信息,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智能化采集、风险快速预警和协同处置、处置结果信息及时反馈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实现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智能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风险监测、风险预警和风险处置,汇集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数据、工作和决策支持的“一张网”。(市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办公室、市产品质量安全评估研究中心)

(四)完善系统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处置机制

11.实施产品质量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基于风险信息研判、风险评估结果,将工业产品分为不同的质量安全风险等级,综合运用监督抽查、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约谈、列异列严等措施对其生产企业实施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对生产严重风险产品的企业采取加严监管,提高监管频次;对生产中低风险产品的企业按相应比例和梯次,合理确定抽查频次;对生产未见明显风险产品的企业采取触发式监管,在严守安全底线前提下,给予企业足够的发展空间。开展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画像特征构建、关联分析和综合评估,为落实上述监管分等举措做好技术支撑。(市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信用监督管理处、机场分局、信息应用研究中心、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局)

12.强化风险分级快速处置。对已被识别和确认的具体风险信息,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预警分级实施处置,其中红色、橙色风险预警信息应在市局的统一组织下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黄色风险预警信息由相关区市场监管局及时组织处置,并在处置完成24小时内书面报告市局;绿色风险预警信息持续进行跟踪监测,一般不需进行处置。(市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13.加强风险信息共享和联动处置。对涉及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开展监督检查,对涉及强制性认证违法的,通报认证机构加强跟踪检查。对存在涉嫌违法行为的,及时进行执法查处。对存在严重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缺陷的,督促企业进行召回。对涉及标准问题的,及时反馈给主管部门,推动完善相关标准体系。完善长三角市场体系一体化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市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质量发展处、认证监督管理处、标准技术管理处、标准创新发展处、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14.完善风险信息交流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各类传播方式,发挥《产品质量安全资讯》“质识哥”等内外交流平台作用,定期提供多维度、全链条风险交流信息,开展多渠道、全方位、多层级风险交流。加强国内外风险管理合作与交流,依靠专家开展风险交流和科普,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风险控制,提高公众对质量安全风险的认知度。(市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新闻宣传处、市产品质量安全评估研究中心及相关单位、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市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统一领导(另文下发)。各单位(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地。市局加强组织协调,对推进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二)完善配套制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风险信息收集、报送、筛查、研判和预警处置等环节的实际需要,完善各项规范制度,夯实风险管理的制度基础。

(三)加强经费保障

统筹运用好现有经费资源,为实施风险信息监测、风险信息技术研判及风险预警处置等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四)做好宣传引导

各单位要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知识普及宣传,大力普及质量安全知识,加强舆论热点引导,提升公众理性消费、防控风险能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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