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管局、工商联、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商务局:
为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作用的意见》(国市监质发〔2021〕62号)的精神,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市市场监管委等六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作用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市市场监管委 市工商联 市发展改革委
市科技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商务局
2022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作用的实施意见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作用的意见》(国市监质发〔2021〕62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现就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营造平等准入、公平竞争、依法经营的政策环境,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和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决策,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力推动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要素共建共享、协同服务、综合运用,提供高效便捷的质量技术服务,严把质量安全关,推进标准化、品牌化,促进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
二、重点任务
(一)引导民营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
1.持续推进民营经济领域质量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在我市民营经济领域加强对《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认证认可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征文、法治培训、“万所联万会”等活动,引导民营企业增强法治意识,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法律科普形式增强消费者产品质量的识别能力和维权意识,向广大市民普及法律法规及质量知识,引导消费者提升法律和质量意识。(市市场监管委、市工商联)
2.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品牌。开展品牌指数测评、质量基础设施指数测评等工作,为各区提升质量工作水平提供分析指导。鼓励中国质量奖和天津质量奖获奖企业积极开展经验交流,发挥优秀企业的标杆引领作用。及时整理挖掘我市先进企业和企业家知识产权保护案例,并宣传普及,广泛报道。推动国际自主品牌发展工作。持续开展重点培育的国际自主品牌评选工作,扩大国际自主品牌主体队伍。举办天津市民营企业“健康成长工程”发布会,发挥百强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支持老字号企业发展。挖掘老字号品牌经济文化社会价值,提升天津老字号整体影响力。(市商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工商联)
(二)更好发挥民营企业质量创新重要作用
3.充分激发民营企业质量创新活力。鼓励民营企业参加科技成果对接活动,促进科技成果向产品转化。将“质量安全与产品检验技术研发”研究方向列入科技计划项目指南。打造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基地,推动知识产权生态园建设。与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滨海高新区联手打造全方位、综合性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开展线上、线下交易,促进专利技术向中小企业转移转化,打通专利创新成果服务中小企业最后一公里。推进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助力企业创新发展。(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
4.出台政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印发《2021-2025年天津市工商联所属商会发展规划》,指导推动民营企业在科技装备、生物医药等新兴行业、新兴领域组建商会。制定《天津市“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天津市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资源,培育特色“知识产权+产业”运营中心,搭建创新服务平台,培养专业人才,助力民营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实现高质量发展。(市工商联、市知识产权局)
5.提升民营企业质量研发能力。鼓励民营企业参与质量攻关活动。支持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继续实施《天津市标准化项目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资助政策,鼓励支持本市企业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参与计量比对项目,鼓励计量技术机构与民营企业联合开展计量技术研究。持续做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服务。(市市场监管委)
(三)支持民营企业加强质量基础能力建设
6.增强质量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推进社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建设,以标准引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市场需求、创新和应用为导向,聚焦我市产业发展、产业链需求、创新技术标准转化等,培育高质量的团体标准。持续开展京津冀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活动。鼓励民营企业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建设,指导企业建立计量标准,提升计量技术能力。以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为切入点,不断强化质量基础设施的统筹建设、协同服务、综合应用,补短板、强弱项、破瓶颈,进一步提升质量基础支撑能力和水平。(市市场监管委)
7.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生产流程和设备数字化改造,推行在线监测、实时分析、持续改进,实施数字化赋能。开展民营经济运行情况分析调研,畅通企业质量信息渠道,动态获取法律法规、标准等最新质量要求。依托民营企业调查点,持续开展我市民营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每季度形成数据分析报告。(市科技局、市工商联)
(四)加强民营企业质量人才队伍建设
8.关注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重点开展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继承发扬听党话、跟党走的优良传统,让优秀企业家精神代代传承。充实完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数据库,举办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培训班,指导市、区青年商会发挥积极作用。(市工商联)
9.开展质量管理知识和能力培训工作。鼓励民营企业计量技术人员获得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为小微企业提供质量认证帮扶服务,提高管理水平。在“质量月”活动、天津质量奖、质量攻关申报培训等工作中,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对首席质量官制度和先进管理模式的重视程度。按专业技术领域组建专家团队,为企业提供标准化、质量管理、检验检测方法等专业技术培训和指导,提升企业专业能力。量身定制“一企一策”,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市市场监管委)
(五)弘扬优良的民营企业质量文化
10.在民营经济领域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广泛宣传民营企业质量文化建设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宣传民营企业家艰苦奋斗、敢闯敢干、聚焦实业、做精主业的精神,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在“质量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等活动节点,做好宣传工作,引导树立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就是效益、高标准才能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理念。弘扬企业家精神,倡导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引导广大员工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勇于奉献。(市工商联、市市场监管委)
(六)强化民营企业质量技术服务
11.开展质量提升专项活动。加强产业计量能力建设,推进计量与产业融合。完成天津市医学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筹建任务,深入调研光纤传感、生物医药等领域产业计量测试服务需求,积极探索筹建国家光纤传感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推进国家水运监测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石油石化产品质量安全),国家特种设备数字孪生共性技术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积极筹建国家冷链食品风险防控及监测技术重点实验室,服务重点产业发展。支持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公共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平台示范区”建设,为新进入示范区的检验检测机构做好资质认定服务。(市市场监管委)
12.推动实现服务民营企业多样化。积极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发挥市场监管“政策+技术”的优势,做好基础性、普惠性计量服务,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实施“计量托管”服务,强化企业培训机制,制作发布一批中小企业计量公益视频课程。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深入拓展产品质量技术帮扶“巡回问诊”活动,精准发力解决实际问题,更深层次帮助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推动科研院所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市市场监管委、市科技局)
(七)提升民营企业全链条质量水平
13.加强上下游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经营优势,引导“专精特新”发展,提升质量竞争能力。依托政企对接活动,大力宣传我市支持“专精特新”发展政策,畅通沟通渠道,助力高质量发展。围绕天津市“1+3+4”现代工业产业体系和12条重点产业链,充分发挥高新技术的优势和引领作用,围绕石油化工、电线电缆、印刷包材、金银饰品等重点产业,提升检测能力,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和有力技术支撑。(市市场监管委、市工商联、市工信局)
(八)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全球竞争
14.健全完善境外风险防范体系。积极为我市民营企业搭建对外经济合作渠道,为民营企业走出去提供更为便捷的全方位服务。支持引导民营检测认证机构“走出去”,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走出去”企业的核准、备案和上报效率,做好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工作。发挥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职能,配合我市质量工作主管部门,推进加强“一带一路”质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相关工作。开展“走出去”民营企业合规管理建设工作,引导、服务我市民营企业“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境外安全保障工作。加大境外高风险地区提示工作力度,保护在外企业、项目、人员安全。开展政策宣传推介,举办重点“走出去”民营企业境外合规经营培训班和境外风险防范培训班。(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联、市市场监管委)
15.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执法。保护民营企业商业秘密,加强民营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联系单位建设,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建设。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侵犯民营企业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力度。重视民营企业海外质量纠纷解决,帮助企业维护合法权益。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反行政垄断执法。(市市场监管委)
(九)优化民营企业发展政策环境
16.激发企业质量提升积极性。制定有效的评估机制,推选优秀企业标准,鼓励民营企业申报中国质量奖、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天津质量奖等。深入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大力培育国家、市级企业标准“领跑者”。依照《天津市标准化资助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企业进行资助。(市市场监管委、市工商联)
17.深入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围绕土地、资金、劳动力、科技、数据等要素市场化配置开展探索研究,积极谋划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推动构建市场主体平等获得要素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深入实施,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保障,强化制度约束。围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聚焦关系民营企业发展政策环境的重点领域,加大对限定交易、妨碍生产要素和商品自由流动等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委)
18.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持续推进滨海新区、东丽区和自贸区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证照分离”改革。加强涉企许可事项培训,提升综合窗口接件人员服务能力,强化涉企许可信息公开公示。做好我市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对重点产品开展认证一致性抽查,提高认证有效性。搭建银企对接融资平台。依法依规加强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行为,及时核查问题线索,督促做好整改。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推动工商联“问计问需 服务民企”活动深入开展。鼓励民营企业家加强企业质量管理,立志于“百年老店”的持久经营与传承。(市市场监管委、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联)
19.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设完善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功能,推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流程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逐年更新《天津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天津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推动营建良好营商环境。(市市场监管委)
三、保障措施
(一)推动统筹协调。建立部门协调联络机制,开展专题研究,商议解决重大问题。按照重点工作任务,各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主动认领任务,细化工作抓手。营造亲清政商关系,及时分析新情况、掌握新诉求、解决新问题,切实保障实施意见落地落实。
(二)推动督促引导。引导各区立足本区域民营经济的特色和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提升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综合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效能。充分发挥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开展第三方质量服务。
(三)推动典型引领。深入挖掘、及时总结推广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方便民营企业获取。凝聚社会共识,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的良好氛围。
附件: 市市场监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作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