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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甘肃省公安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菜篮子”产品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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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7-27 10:20:58  来源:甘肃农业信息网  浏览次数:451
核心提示:为确保当前“菜篮子”产品正常流通、供应充足、价格稳定,根据农业农村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11部委印发的《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指南》和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调度会议精神,现就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菜篮子”产品正常流通有关工作通知下发。
发布单位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甘肃省公安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甘肃省公安厅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2-07-23 生效日期 2022-07-2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州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交通运输局(委)、公安局:

为确保当前“菜篮子”产品正常流通、供应充足、价格稳定,根据农业农村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11部委印发的《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指南》和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调度会议精神,现就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菜篮子”产品正常流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菜篮子”产品生产和正常流通

统一思想认识,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决定部署,把保证当前“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基本稳定作为重要任务来抓,进一步强化统筹能力、组织能力和调度能力,千方百计、多措并举保障“菜篮子”产品运销畅通、供给充足。迅速排查道路通行情况,特别是兰州等周边市县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迅速排查辖区内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县乡公路、乡村道路通行情况,严禁违法断路封路等阻断交通的行为,确保通往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种养殖场户(合作社)、蔬菜重点产区(村)、饲草料生产以及加工、储藏、屠宰企业等关键场所的公路畅通,保障“菜篮子”产品正常生产和流通有序。保障“菜篮子”产品生产正常秩序,在符合防疫要求、加强自我防护的基础上,组织引导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抓好“菜篮子”产品生产,严禁以防疫为由,擅自设卡拦截、随意断路封村,不让农民下地种田、限制农机通行作业。加强“菜篮子”产品生产调度和日常监测预警,科学研判产销形势,组织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有序开展供需对接,既要全力保障省内菜蓝子市场供应,又要推动高原夏菜、马铃薯和肉蛋奶等大宗鲜活农产品外销通畅。

二、优化防疫通行措施

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规定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着力提升运输效率,科学合理设置防疫检查点并及时通报,运销企业可根据通行地防疫政策和实际运输需求,依据物资类别,向企业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公安、商务等部门线上申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具体申领流程详见《关于启用全国统一式样<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通知》(甘交明电〔2022〕32号)。具体可关注‘甘肃交通运输’微信公众号了解办理。实现快申快办、全国互认,做到优先承运、优先装卸、优先查验、优先放行,不得层层加码限制运输。精准实施“菜篮子”产品运输车辆司乘人员管理,对于来自常态化防控区的货车司机,司乘人员体温、健康码正常即可正常通行;对于来自低风险区的货运车辆,司乘人员体温、健康码正常,且能够提供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得限制通行,并即采即走即追。对进出全域封闭城市的“菜篮子”产品运输车辆和司乘人员,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实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白名单”管理模式,不赋黄码、不贴封条、不就地隔离,返回后能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和核算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原则上不需隔离。

三、加强宣传引导

广泛告知通行证线上申办流程,引导运销企业提前申办《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为“菜篮子”产品流通创造便利条件,确保“菜篮子”产品产得出、运得走、供得上。多渠道宣传告示,将本通知广泛张贴到各公路和乡村道路临时检查站,并通过网络平台广泛转发给路卡检查人员和相关企业,以保障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甘肃省公安厅

202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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