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卫生健康委,委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和〈黑龙江省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22〕15号),进一步规范卫生健康部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我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了《黑龙江省卫生健康部门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黑龙江省卫生健康部门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黑龙江省卫生健康部门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黑龙江省卫生健康部门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