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人参产业作为吉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东部山区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也是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份。“十四五”时期是我省人参产业发展的转型期,是推动我省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吉林省长白山人参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推动人参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意见和规划,编制起草了《实施意见》。
二、特色亮点
《实施意见》主要有六方面亮点。
一是科学设定发展目标。此《实施意见》为落实好“十四五”人参产业发展规划而制定的,发展目标是结合我省人参产业发展实际,依据“十四五”人参产业发展规划而设定的,目标较为科学。二是提出措施针对性强。此《实施意见》从种质资源保护到人参种植、加工、销售及品牌建设等方面都有具体措施,政策措施贯穿于人参全产业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三是强化政策和资金支持。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人参种质资源库建设、人参新品种选育和6年生人参种植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同时,将人参种植农机(械)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四是突出破解人参精深加工的重要环节。针对解决人参全植株、全参龄进入食品和保健食品原料名录的问题提出措施,有力推进人参产业快速发展。五是为解决采伐迹地禁用问题,有效利用林下空间,大力开展林下参种植。六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培育打造一批具有资源集聚力、市场竞争力、行业影响力的“专、精、特、新”人参龙头企业。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措施和组织保障4个方面,其中,主要措施共有14项,分别是:实施人参种业振兴工程,实施人参品质提升工程,大力培育市场主体,进一步健全人参进入食品机制,加快推进人参保健食品开发上市,支持人参药品、化妆品、生物制品多元化开发,支持人参流通体系建设,加强人参品牌培育,强化人参科技支撑,完善人参标准体系,强化检验检测和追溯管理,加强财政投入和保险金融支持,加强人参文化挖掘与传播,提升行业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