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福建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关于印发《2022年福建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要点》的通知 (闽广联〔2022〕1号)

福建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关于印发《2022年福建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要点》的通知 (闽广联〔2022〕1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5-02 09:33:38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54
核心提示:聚焦变相以“医疗养生”“电视购物”等节(栏)目形式发布广告的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净化传统媒体广告市场环境。广播电视部门将医疗养生类节目、医疗药品、保健食品、非法集资、证券类等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节目和广告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管紧管实。
发布单位
福建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
福建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
发布文号 闽广联〔2022〕1号
发布日期 2022-03-11 生效日期 2022-03-1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2年福建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依职责贯彻落实。

福建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2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福建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要点

2022年福建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和“平安福建建设”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对福建的各项工作部署,以推进广告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加强广告导向监管、协同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加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完善广告协同监管体系,保障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不断提高广告协同监管能力和水平,为推动“十四五”期间我省广告业发展营造公平有序、公众满意的广告市场环境。

一、持续强化广告导向监管,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1.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重要指示精神。严厉查处“软色情”“三俗”等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以及违背社会良好风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虚假违法广告,坚决维护广告宣传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

2.组织开展借重大活动从事违法违规商业广告整治行动。坚决整治擅自借党的二十大等严肃政治主题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冬奥会、冬残奥会等奥林匹克标志等重大体育赛事特殊标志开展商业广告宣传行为。

3.积极推进广告导向监管联合执法、联合督办、联合处置。市场监管、宣传、网信、广电、公安等部门应加强信息共享和情况通报,及时稳妥处置导向问题广告引发的突发舆情事件,科学有效回应社会关切。落实行刑衔接相关要求,执法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二、突出重点领域广告治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4.组织开展文娱领域市场经营活动综合治理行动。严厉查处文娱领域周边商品与服务经营活动中的虚假违法广告。从严查处明知或者应知广告内容虚假,仍为相关商品、服务做广告代言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广告代言人尤其是明星艺人在广告代言活动中宣扬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论,配合有关部门制止企业利用违法失德艺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5.扎实推进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组织清理整治校外培训广告,严厉打击变相发布校外培训广告以及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等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指导地方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广告执法,严厉打击校外培训虚假违法广告。党委宣传部门指导协调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严格管控校外培训广告。广播电视部门将校外培训广告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播出校外培训广告进行监管。

6.强化“医疗美容”“近视防治”“两非”等民生领域广告整治。强化重点案件督办和典型案例曝光,严厉打击“医疗美容”“近视防治”“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两非)”等违法广告,有效保护特定领域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委等加强协同配合,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代孕广告、“两非”的监测监管,针对互联网医疗广告新形势加强联合研究和研判,对应场所媒介广告检查,线上线下同步监管,严厉查处虚假夸大、虚称疗效的违法广告行为。

三、加强传统媒体监管,推进广告乱象整治取得实效

7.突出传统媒体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监管。聚焦变相以“医疗养生”“电视购物”等节(栏)目形式发布广告的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净化传统媒体广告市场环境。广播电视部门将医疗养生类节目、医疗药品、保健食品、非法集资、证券类等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节目和广告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管紧管实。

8.完善传统媒体广告监管手段。深入分析传统媒体广告乱象原因,系统梳理传统媒体广告监管手段、机制、规则方面的薄弱环节,强化“金融理财”广告监管。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积极推广“金融广告随手拍”微信小程序,扩充监测力量,提高监测精准度,加强对金融机构营销宣传行为的检查和指导。银保监部门加强对辖区银行保险机构的监管,共同维护我省银行保险领域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

四、强化互联网广告监管,净化网络广告市场秩序

9.加强对大型网络平台的监管。深入研究弹窗广告、网络直播营销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依法查处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党委网信部门进一步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主体责任,发挥福建省网络生态治理综合协调工作机制作用,继续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线索移送、会商研判、联合执法,有力查处相关违法违规网站平台账号。

10.加大移动端广告治理力度。通信管理部门持续推进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移动智能终端互联网应用安全与弹窗广告检测监管,常态化开展省内APP监测月通报工作,推动我省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

五、强化协同,不断提升广告监管效能

11.高度重视广告整治工作,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解决重点领域内广告监管存在的短板,认真参与各项整治工作,加强广告监测,建立健全广告监测制度,提升广告监测工作效能,严厉整治和规范违法广告,确保广告违法率持续可控,全力维护我省广告市场良好秩序。

12.强化落实,加强协同。落实会商研究、联合监管、信息沟通和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在既有监管工作格局下,全面落实监管职责,确保职责履行到位。进一步强化部门间沟通,完善监测、监管数据共享和综合利用,加强监测监管信息通报及反馈,加强联合研判、协同监管和应急处置,对严重危害消费者权益的虚假违法广告加强刑事打击。

13.加大宣传和综合普法力度。加强对广告新媒体、新形式的调查研究,开展联合调研,创新监测方式和监管手段,探索运用大数据和社会共治手段实施有效监管。

14.进一步加强广告源头治理,加强行业自律。强化广告主的守法意识,强化主流媒体、互联网主要平台和户外广告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落实和法律义务履行。推进相关行业组织完善广告管理规范、标准,守牢安全底线。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6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