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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食品抽检样品合理利用和处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闽市监食检〔2022〕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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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5-09 09:09:12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89
核心提示:1.食品抽检样品合理利用报批表 2.食品抽检样品处置报备表
发布单位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闽市监食检〔2022〕119号
发布日期 2022-05-09 生效日期 2022-05-0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进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合理利用的通知》(市监食检发〔2021〕106号)精神,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福建省食品抽检样品合理利用和处置暂行办法》,并经2022年5月9日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食品抽检样品合理利用报批表.doc

   2.食品抽检样品处置报备表.doc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地区: 福建 
 标签: 市场监管 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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