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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粮食储备溢余粮处置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皖粮粮函〔2022〕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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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5-16 15:08:57  来源: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1978
核心提示:溢余粮是指单仓(或货位、廒间)内储存的储备粮销售出库完毕后,出库数量(含增扣量)多于入库数量(以统计账面数为准)的粮食。溢余粮计算方法:溢余数量=出库数量(含增扣量)-入库数量。
发布单位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文号 皖粮粮函〔2022〕158号
发布日期 2022-05-13 生效日期 2022-06-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
备注  

各市、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省粮食集团:

为做好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后半篇文章”,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安徽省政府粮食储备溢余粮处置操作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5月13日

附件: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粮食储备溢余粮处置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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