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按照《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职转办〔2022〕1号)要求,现就2022年商务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任务分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编制公布2022年版全区商务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牵头,流通业发展处、市场体系建设处、对外贸易处、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配合。完成时限:2022年)
(二)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注重从源头规范行政权力,根据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调整、修订情况,结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力清单以及本部门实际,进一步梳理确定应承接、认领的政务服务事项,及时调整事项清单和实施清单,清理规范自行设立的事项,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一体化办理。(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牵头,流通业发展处、市场体系建设处、对外贸易处、外商投资服务处、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电子商务和服务贸易处配合。完成时限:2022年)
(三)加强对审批服务事项的监督评估。全面承接落实好国务院取消、下放和调整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加强对行政审批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加强对下放到市、县(区)、园区(开发区)审批权限的效能评估,适时调整清单,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牵头,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流通业发展处、市场体系建设处、对外贸易处、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配合。完成时限:2022年)
二、进一步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化水平,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确保外商投资企业按照规定平等享受各项支持政策。完善重点外商投资企业联系服务机制,落实好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暂行办法。(责任处室:外商投资服务处。完成时限:2022年)
三、全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一)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办事指南,确保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全面落地。(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牵头,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流通业发展处、市场体系建设处、对外贸易处、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配合。完成时限:2022年)
(二)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应用,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涉密证件除外)可通过“单一窗口”一窗受理,为企业提供一揽子政策集成服务。深入推进“提前申报”“两步申报”改革,进一步压缩通关时间和口岸物流成本。推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两证合一”改革。推进“互联网+稽核查”改革,实现网上送达法律文书、提交资料。加强信用培育力度,扩大AEO(经认证的经营者)规模,让更多认证企业享受海关通关便利。推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责任处室:对外贸易处、口岸管理处按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
四、全力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
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做到应审尽审。对政策措施实际运行中产生的排除、限制竞争问题,定期开展评估清理。健全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定期公布审查结果。(责任处室:外商投资服务处、招商引资局、区域合作处、财务处、政策法规处等有关业务处室按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
五、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互联网+监管”、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融合联通,根据企业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效能。(责任处室:市场体系建设处。完成时限:2022年)
六、持续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推行惠企政策兑现集成服务
全面梳理使用财政资金支付的惠企政策,编制和公布政策兑现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搭建惠企政策兑现服务平台,对符合条件的涉企资金政策100%“免申即享”。依托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实施企业画像、分类识别,实现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对确需企业提出申请的惠企政策,建立惠企政策兑现直达机制,提供惠企政策一网查询、审批并行办理、线上一键到账、线下一窗兑现。(责任处室:财务处。完成时限:2022年)
七、强化要素综合保障,落实以奖代补政策
根据全区“放管服”改革年度效能目标考核、营商环境评价、承担试点和工作创新等情况,综合考评排名,兑现奖补资金,以考促改、以奖促优,激发各地各部门工作的主动性和投入的积极性。(责任处室:招商引资局。完成时限:2022年)
请各相关处室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工作台账,指定专人,想对策,出实招,求突破,切实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地落实。加大对“放管服”改革工作开展和经验成效的宣介力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推进全区商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再上新台阶。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