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兵团2022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兵团2022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3-22 10:22:10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698
核心提示:为做好兵团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科〔2022〕5号)要求,结合兵团实际,制定本方案。
发布单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2-03-21 生效日期 2022-03-2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师市农业农村局,石河子大学科技处、塔里木大学科研处、新疆农垦科学院科研处,局属有关事业单位:

现将《兵团2022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兵团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7日

兵团2022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

为做好兵团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科〔2022〕5号)要求,结合兵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中央“尊重科学、严格监管,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的部署要求,着力提升兵团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能力,优化监督管理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案件查处,严厉打击非法制种、非法种植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各项法律法规有效贯彻执行,为生物育种产业化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环境。各师市要将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行动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为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保驾护航。让合法合规的畅通无阻,让违法违规的寸步难行,做到管促结合。做好宣传引导,着力构建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监管,落实属地责任,对申请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的基地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农业转基因研究试验现场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团场制种基地田间抽样检测覆盖率达到100%,确保兵团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制种、经营、种植等活动依法进行。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研究试验监管。严查中间试验是否依法报告,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是否依法报批,基因编辑等新育种技术研究、中外合作研究试验是否依法开展;对农业转基因试验全程监管,试验前核查控制条件是否合规,试验中检查控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以及试验材料可追溯管理情况,试验后检查收获物、残余物等管理情况。同时,对涉农科研育种试验基地开展抽样检测,严防非法试验。

(二)加强制种基地监管。以有玉米制种基地的师市为重点,加强对玉米制种基地及疑似田的排查巡查力度,查早查小,防止非法转基因种子下地。落实《兵团玉米制种苗地管理办法》,按照本辖区制种组合的50%进行苗期转基因成分抽检,团场在播种前和苗期分别对全部亲本和制种条田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进一步加强对边缘地带、兵地交叉区域、非农业用地(开发区)、非核心制种区检测力度,一经发现非法转基因种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停止违规行为,固定证据链,同时倒查亲本源头。对兵团南繁基地,要严查私自开展试验和育繁种行为,坚决铲除违规试验和育繁种材料。

(三)加强种子加工经营监管。加强种子加工监管,在种子收获加工季节,对辖区内种子企业正在加工、包装的种子进行抽检;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在种子销售期,加大对种子市场、经营门店销售的玉米、油菜等作物种子转基因成分抽检力度。依法严惩非法加工经营行为,防止非法转基因种子流入市场。

(四)严格进口加工监管。强化对境外贸易商、境内贸易商和加工企业“三位一体”审查,加强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流向监管。严查装卸、储存、运输、加工过程中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核查产品采购、加工、销售、管理等档案记录,严禁改变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用途,确保全部用于原料加工。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师市农业农村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召开行政指导会、监督检查、政策法规培训、约谈等方式,督促从事农业转基因相关从业者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监管法定责任和法定措施。研发单位及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要强化自我约束和管理,承担起审查、监督、检查、报告等职责,督促本单位研发人员依法依规开展科研活动。种子企业应加强对制种亲本的管理,强化内部人员培训,建立健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确保源头和流向可追溯。

(二)强化属地管理。兵团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全兵团农业转基因监管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兵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各师市农业农村局是本辖区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责任,要敢于执法、严格执法,牢固树立不执法就是失职的观念,强化部署、协调监管。

(三)加强检查指导。突出问题导向,狠抓关键时节、重要环节和重点地区的检查指导力度,注重监管实效。落实监管线索督办、约谈问责制度,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不作为、乱作为的相关人员责任。推进转基因监管信息报送制度常态化,落实监管信息报送制度,案件查处实行信息月报,重大案件随时报送,没有案件的零报告。

(四)加大查处力度。全面摸排收集违规线索,及时立案调查,要查清主体,查明责任,依法从严处理,对已办结的违法违规案件,兵团农业农村局将在官方网站公布查处结果。对纳入黑名单的非法生产转基因种子企业及时向社会公布。紧抓重点案件不放,深挖线索来源,打掉非法扩散源头。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群众直接举报和上级有关部门转办的监管线索认真核查,及时反馈核查情况。

(五)加大科普宣传和普法工作。农业农村系统领导干部要认识农业转基因产业化的重要意义,科学宣传转基因技术,用讲科学的态度理性认识转基因产品。要积极争取宣传部门和网信部门的支持和参与,充分借助主流媒体、主流平台共同开展科普宣传工作,引导公众合理认知。

请各师市农业农村局、“两校一院”于6月10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情况,12月1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何琦艳  0991-2890267

电子邮箱:3114362697@qq.com

附件:2022年**月份农业转基因执法监管查办案件情况统计表

2022年**月份农业转基因执法监管查办案件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22年**月

行政执法案件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案件信息公开(件)

立案件数

办结件数

金额(万元)

件数

金额(万元)

           
           
           
           
           

说明:1.此表按月报送,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的案件统计数据。

2.案件详细案情随此表同时报送。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35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39770) 法规动态 (85)
法规解读 (2623) 其他法规 (50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