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职控中心、省卫生健康监督所: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1〕621号)要求,省卫健委组织制定了《福建省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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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闽卫职健〔2022〕2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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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2-03-07 | 生效日期 | 2022-03-07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职控中心、省卫生健康监督所: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1〕621号)要求,省卫健委组织制定了《福建省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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