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功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市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省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市监信〔2022〕1号)要求,市局梳理编制了2022年度市场监管系统随机抽查计划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抽查计划,推进市县两级全覆盖
各县分局要按照省局调整后的新版清单(附件1)以及市局编制的抽查计划任务(附件2)要求,梳理应由县级制定的年度抽查任务,编制本辖区2022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任务。市局对口业务处室要加强条线随机抽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全面统筹协调,避免重复交叉,县级计划请于2月底前报市局信用监管处备案。
二、锚定工作目标,推进年度任务全落实
要持续推进落实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把监管任务落到实处,确保12月10日前实现抽查计划任务完成率100%;检查结果按时公示率达到100%,后续处置率达到100%,全年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3%,抽查事项覆盖率达到100%;关联信用规则的双随机任务占比达到85%以上;掌上执法应用率达到95%以上。
三、强化平台支撑,促进抽查监管全闭环
要按照“谁管辖、谁维护”的原则,对随机抽查“两库”实行动态维护,做到监管对象和执法人员应入尽入,确保全面、准确。对抽查发现问题需要转案源的,及时将相关线索和材料移交执法办案单位,并做好工作交接,实现闭环管理。要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合理整合同一对象涉及的抽查任务,积极开展通用抽查事项的检查,充分运用“智联查”以及“浙江企业在线”企业整改报送等功能,不断提升抽查检查效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要积极运用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等模型,通过“通用+专业”融合模式,对不同风险程度的市场主体设置不同的抽查比例,提高监管精准性和问题发现率。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在同一年度内对风险等级低、信用水平高的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四、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工作推进全发力
市局将根据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相关指标数据,对各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和督查督促,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各地要对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研判,及时掌握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新模式、新路径,打造样板经验。
附件: 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xls
舟山市市场监管部门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任务表.xlsx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