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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问答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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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1-11 11:36:41  来源: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801
核心提示:《实施方案》对标对表国家意见,逐项细化实化工作举措,共分八个部分。从生产、流通、消费、基础设施、绿色技术、法律法规政策等6方面对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作出了部署安排,并明确了84项重点任务。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日前,我省出台了《黑龙江省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

问:《实施方案》出台具有什么背景和意义?

答:绿色低碳转型不仅涉及经济、能源、交通运输等结构的深度调整,也涉及社会公民生活方式的转型,关系社会方方面面。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旨在统筹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近年来,我省各领域、各行业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都取得了不小的进展,但是从整个制度构架来看,缺少一个立足全局、部署整体转型的文件。

《实施方案》是我省首次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对于加快推动全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问:《实施方案》明确了哪些目标?

到2025年,绿色产业比重明显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

到2035年,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

问:《实施方案》有哪些具体任务?

《实施方案》对标对表国家意见,逐项细化实化工作举措,共分八个部分。从生产、流通、消费、基础设施、绿色技术、法律法规政策等6方面对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作出了部署安排,并明确了84项重点任务。

一是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包括加快工业绿色升级步伐;提升农业绿色发展品质;积极发展寒地冰雪产业;培育壮大绿色环保产业;推动园区绿色转型;构建绿色供应链等内容。

二是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包括提升物流绿色发展水平;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提升绿色低碳贸易品质等内容。

三是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提出鼓励绿色产品消费;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引导绿色出行,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节约粮食专项行动、光盘行动,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四是建立健全绿色基础设施体系。要求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到202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总装机比重超过50%;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到2025年,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五是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进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减污降碳技术。

六是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包括强化执法监督;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加大财税支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落实绿色标准、绿色认证和统计监测制度;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加快推进生态产品价值转换等内容。

问:《实施方案》有哪些细化创新内容?

答:结合我省实际,在国务院部署的任务要求基础上,增加了具体任务和项目专栏,并进行了拓展。

在生产体系中,增加了寒地冰雪产业的重点任务。

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中,增加了页岩油气勘探开发、“气化龙江”工程、智慧供暖、低温核供热、抽水蓄能等任务。

在提升贸易品质中,增加了强化边境口岸内外同防、筑牢生物安全防线等任务。

在绿色金融中,增加了发挥“兴安岭生态银行”平台作用等任务。

在政策保障体系中,增加了推进生态产品价值转换的重点任务。

问:如何推动《实施方案》有效落实?

《实施方案》将依托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专班,统筹推进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有关工作。各有关部门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发展改革委及时梳理总结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成效、经验、做法。积极宣扬先进典型,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关联法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政规〔2021〕23号)

 地区: 黑龙江
 标签: 设施 体系 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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