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杭州市建筑装饰工程管理办法》等7件市政府规章予以废止:
一、《杭州市建筑装饰工程管理办法》(1994年7月2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发布,根据1997年12月5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0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5件政府规章修改60件政府规章个别条款的决定》第一次修改,根据2004年9月20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7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内河航道管理办法〉等18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第二次修改)。
二、《杭州市城市地下水管理规定》(1997年6月25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14号发布,根据2004年9月20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7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内河航道管理办法〉等18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第一次修改,根据2011年2月1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62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及处理办法〉等32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第二次修改,根据2012年5月18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70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征管暂行规定〉等23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第三次修改)。
三、《杭州市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1997年6月27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15号发布,根据2004年9月20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7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内河航道管理办法〉等18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第一次修改,根据2017年12月14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06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3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第二次修改)。
四、《杭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2000年12月29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2号发布,根据2011年2月1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62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及处理办法〉等32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第一次修改,根据2012年5月18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70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征管暂行规定〉等23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第二次修改)。
五、《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4年4月27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2号发布,根据2008年8月7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43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部分条款的决定》修改)。
六、《杭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06年6月26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25号发布)。
七、《杭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12年11月19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71号发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