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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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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17 03:16:34  来源:厦门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776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2021年4月和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1〕10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39号),结合本市实际,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厦门市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2021年4月和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1〕10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39号),结合本市实际,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厦门市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二、主要目标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围绕“六稳”“六保”,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要素自由便利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为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供强有力支撑。

三、主要内容

(一)推动优化就业环境。要求降低就业门槛,促进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通过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鼓励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等举措支持提升职业技能。同时配套具体举措支持和发展新就业形态。《实施意见》要求持续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创业就业贷款投放,逐步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等举措加强就业创业财税金融支持。

(二)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要求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直达惠企资金使用监管机制、推行10个财行税种合并申报等优化惠企财税政策举措。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和丰富“信易贷”线上融资产品,改进业务审批技术和风险管理模型。进一步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收费监管和民生领域反垄断监管。通过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完善审批改备案事项的办理标准、整治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等提升审批效率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扩大有效投资。要求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落实“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要求等举措提高投资审批效率。在升级改造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基础上,实现市政公用服务报装“一站式”服务。同时开展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前置审批事项和特殊环节清理,进一步优化“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

(四)激发消费潜力。要求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有序取消行政性限制消费购买规定等来清除消费隐性壁垒。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加强跨境电商配套软硬件设施建设,扩大国际知名品牌进口,积极争取调整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等举措便利新产品市场准入。

(五)稳外贸稳外资。在落实国家最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和自贸区负面清单基础上,支持外资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完善外资企业登记系统及提示功能以提升外资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化中国(厦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拓展通关、物流、贸易、金融等服务功能,取消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许可,清理规范口岸收费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

(六)优化民生服务。要求完善养老政策体系,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备案制,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慢性病分级诊疗厦门模式等措施完善养老和医疗服务供给。同时完善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和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兜底保障来提升社会救助保障水平。大力推动“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深化“一件事”改革。《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已建APP和第三方平台公众号、小程序等以“i厦门”小程序入驻闽政通APP,持续提升以“e政务”为主渠道的自助服务能力和体验等举措推进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整合优化。

(七)创新和完善市场监管。要求梳理编制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含港航)、农业(不含渔业)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在优化提升“互联网+监管”工作基础上,研究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以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要求2021年底前行政执法机关制定并公布行政裁量基准,各部门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实施柔性执法清单管理制度。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林雄;

联系电话:0592-2896123。

 地区: 厦门市
 标签: 放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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