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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 《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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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12-16 01:50:27  来源:商务部  浏览次数:986
核心提示:为深入推进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12月10日,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
发布单位
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1-12-16 生效日期 2021-12-1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指南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为深入推进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12月10日,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工作指南》,对试点工作的管理、试点建设流程、标准体系构建等内容进行了规范,旨在指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试点单位更好开展试点工作,增强试点建设的可操作性。

附件:   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工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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