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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质检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甘肃省省级质检中心能力建设评估指南》和《甘肃省省级质检中心筹建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 (甘市监发(2020)4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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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11-17 16:02:26  来源: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79
核心提示:《甘肃省省级质检中心能力建设评估指南》、《甘肃省省级质检中心筹建验收实施细则》,有效期为5年。
发布单位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甘市监发(2020)407号
发布日期 2020-11-17 生效日期 2020-11-1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州)、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甘肃矿区工商、质监、食药局,东风场区工商局,省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加强省级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规划与建设,规范、促进和指导省级质检中心的建设、发展和筹建、验收等工作,省局制定了《甘肃省省级质检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甘肃省省级质检中心能力建设评估指南》、《甘肃省省级质检中心筹建验收实施细则》,经省局2020年第8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

附件:   省级质检中心管理办法 甘市监发(2020)40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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