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安监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和《山东省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市安监局将此件转发至各县(市、区)安监局及行政区域内的安全培训机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此文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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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鲁安监发〔2010〕14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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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1-12-14 | 生效日期 | 2021-12-14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2025-12-31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备注 |
各市安监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和《山东省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市安监局将此件转发至各县(市、区)安监局及行政区域内的安全培训机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此文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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