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各市应急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应急〔2021〕31号),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电力助应急”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1〕270号)要求,做好“电力助应急”相关工作,充分发挥电力大数据在应急管理领域的支撑作用,特制定《山西省应急管理厅“电力助应急”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2月3日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电力助应急”工作方案
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电力助应急”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1〕270号)要求,做好“电力助应急”相关工作,充分发挥电力大数据在应急管理领域的支撑作用,特制定此方案。
一、基本情况
山西省是我国最大的煤炭资源基地,煤矿数量众多,近年来,全省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等高危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关停企业偷采盗采、明停暗开、昼停夜开和边建边开等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提高安全监管数字化水平,应急管理部在2021年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作出“利用大数据分析关停企业用电和人员活动情况”的工作部署。
2021年9月30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与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签署《应急管理+电力大数据》战略合作协议,为保证合作协议的充分落地实施,我厅与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密切合作,积极探索政企合作新方式和监测分析内容,以便充分发挥电力数据资源优势,助力提高应急管理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特制定“电力助应急”工作方案,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和自然灾害防治等领域的科技支撑能力。
二、工作目标
基于企业用电数据,对全省煤矿、非煤地下矿山、危险化学品经营等高危行业企业进行监测,依托国网山西电力公司的“企业安全生产用电监测系统”。有序推动电力大数据在应急管理方面作用发挥,打造“应急管理+电力大数据”创新应用场景,不断提高数据质量,优化完善预警处理机制和流程,推动电力大数据为应急管理赋能。
三、任务安排
建立健全“电力助应急”工作管控机制,实现规范统一、多级联动,加快推进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测和自然灾害影响范围分析,支撑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测。
2021年12月底前,在国网山西电力公司部署完成对试点企业用电情况的展示、分析、预警/告警,实现危化重大危险源企业、煤矿企业、非煤矿山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用电数据的监测预警。根据企业的历史用电量和当前用电量,构建分析模型,实现对偷采盗采、明停暗开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
(二)部署企业安全生产用电监测系统,扩展接入领域。
在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省级层面部署“企业安全生产用电监测系统”。2022年10月底前,构建自然灾害灾情分析研判模型,接入电力传输线路上的监控视频信号,利用电力大数据实现自然灾害灾情分析研判。2022年12月底前,进一步扩大系统监管企业范围,实现危化重大危险源企业、重点非煤矿山企业、煤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用电数据应接尽接。
(三) 建立“电力助应急” 工作机制。
省应急管理厅与国网山西电力公司共同推动建立健全工作管控机制,2022年12月底前,建立健全“电力助应急”应用工作机制,固化应用模式,形成安全生产监管“监测-核查-执法-反馈”的闭环管理模式,构建协同联动的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机制。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管理。省应急管理厅科技和信息化处会同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互联网部牵头组织、统筹推进,成立“电力助应急”工作组,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各市应急管理部门与当地电力公司密切合作,共同推进“电力助应急”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互联网部负责提供“电力助应急”数据,结合本地需求持续优化完善,常态提供“电力助应急”产品服务。各地市电力公司互联网部对接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匹配企业信息,核查各项预警信息,提升数据质量,优化告警阈值,加强各场景落地实施。
(三)统一产品模型。统筹规范“电力助应急”数据产品模型、算法、监测规则等建设内容;基于数据中台和能源大数据中心,建立统一的对外数据产品服务接口,规范数据产品服务渠道。
五、 联系人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互联网部
贾大江,0351-8572311,jiadajiang@sx.sgcc.com.cn
张海江,0351-8572326,zhanghaijiang@sx.sgcc.com.cn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科技和信息化处
闫 进,0351-6819789
成 龙,0351-6819798,yjtkx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