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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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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12-07 17:18:18  来源: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1311
核心提示:近年来,我省长江流域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结合长江“十年禁渔”工作要求,采取一系列措施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取得积极成效。按照《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通知》(长渔发〔2021〕11号)要求,为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长江保护法》,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长江流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与管理,推进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修复,提升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成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1-12-07 生效日期 2021-12-0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有关市农业农村局:

近年来,我省长江流域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结合长江“十年禁渔”工作要求,采取一系列措施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取得积极成效。按照《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通知》(长渔发〔2021〕11号)要求,为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长江保护法》,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长江流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与管理,推进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修复,提升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成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地方主体责任

2021年2月5日,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林草局联合调整并发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明确了8类和294种水生野生动物由渔业主管部门管理,保护物种数量大幅增加、部分物种等级提升,保护工作体量加大、难度加大、责任加大。结合长江“十年禁渔”工作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决定成立由分管厅领导任组长,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和省水产站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局,负责全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长江流域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长江禁捕工作,充分认识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长江水生生态安全及保护长江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意义,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各市县也要相应成立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组和技术组,明确各组负责人(附件1),加快构建组织有力、协调顺畅、联动高效的工作机制,逐步推进专职保护机构建设,确保有效推进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二、全面查清底数

各地要结合初步排查的长江流域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目录(详见附件2),全面查清辖区内水生野生动物自然种群分布状况(附件3),对辖区内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重要栖息地开展调查监测,系统评估《名录》内水生野生动物自然种群及栖息地现状(附件4、5)。要加快推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长江保护法》要求,组织专门力量,科学制定辖区内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计划,确定物种保护任务目标,全面重点保护长江流域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

三、实施修复工程

各地要根据调查情况,分析评估保护物种的生境特征、种群动态及主要致危因素等,统筹推进栖息地生态修复重点工程。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重要栖息地,仍未设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或其他类型保护地的,应主动申报或开展重要栖息地划定工作。要针对水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面临的主要致危因素,有针对性制定保护中心建设和生境修复工程优先项目(附件6),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实现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抢救性保护。对有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栖息但环境已不适宜且无法恢复的区域,应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规划并实施迁地保护。推动有条件的地区修建迁地保护设施,建立水生野生动物遗传资源基因库,进行抢救性保护,有效恢复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种群,提升长江“十年禁渔”成效。

四、推进人工繁育

各地要推动对川陕哲罗鲑、鳍、圆口铜鱼、多鳞白甲鱼、华鲮、秦岭细鳞鲑、汉水扁薄鳅、鲿、鲈、中华倒刺鲃、齐口裂腹鱼、细体拟鲿、大眼鳜、尖头鲌、方氏鲴、红尾副鳅等水生野生动物生境特征和种群动态的研究,整合科研力量,加大目前仍未实现人工繁育物种支持力度,提升川陕哲罗鲑、多鳞白甲鱼等重点保护水生生物人工繁育水平,结合开展葛仙米、弧形藻、眼子菜、水菜花等重点水生植物研究,推动建立人工繁育、科研监测与科普宣传教育功能相结合的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基地),扩大人工群体规模,构建合理种群结构,提高种质资源质量。

五、加强执法监督

各地要组织《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长江保护法》和新《名录》集中宣传学习,加强执法和巡护队伍轮训,持续提升执法监管水平。要会同公安、市场管理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交易和滥食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会同航运、航道、水利等部门,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行为,探索船舶限航限速措施。加强增殖放流和宗教放生活动的监管,禁止投放外来种或非本地物种,避免对水生野生动物种质资源造成破坏。要加强水生野生动物日常巡护,正确引导长江水生生物观赏和拍摄,避免航拍或水上跟拍等方式对水生生物造成惊扰。要制定水生野生动物救护应急预案,一级保护物种受困和死伤事件要第一时间报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局。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公布举报和咨询电话,引导公众了解和参与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救助工作。

六、严肃督查考核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是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办法的关键指标,是生物完整性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纳入长江禁捕年度考核。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交叉检查、调研巡查、暗查暗访,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导,对保护不力以及造成恶劣影响的地方和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并通报。

请宝鸡、汉中、安康、商洛市农业农村局按照时间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表格,12月24日前将本市2021年度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总结报送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局。

   附件

:1.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负责人名单

2.《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长江流域分布物种(排查稿)

3.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分布情况表

4.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状况

5.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主要栖息地状况

6.优先修复项目规划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4日

(联系人:卜林刚,电话/传真:029-87389509,电子邮箱:5469589@qq.com)

 地区: 陕西 
 标签: 农业 动物保护 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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