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食品等的不恰当标示或广告的内容标准》修改单(2021.11.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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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食品药品安全部告示第2021-8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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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1-11-10 | 生效日期 | 2021-11-10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法规 | 专业属性 | |
备注 | 11月10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1-89号告示,修改了《食品等的不恰当标示或广告的内容标准》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1、根据《食品等的标示标准(食品药品安全部告示)》中将“不添加糖”标准按照国际标准的修改,将该告示的“不添加糖”等不符合标准的标示、广告规定为不恰当标示、广告。2、营业所的名称或《商标法》上注册的商标名中使用了“天然”、“自然”的标示、广告不属于不恰当标示、广告的“天然”、“自然”相关标示、广告。3、根据现行规定,完善属于不恰当标示、广告中“不添加色素”的标示、广告示例,并根据《食品添加剂法典》等对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及引用条文进行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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