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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 (豫发〔2018〕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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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11-11 17:57:20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556
核心提示:为加快推动我省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发布单位
河南省人民政府,中国共产党河南省委员会
河南省人民政府,中国共产党河南省委员会
发布文号 豫发〔2018〕22号
发布日期 2018-09-25 生效日期 2018-09-2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为加快推动我省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质量强省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品质革命,加快培育质量竞争新优势,推动我省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奠定质量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质量第一为价值导向,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和增强我省综合实力为根本目的,坚持以企业为质量提升主体,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途径,坚持以源头治理为质量提升核心理念。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省供给质量明显改善,供给体系更有效率,建设质量强省取得明显成效,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对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贡献进一步增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产业发展质量稳步提高,区域质量水平整体跃升,质量基础设施效能充分释放。河南制造、河南建造、河南服务、河南品牌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培育形成一批质量效益一流的千亿级、万亿级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旅游名镇和特色小镇,按照有关规定,打造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创建一批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河南省质量强县示范县。

二、全面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

(四)增加农产品、食品药品优质供给。以建设现代农业强省为目标,以“四优四化”为突破口,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和良好农业规范。按照有关规定,推进国家级、省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开展出口农产品品牌建设专项推进行动。围绕食品安全省建设,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继续推动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对接。实施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建设全国最大的冷链和休闲食品研发生产基地、全国重要的优质酒生产基地。到2020年,大城市郊区、“菜篮子”主要县基本实现按标生产,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8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省级食品安全达标县(市、区)标准。(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计生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郑州海关)

(五)促进消费品提质升级。实施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推动消费品企业发展个性定制、规模定制、高端定制,推动产品供给向“产品+服务”转变、向中高端迈进。重点推动郑州市、新乡市、民权县等家电制冷产业集群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强化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等智能终端产业集群配套,提高关键元器件制造能力。优化完善郑州女裤女装、安阳婴幼儿针织服装等特色产业集群质量标准体系,巩固优势地位。到2020年,重点领域消费品质量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六)提升装备制造竞争力。以建设先进制造业强省为目标,实施工业强基工程,提高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产品性能。围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重点装备研制开展攻关,实施技术改造,推广应用先进制造工艺,加强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发展智能制造,提高工业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农业机械、盾构装备的加工精度和精度保持能力,提升自动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的生产过程智能化水平。推行绿色制造,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广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引导企业开展节能、节水、清洁生产和基础工艺绿色化改造,推动制造业绿色转型升级。到2020年,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品牌和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装备制造龙头企业。(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省科技厅)

(七)提升原材料供给水平。按照有关规定,推进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快高端材料创新,推进我省冶金、建材、化工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我省特色资源高质化利用,加快推进济源千亿级铅锌产业、鹤壁“中国镁谷”、洛阳千亿级有色金属深加工、平顶山“中国尼龙城”等基地建设。提高煤炭洗选加工比例,提升油品供给质量。(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财政厅、省环保厅、河南银监局、河南证监局)

(八)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严格规划审查审批,提高城乡建设规划质量。高质量建设和改造城乡道路交通设施、供热供水设施、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海绵城市建设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范重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障工程项目投资效益和工程、设备质量。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加快发展成品住宅,提高建筑节能标准,严格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超低能耗建筑,推进绿色生态小区建设。到2020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0%以上,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智慧城市(区)、海绵城市(区)。(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

(九)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撑引领三次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完善养老服务体系,鼓励家政企业创建服务品牌。支持河南餐饮企业争创中华老字号、中华餐饮名店等服务品牌。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完善旅游标准体系,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建立东联西进的国际物流通道,加快建成贯通欧亚、辐射全球的“空中丝绸之路”。加强物流标准化建设,提升冷链物流水平。加快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发展工业设计、计量测试、标准试验验证、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高技术服务业。提升金融服务标准化程度,打造郑州区域性金融中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民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旅游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质监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政府金融办、河南银监局、河南保监局、河南证监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郑州海关)

(十)提升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深化商事改革,推行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统筹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平台建设。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稳步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鼓励创造优秀文化服务产品。实施服务质量满意度提升工程,提高供电、供气、供热、供水服务质量。开展公共服务质量监测和结果通报。(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文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质监局、省统计局)

(十一)加快对外贸易优化升级。积极引导我省现代农业、装备制造、能源资源、现代物流等优势领域率先拓展“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和地区,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标志性项目。推动物流企业在航空货运枢纽机场、中欧班列(郑州)沿线中心城市布局建设综合物流园区、保税仓、电商海外仓,开展境外集疏业务。按照有关规定,推动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加强质量国际交流合作。(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农业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郑州海关)

三、破除质量提升瓶颈

(十二)实施质量攻关工程。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和重点产品,开展质量状况调查,组织质量比对和会商会诊,找准比较优势、行业通病和质量短板,研究制定质量问题解决方案,开展“政产学研用”联合攻关,突破限制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瓶颈。加强与国际优质产品的质量比对,开展重点行业工艺优化行动。实施可靠性提升行动,推广先进成型方法和加工方法、在线检测控制装置、智能化生产和物流系统及检测设备。实施国防科技工业质量可靠性专项行动计划。(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国防科工局)

(十三)实施标准引领工程。加快标准提档升级,围绕重点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每年制定50项以上地方标准,加快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开展“标准化+”行动,推进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大力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引导优势企业实施先进标准,主导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修订。推动我省优势特色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争创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大力支持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郑洛新)建设,用先进标准引领产业产品提升。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推进标准化综合改革。(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国防科工局)

(十四)持续激发质量创新活力。实施质量分级制度,倡导优质优价。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等实施新产业、新动能标准领航工程,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完善第三方质量评价体系,开展高端品质认证,推动质量评价由追求合格率向追求满意度跃升。鼓励企业广泛开展质量提升小组活动,促进质量管理、质量技术、质量工作方法创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一批创新引领型企业、平台、人才、机构,以新技术、新业态改造提升产业质量水平。(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

(十五)推进全面质量管理。发挥质量标杆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提质降本增效。推广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推行精益生产、清洁生产等高效生产方式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按照有关规定,广泛开展质量风险分析与控制、质量成本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质量信得过班组创建等活动。(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十六)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积极推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与我省企业实践相结合,将质量管理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推广。在省级层面建立国家和国际性的先进质量和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和运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广网络,重点开展自主研究、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质量管理、成本控制、生产率提升等先进理念、知识、方法和技术。各地质量主管部门要建立承接推广任务的组织。(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政府国资委)

(十七)加强全面质量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健全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长效机制。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跨区域和跨境执法协作。开展质量问题产品专项整治和区域集中整治。健全质量违法行为记录及公布制度。严格落实汽车、家电等产品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建立健全缺陷产品召回工作机制。实施服务质量监测基础建设工程。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加强进口商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局、郑州海关)

(十八)实施品牌带动工程。完善品牌发展规划,加快培育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品牌工程、品牌企业和百年老店。加强区域品牌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创建一批质量提升示范区、知名品牌示范区,着力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品牌。实施精品培育工程,建立和完善品牌建设、培育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引导企业参与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活动。积极开展“中国品牌日”活动。(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工商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十九)推进质量全民共治。创新质量治理模式,注重社会各方参与,积极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相结合的质量共治格局。强化质量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完善质量信号传递反馈机制,鼓励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等开展产品质量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引导理性消费选择。(责任单位:省质量强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夯实质量基础设施

(二十)加快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构建我省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立、改造、提升一批我省最高计量标准,保持省、市、县级量值传递溯源体系的系统完整,建设国家标准物质河南生产基地,推动军民计量基础设施融合发展。加快标准体系建设,简化地方标准制定修订程序,缩短制定修订周期,免费向社会公开我省地方标准文本。将标准化建设纳入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完善合格评定体系,强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加强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和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推进有机产品认证。持续推进进出口食品企业注册备案工作。(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国防科工局、郑州海关)

(二十一)深化质量基础设施融合发展。加强我省质量基础设施的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保持中央、省、市、县四级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系统完整。把计量发展、标准化战略、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创建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加强我省质量技术基础科技创新,支持开展质量基础共性技术研究和产业应用技术研究,将质量基础共性技术研究和产业应用技术研究纳入我省重点研发专项,加快形成质量基础“一站式”技术服务能力。(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二十二)提升公共技术服务能力。加大国家和省级质检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县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整合。大力推进国家质检中心郑州综合检测基地、新乡平原新区检验检测基地、许昌新区检验检测基地创建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创新“互联网+质量服务”模式,加快培育产业计量测试、标准化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品牌咨询等新兴质量服务业态。加快质量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动互联互通。(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郑州海关)

(二十三)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积极服务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一带一路”建设,加强我省对国内外重大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跟踪、研判、预警、评议和应对,及时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服务,帮扶企业突破国外技术性非关税壁垒。利用技术性贸易措施,倒逼企业按照更高技术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和产业层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质监局、郑州海关)

五、改革完善质量发展政策和制度

(二十四)加强质量制度建设。加强质量促进立法研究,加强服务业质量管理、产品质量担保、缺陷产品召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领域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及风险调查制度。加快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质量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按照有关规定,每年选树一批质量诚信体系建设A等企业示范单位。(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河南保监局、省政府法制办)

(二十五)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建立质量发展经费多元化筹措渠道,鼓励引导资金投向质量创新、质量技术基础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质量提升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重点支持质量奖励、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认证认可监管、标准体系建设、质量监督抽查、特种设备监管、产品质量合格率调查、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等质量工作。实施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构建质量增信融资制度,将质量水平、标准水平、品牌价值等纳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和贷款发放参考因素。鼓励政府部门向社会购买优质服务,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政府采购机制。(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河南银监局、河南保监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省政府金融办)

(二十六)健全质量人才教育培养体系。将质量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建立省、市、县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推进郑州大学、河南大学、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等高校加强质量相关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提升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推广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企业质量素质提升工程,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实施青年职业能力提升计划,培育一批“中国工匠”和“中原大工匠”。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作用,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青年质量提升示范岗创建、青年质量控制小组实践、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等活动。(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质监局、省总工会、团省委)

(二十七)健全质量激励制度。完善质量强省激励政策,修订完善《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重点奖励在质量攻关、质量创新、质量标杆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从2018年起,省财政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的单位给予50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给予200万元奖励,对获得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的单位给予100万元奖励。加大对河南省省长质量奖获奖企业在金融、信贷、项目投资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河南银监局、河南保监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八)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加快研究编制质量强省战略规划,着力推动河南制造向河南创造转变、河南速度向河南质量转变、河南产品向河南品牌转变。按照有关规定,持续开展质量强市、质量强县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不断提升区域质量发展水平。(责任单位:省质量强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十九)加强党对质量工作领导。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量,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建立健全质量工作领导体制和协调机制,统筹质量发展规划制定、质量强省建设、质量品牌发展、质量基础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质量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强化市、县级政府质量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行业质量监督机构,构建统一权威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责任单位:各级党委、政府)

(三十)狠抓督察考核。建立省委、省政府质量督察工作机制,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将质量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健全质量统计分析制度,以全要素生产率、质量竞争力指数、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等为重点,探索构建新型质量统计评价体系,纳入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质监局、省统计局)

(三十一)加强宣传动员。河南日报、河南广播电视台等主要媒体要用好专栏、专题,深入宣传报道我省质量强省战略、质量提升的丰富实践、重大成就、先进典型。持续开展“质量月” “3·15”等群众性质量活动。从2018年起,要把质量发展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类干部培训院校教学计划,让质量第一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根本理念,成为领导干部工作责任,成为全社会、全民族的价值追求和时代精神。(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省质监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省委党校、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河南广播电视台)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本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抓紧制定出台推动质量提升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举措和要求落实到位。

(此件公开发布)

 地区: 河南 
 标签: 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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