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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全国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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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11-08 15:35:44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511
核心提示:现将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1〕492号)转发你们,请你们配合做好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的配额清缴工作。
发布单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1-11-01 生效日期 2021-11-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有关企业:

现将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1〕492号)转发你们,请你们配合做好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的配额清缴工作。

一、履约企业范围

已纳入2020年度全国碳市场预分配配额管理的8家深圳市发电企业(名单附后)。

二、请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及时将本通知下达有关企业,请相关企业在12月15日前完成2020年度配额清缴工作。

附件:

   1.关于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的通知.pdf

   2.广东省参与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配额清缴的发电企业名单.xlsx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1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冯丹燕,020-83625802)

 地区: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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