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站位推动
市局党组高度重视食品“三小”监管工作,以市政府名义起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食品小摊点进入政府划定区域经营工作的通知》,有序推进全市食品小摊点进入划定区域开展经营;召开13次食品安全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先后下发《关于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把食品“三小”监管作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的重要内容,积极引导“三小”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推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落实党政同责。
二是高标准督查
印发了《关于开展市场监管重点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成立督导组,每逢重大节日、重点时段由县处级领导干部带队对各县(市、区)食品“三小”管理进行督导检查,抽调市局食品相关科室、综合执法局骨干,组成工作组,深入县(市、区)对食品“三小”开展突击暗访检查。发现环境卫生不达标、进货查验制度履行不到位等问题,当场予以交办,责令属地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严厉处置,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是高频次抽检
在做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着重加大对食品“三小”行业的抽检频次,加大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水产品、饼干、糕点等消费量较大食品,粽子、元宵等时令食品,小碗、小杯、筷子等配套餐具的抽检力度。今年以来,组织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应急抽检、食品快检“四进”等活动,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第一时间核查处置。
四是高强度整治
针对国抽、省抽食品“三小”行业不合格问题较多的县(市、区),由市局主要领导亲自督办,函告相关县(市、区)党委政府,并对存在问题突出的县市场监管局进行行政约谈。市局党组安排相关业务科室先后多次赴相关县(市、区)点对点,面对面进行业务指导,还专门召开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警示大会,组织市、县、乡三级联合对食品小作坊集中区域开展专项整治,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412家,责令改正141家,立案24起,取缔黑窝点5个,关停小作坊21家,移送公安机关2起。
五是高质量规范
坚持把规范提升摆在突出位置,结合检查中发现问题,指导帮扶经营主体做好规范提升。针对南和区淀粉制品生产集中区不合格食品多发“顽症”,市局多次邀请省局专家现场“把脉会诊”,派出工作组现场指导。通过规范、治理、整改、提升等一系列措施,淘汰不达标小作坊97家,规范提升35家,帮扶转型升级4家,全面提升了南和区淀粉制品生产集中区食品安全水平。
六是高密度宣传
牢固树立“宣传也是监管”工作理念,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3.15”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全市5716名食品安全协管员作用,加强对食品“三小”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各类宣传活动70余场,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构建社会共治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