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头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已经第十四届12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
汕头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doc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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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汕府办〔2021〕40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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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1-09-28 | 生效日期 | 2021-09-28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法规解读: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解读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头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已经第十四届12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
汕头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doc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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