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市场监管局(部、办)、市局各有关处室:
现将《2021年度济南市市场监管系统第三次“双随机、一公开”集中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度济南市市场监管系统第三次“双随机、一公开”集中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市场监管系统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做好2021年度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第三次“双随机、一公开”集中抽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对象和检查内容
根据抽查计划,本次集中抽查任务由市局发起,抽查对象包括风险等级为D类、E类的企业,检查对象名单通过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摇号抽取后派发至各区县局。检查内容为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商标使用行为检查、广告行为检查。其中,公示信息检查中的年度报告检查事项,检查企业2020年度的年度报告信息。
二、检查时间
本次抽查工作从2021年9月15日开始至2021年11月20日结束。各区县局于9月24日前完成人员匹配,在11月20日前完成检查并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将检查结果录入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进行公示。
三、有关要求
(一)合理部署,统筹推进抽查任务。近期,部门联合抽查和系统内部抽查任务较多,要合理安排人员力量,采取科学有效的匹配方式,制定工作推进计划表,尽量将时间节点向前提,统筹推进有关任务,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出现因人员不均衡、时间不合理等原因造成检查质量下降的情况,确保按时完成抽查任务。
(二)规范检查,审慎判定抽查结果。规范检查程序,严格按照《山东省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实施,具体事项的检查方法参照《随机抽查工作指引》执行。检查人员开展现场检查要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做好安全防控,规范使用执法文书,进行全过程执法记录、全程留痕。在检查中遇有问题请及时请示对口业务处室,要根据检查情况和审计核对报告,结合《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包容审慎信用监管若干措施》的规定,综合审慎判定检查结果,检查结果一旦录入不得擅自修改。在抽查中发现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的(含电话联系),要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三)加强协调,做好部分市级登记企业抽查工作衔接。部分市级登记企业(名单另行下发)由属地区县局匹配人员开展抽查、录入检查结果。该部分企业的审计核对工作由市局采购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费用由市局承担。对需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要在检查结果录入后2个工作日内将现场核查表(注明执法人员姓名、电话)、检查照片、《经营异常名录建议书》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并邮寄至市局信用监管处,由信用监管处审查核实后列入。
市局相关处室、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信用监管处 张 涛 82569782
广告监管处 所明军 82569560
知识产权保护处 朱孝悌 82569567
平台技术咨询 李 波 82569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