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省局各相关处室: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的意见》(皖发〔2021〕14号),推动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结合市场监管职能,提出如下贯彻落实要求: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推动形成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主攻方向,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着力点,落实碳达峰、碳中和
决策部署,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建立健全支撑体系和保障制度,加快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标准引领和质量示范。
构建绿色转型标准体系。配合省生态环境厅,推进《餐饮业油烟污染控制技术规范》《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环境管理规范》《半导体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淮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地方标准研制和出台。
推进质量评价引领示范。在质量强县(市、区)验收、各级政府质量奖评选、“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创建评价等工作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刚性约束。推动有关地方、企业推行绿色制造、精细管理、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满足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等需求。
(二)加强绿色产品认证工作。
加强绿色产品认证监管。结合年度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开展绿色产品认证监督检查。加强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认证违法行为,提高认证公信力。
推动实施绿色产品认证。全面实施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公告的绿色产品认证,将宣城、黄山2市纳入重点区域,构建长三角绿色认证先行区,推进具有长三角地域特点和产业优势的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支持我省已获得绿色产品认证资质的认证机构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并鼓励省内认证机构取得绿色产品认证资质。
建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加强协调联动,积极配合商务等部门支持电商平台扩大节能、环保、绿色等产品销售,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
开展绿色产品宣传工作。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世界认可日”“有机产品宣传周”等时机,宣传绿色产品认证有关知识,提升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认知度和获得感。
(三)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
健全完善涉企信息归集应用机制。贯彻实施《安徽省市场监管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应用暂行规定》,畅通内部各类信息系统,加大与生态环境领域相关信息系统对接,将生态环境领域企业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等信用信息全面归集至企业名下,并实行部门共享,推动实现信用联合奖惩。
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统一标准,优化完善我省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推动相关部门在生态环境领域建立专业型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实现企业信用精准画像;强化双随机抽查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有机结合,落实差异化监管力度,提高监管的精准性。
持续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在机动车生产及销售、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生态环境检验机构等领域会同生态环境等部门常态化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提升协同监管能力。
(四)切实增强执法查处力度。
加强价格政策宣传指导。通过重要节日期间巡查检查,查处商家销售奢华包装产品中,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及时处置有关投诉举报,切实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打击虚标产品标识行为。将有关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和“信用安徽”网站向社会公示。
(五)深入开展反对浪费工作。
反对食品浪费。配合商务等部门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在醒目处张贴反食品浪费提示,引导合理点菜、适度消费,营造良好氛围。
反对过度包装。在常态化组织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双随机、一公开”计量监督抽查基础上,在端午、中秋、春节等重点节日期间,突出饮料酒、糕点、保健品、化妆品、加工农副产品等重点品种和粽子、月饼、红酒、茶叶、杂粮、化妆品等重点商品,深入开展商品包装计量监督抽查。
三、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和督促落实,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实化监管措施,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二)强化部门协同。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系统内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细化部门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商务、生态环境保护等部门协作,通过互通监管执法信息、开展联合执法等途径,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三)加强工作宣传。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试点示范典型经验的总结凝练,大力宣传取得的显著成就,积极宣扬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通过门户网站、广播电台、移动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强反对浪费和绿色产品等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全民广泛参与。
以上工作情况,请于2021年12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报送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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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