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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陕办发〔202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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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8-27 17:48:01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827
核心提示:《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陕西省人民政府,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中共陕西省委
发布文号 陕办发〔2021〕18号
发布日期 2021-08-27 生效日期 2021-08-2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委、市政府,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8月3日

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为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标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体系,聚焦短板弱项,大力实施一批改革创新举措,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全省营商环境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二、改革目标

(一)开办和注销企业。围绕产业发展全链条、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群众办事全方位,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大力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费用、减时限,实现企业开办“零收费”。2021年、2022年和2023年企业开办时间分别压减至2个、2个和1个工作日以内。推进中小微企业简易注销制度改革,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1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办理建筑许可。推进项目立项备案到竣工验收全流程改革,2021年、2022年和2023年,一般社会投资工程项目审批时间分别压减至75个、70个和65个工作日以内,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分别压减至110个、100个和90个工作日以内。

(三)获得电力。实现居民用户和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高压用户用电报装“三省”(省力、省时、省钱)服务。2021年、2022年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分别压减至20个、15个工作日以内,年均停电时间压缩8%以上。2023年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争取再压减1-3个工作日,全省年均停电时间争取同比再压缩8%。

(四)获得用水用气。用水报装。在企业相关手续齐全情况下,2021年、2022年和2023年,用水报装时限(含施工)分别压减至13个、10个和7个工作日以内,故障维修响应(从企业用水报修到维修人员抵达现场)时间压减至3个、2个和1个小时以内。

用气报装。精简业务办理流程和环节,实现线上安全检查、维修等业务申报功能,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无外线施工的报装时间分别压减至5个、4个和3个工作日以内,小型外线(含施工)用气报装时限分别压减至20个、15个和10个工作日以内。

(五)登记财产。加快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信息、流程、人员集成,全面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压缩办理时间。2021年底前,一般登记4个工作日以内办结,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以内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2022年底前,一般登记4个工作日以内办结,抵押登记2个工作日以内办结。2023年底前,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

(六)纳税。打造智慧平台,创新智慧服务,进一步优化纳税流程,减少纳税次数,压缩纳税时间,提高纳税便利度。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掌上办理。2021年、2022年和2023年企业纳税时间分别压减至100小时、80小时和70小时以内。

(七)跨境贸易。持续巩固进出口货物通关工作成效,力争2023年进出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持续完善“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在线申办,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每年在“单一窗口”上线运行1-3个具有陕西特色的应用服务功能。

(八)办理破产。企业破产审判程序进一步优化,破产管理人制度不断完善,破产审批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2021年,完善破产体制机制,协调成立陕西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并指导其规范相关业务活动。2022年,建立更加顺畅的破产企业注销、涉税处理、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等机制。2023年,建立破产企业破产风险联合评估、法律援助等机制,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机制。

(九)获得信贷。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合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优化信贷流程,提高贷款服务便利度,降低信贷综合成本。推动小微企业“首贷户”数量持续增加,信用贷款、续贷业务余额持续增长,每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不超过1.5%。

(十)保护中小投资者。投资者维权渠道更加畅通,股东诉讼便利度进一步提升。2021年,建立证券期货调解组织,建立健全调解组织内部管理机制。2022年,合理配备资源,建成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2023年,推动金融纠纷化解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

(十一)执行合同。2021年,推行网上立案与司法数据常态化公开,全面推广应用电子送达平台;深化执行办案系统与信用联合奖惩系统升级对接,实现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名单信息共享。2022年,规范信用信息采集和修复,完善对被执行人及其车辆信息实时共享机制;全面实现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全面落实各类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员进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2023年,推进解决执行联动系统升级,形成各部门协调顺畅、健全高效的执行工作格局。

(十二)劳动力市场监管。围绕惠企利企便企,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2021年,完善实名制动态就业管理服务系统,实现劳动力就业状态动态监测;建立省市县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员数据库,引导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劳动关系协调工作。2022年,全面上线使用调解仲裁管理服务平台,劳动调解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2023年,实现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劳动力市场监管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

(十三)政府采购。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方式,简化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降低政府采购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环境。

(十四)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流程更加科学高效,交易活动更加规范有序,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过程在线实时动态监管,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和查处力度明显加大,市场主体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十五)政务服务。完善数字政府建设运行体制,建成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和协同办公体系,让“一网通办”加速迈向“一网办好”,形成协同高效的跨层级、跨地区、跨部门政府运作新模式,数字政府建设水平进入西部前列。2021年,基本完成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框架建设,初步形成“上联国家、下通市县、横接部门”的政务服务格局。2022年,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以线上平台串联实体大厅,以实体大厅支撑线上平台,初步形成“省级批发、市县零售”的全新政务服务模式。2023年,持续积累沉淀政务服务大数据,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为全省数字政府建设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十六)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提升全省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全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登记总量分别达到500项、600项和700项。

(十七)市场监管。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监管方式进一步融合。2021 年,积极探索将“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2022年,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相结合的典型经验,提高监管精准性。2023年,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新型监管机制更加成熟,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取得显著成效。

(十八)包容普惠创新。创新创业环境、人才流动环境、生态环境、交通环境明显改善,医疗、教育、文化、养老等公共服务和市场开放水平稳步提升,全社会包容性、普惠性和创新性持续增强。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分别达到6500家、7000家和8000家,全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自主招聘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分别不少于800人、900人和1000人,全省货物贸易总额年均增长13%以上,全省文化馆、图书馆服务人数年均增长10%以上,地级以上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率达到国家考核目标,到2023年全省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9人。

(十九)数字营商。各类市场主体获取政策和服务的便捷性明显提升,“秦务员”移动端的实用性持续增加,“好差评”系统全面运行,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初步形成。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形成省营商办协调、19项重点任务牵头部门专项推进的“1+N”工作框架结构,建立完善“季度推进、半年点评、年度评价”机制。

(二)加强改革创新示范。鼓励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推出更多原创性、差异化的改革举措,打造效率高、成本低、服务优的营商环境高地。支持西安市争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支持中国(陕西)自贸试验区和各类功能区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先行先试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改革措施。

(三)复制推广先进做法。对标先进地区,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加强省内先进做法学习借鉴,推广西安市“一件事一次办”、西安市“政策通”服务平台、安康市紫阳县“五窗联动”政务服务等经验做法,以复制推广引领营商环境改革创新。

(四)加强评价综合应用。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对评价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予以通报表扬,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附件:

1.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改革目标年度分解表

2.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改革措施清单

附件1

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改革目标年度分解表

序号

重点任务

主要指标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主要牵头单位

1

开办企业(个工作日)

开办企业时间

2

2

1

省市场监管局

2

办理建筑许可(个工作日)

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

75

70

65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

110

100

90

3

获得电力(个工作日)

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

20

15

12-14

省能源局

4

获得用水用气(个工作日)

获得用水时间(含施工)

13

10

7

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获得用气(小型含外线施工/无外线施工)时间

20/5

15/4

10/3

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5

登记财产(个工作日)

一般登记时间

4

4

3

省自然资源厅

抵押登记时间

3

2

1

查封登记、异议登记时间

即办

即办

即办

6

纳税(小时)

纳税时间

100

80

70

省税务局

7

跨境贸易(小时)

进口整体通关时间

-

-

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省商务厅、西安海关

出口整体通关时间

-

-

8

办理破产

-

完善破产体制机制,协调成立陕西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并指导其规范相关业务活动

建立更加顺畅的破产企业注销、涉税处理、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等机制

建立破产企业破产风险联合评估、法律援助等机制,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机制

省法院

9

获得信贷

-

推动小微企业“首贷户”数量持续增加,信用贷款、续贷业务余额持续增长,每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不超过1.5%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

10

保护中小投资者

-

建立证券期货调解组织,建立健全调解组织内部管理机制

建成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推动金融纠纷化解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

陕西证监局、省法院

11

执行合同

-

推行网上立案与司法数据常态化公开,全面推广应用电子送达平台;深化执行办案系统与信用联合奖惩系统升级对接,实现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名单信息共享

规范信用信息采集和修复,完善对被执行人及其车辆信息实时共享机制;全面实现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全面落实各类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员进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推进解决执行联动系统升级,形成各部门协调顺畅、健全高效的执行工作格局

省法院

12

劳动力市场监管

-

完善实名制动态就业管理服务系统,实现劳动力就业状态动态监测;建立省市县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员数据库,引导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劳动关系协调工作

全面上线使用调解仲裁管理服务平台,劳动调解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

实现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劳动力市场监管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3

政府采购

-

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方式,简化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降低政府采购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环境

省财政厅

14

招标投标

-

招投标流程更加科学高效,交易活动更加规范有序,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过程在线实时动态监管,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和查处力度明显加大,市场主体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省发展改革委

15

政务服务

-

基本完成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框架建设,初步形成“上联国家、下通市县、横接部门”的政务服务格局

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初步形成“省级批发、市县零售”的全新政务服务模式

持续积累沉淀政务服务大数据,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为全省数字政府建设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省政府办公厅

16

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

全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登记总量达到500项

全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登记总量达到600项

全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登记总量达到700项

省知识产权局

17

市场监管

-

积极探索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

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相结合的典型经验,提高监管精准性

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新型监管机制更加成熟,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取得显著成效

省市场监管局

18

包容普惠创新

-

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500家,全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自主招聘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不少于800人,全省货物贸易总额增长13%以上,全省文化馆、图书馆服务人数增长10%以上,地级以上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率达到国家考核目标

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达到7000家,全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自主招聘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不少于900人,全省货物贸易总额增长13%以上,全省文化馆、图书馆服务人数增长10%以上,地级以上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率达到国家考核目标

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达到8000家,全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自主招聘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不少于1000人,全省货物贸易总额增长13%以上,全省文化馆、图书馆服务人数增长10%以上,地级以上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率达到国家考核目标。全省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9人

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

19

数字营商

-

各类市场主体获取政策和服务的便捷性明显提升,“秦务员”移动端的实用性持续增加,“好差评”系统全面运行,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初步形成

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

附件2

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改革措施清单

重点任务

序号

改革举措

责任部门

一、开办和注销企业

1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2021年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力争达到120项以上,自由贸易试验区力争达到189项以上。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

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等省级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各项任务均需各设区市政府负责落实,下同

2

推进智能审批。优化升级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服务平台,实现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全程“不见面”。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广泛应用。推行公章刻制、涉税服务、银行开户预约等事项“一网通办”

3

精简开办环节。将就业登记、用工备案和参保登记3个事项合并为用工参保登记“一件事”,企业可网上一次办结

4

优化开办流程。推进企业登记住所告知承诺制,同一场所可登记多个市场主体。围绕高频事项,在不改变原有许可和监管主体的前提下,将相关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一证准营”

5

优化开办服务。实行企业登记“零收费”。为企业提供带有签章和防伪水印的电子档案查询、拷贝服务,提升企业档案查询的实效性和便利度。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免费向新开办企业发放税务密钥

6

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实行中小微企业简易注销制度,进一步精简企业注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间,降低注销成本,推进与税务、社会保障、金融等部门协同办理,推行清税承诺制,提高注销便利度

二、办理建筑许可

7

加快项目审批速度。进一步压减省、市、县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和条件,精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技术审查、中介服务事项,压缩审批时间。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网上申报、限时审批、网上发证,申请人全程网上办理。逐步推行施工图审查无纸化申报和网上审查,实行全过程数字化多图联审。对工程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出台社会投资小型工程项目、老旧小区改造等审批改革实施意见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测绘局、省生态环境厅等省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加大审批改革力度。以“多规合一”为基础,全面推广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深入推进“竣工测验合一”改革,优化验收内容和要求。对规划建设条件明确、建筑结构相对简单或采用标准化方案设计的建设工程,探索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

9

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等一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统一不再纳入环评管理

10

开展“标准地+承诺制”改革。按照分步推进原则,支持西安市高新区等各类开发区、园区率先开展“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在土地出让前完成地块的空间生态环境、节能、地质灾害危险性、矿产资源压覆、文物勘探、水土保持和地震安全性等区域评估,对满足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准入条件的项目,实行从土地招拍挂出让到开工建设“一次性告知、一次性承诺、一次性办结”,大幅压缩企业投资项目落地时间

三、获得电力

11

压减办电时间。供电企业加强内部管控,创新技术手段和管理模式,实现用电报装业务各环节限时办理。优化电力接入流程,推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提高办理效率。对于符合条件的低压短距离电力接入工程,积极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改备案或取消审批等方式

省能源局牵头,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公司、省检察院配合

12

提高办电便利度。推进用电报装线上服务,推行低压用户供用电合同电子化,推广高压用户客户经理预约上门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全面推广用电报装全流程线上办理,提升用户办电体验。进一步压减用电报装环节,取消低压用户的设计审查、中间检查和竣工检查环节

13

提高供电能力和可靠性。强化计划检修管理,推行网格化抢修模式,建立中断供电惩罚机制,减少停电时间和停电次数。对转供电环节加价进行治理,对违章作业、野蛮施工、违规用电等行为进行查处,维护电力运行秩序

14

提高用电报装信息公开透明度。规范用电报装服务,制定用电报装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办理环节、申请资料等服务标准和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及时优化调整并向社会公开,未达到公开承诺标准发生纠纷的由检察机关纳入公益诉讼范畴。及时公布本地区配电网接入能力和容量受限情况

15

降低接电成本。规范用电报装收费,为市场主体提供稳定且价格合理的用电报装服务,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通过关联企业向用户收取不合理费用。鼓励推广临时用电租赁共享服务,通过供电设施以租代购等方式满足用户临时用电需求。允许所有制造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全面落实工商业电价优惠和电费补贴相关政策

四、获得用水用气

16

优化用水报装。持续优化用水流程,通过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公布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推行用水报装“企业承诺、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建立用水报装信用评价管理体系。加强供水能力建设,有效降低水耗、电耗和能耗,推广使用智能水表。对用水报装未达到公开服务承诺发生纠纷的由检察机关纳入公益诉讼范畴

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陕西省水务集团、省检察院配合

17

优化用气报装。整合优化用气报装外线施工办理程序,实行燃气接入外线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路政许可、占掘路许可等环节并联审批、同步办理。推进燃气接入和服务标准化,提供办理进展可查询服务。用气报装实行“一口受理”,让用户“最多跑一次”,全面推行网上营业厅、微信客户端等线上办理方式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

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牵头,陕西燃气集团、省检察院配合

18

提升用户用气体验。开展供气延伸服务,为用户提供燃气接入、工程安装、器具配套、报警器安装等一站式服务,推广使用智能物联燃气表,在商场、超市等人流量较大的营业场所增设自助购气机,提升用户办事体验。对用气报装未达到公开服务承诺发生纠纷的由检察机关纳入公益诉讼范畴

五、登记财产

19

推动信息共享集成。建立省级层面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和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以不动产登记单元号作为唯一关联码,实现不动产登记“带图作业”,登记信息和地籍管理信息融合互通。持续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覆盖。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和现场自助查询服务。实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协同互认

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税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省级相关部门配合

20

推动流程、人员集成。将不动产登记登簿和制证环节、缴费和发证环节合并。出让合同、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备案等证明材料由登记机构直接提取。推进不动产登记人员集成,提高办事效率

21

创新抵押登记申请方式。深化登记金融协同,推行融资、转贷、续贷、展期及涉及的签订不动产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一站式”服务,探索银行审批系统直接接入“一窗受理”平台,通过银行审批系统即可完成信息查询和抵押登记申请,实现抵押登记和贷款审批无缝对接

22

设立企业服务专区。“一窗受理”平台设立企业服务专区,专门办理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建立涉企业务咨询、批量业务上门服务、定期调查回访等机制,更好服务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探索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等开放网络查询、申请服务端口,开展网上查询、网上申请和预告登记

六、纳税

23

减少纳税次数。加快推进增值税、消费税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费合并申报,以及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十个税种的综合申报工作。推动社保、医保等合并申报及缴纳。整合优化非税收入申报表,实现“一张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进一步减少市场主体缴纳次数

省税务局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省级相关部门配合

24

压减纳税时间。公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和《全程网上办清单》。大力推广电子发票,扩大电子发票覆盖范围。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提升财务管理和会计档案管理电子化水平。通过申报系统与纳税人财务系统对接,实现数据自动带入、税款自动生成、一键确认申报,持续压减市场主体办税时间

25

推进“非接触办税”。推动电子税务局优化升级,开发上线电子税务局移动端,进一步拓展“非接触式”办税渠道。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上申请发票配送,选择提货方式、配送地址、配送公司、申领份数,税务部门提供发票配送上门服务

26

完善报税后流程。优化电子税务局申请留抵退税功能,自动抓取留抵退税数据并向纳税人推送,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的便利性。推行退税网上申请,减少纸质资料传递,实现退税全流程电子化。2021年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其他退税事项办理时限均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压减

七、跨境贸易

27

压缩通关时间。加强通关便利化相关设施设备建设,提升运输来往自由便利水平。简化和下放部分海关内部核批作业,“两步作业”减为“一步作业”。推广进出口“提前申报”,完善容错机制,推行无纸化通关模式,进一步压缩进出口货物通关时间

省商务厅、西安海关牵头,省税务局等省级相关部门配合

28

降低通关费用。实行通关全流程电子化,推动口岸降费、规范收费,强化口岸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明确收费标准,落实降费措施,依法查处乱收费行为,进一步降低通关整体费用

29

加强“单一窗口”应用。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各项功能,加快中国(陕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税务、银行、保险、民航、铁路、港口等相关行业机构对接,实现查验通知信息与口岸信息双向交互、出口退税在线办理

30

优化全流程服务。推动西安铁路口岸智慧物流监管系统建设,同步进行通关和物流作业。为企业提供归类先例、税收要素预裁定等服务。推广关税保证保险和企业自助打印出口原产地证书、税单等凭证。推动属地纳税人管理制度落地,打造企业可选择、结果可预期的纳税模式

八、办理破产

31

完善破产体制机制。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企业破产联动机制的通知》,建立完善企业破产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出台《破产案件审理规程(试行)》,优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建立科学的破产绩效考核机制,持续完善破产人管理制度,形成解决企业破产衍生问题的合力。对被执行人财产实行网络联动查控,联动采取信用监督惩戒措施。推进市场主体破产市场化、法治化,探索建立重整企业识别、信用修复等机制,依法支持市场化债务重组

省法院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等省级相关部门配合

32

降低企业破产程序成本。加大对破产案件的法律支持力度,协调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涉及的企业注销、涉税事项处理、资产处置、职工权益保护等有关问题,建立破产简易审理程序,实行破产案件繁简分流,降低企业破产成本

九、获得信贷

33

提升信贷服务水平。银行机构在授信中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不得对中小微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加强对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服务的考核,积极推动商业银行下沉服务,继续加大“税银互动”工作力度。加大金融科技运用,推动建立省级征信平台,推进政府采购平台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持续深化信用数据对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的支撑。加强水电气、纳税、社保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为增加普惠金融服务创造条件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牵头,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省级相关部门配合

34

降低融资综合成本。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不合理附加费用,整治银行强制搭售产品、超公示标准收费、收费与服务项目不符等违规行为。加大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力度,引导银行机构根据LPR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支持金融机构减费让利、缩短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的“通道”、“过桥”环节,降低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贷款附加成本。督促金融机构优化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操作程序,按照市场化原则做到应延尽延,引导金融机构适当降低利率水平

35

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进一步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制管理工作,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做精做强

十、保护中小投资者

36

加强证券期货调解组织建设。健全证券期货调解工作机制,提高调解人员的专业性。规范现有调解组织内部管理,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

陕西证监局、省法院牵头,省级相关部门配合

37

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依法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监督权、决策权、收益权等合法权利。探索建立中小投资者综合保护机制

38

加强金融审判执行机制改革。探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示范判决等金融审判执行机制改革。推进金融纠纷“分调裁审”改革。加强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证券期货、金融、银行保险等金融商事平台对接,建立健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不断提升网上调解率

十一、执行合同

39

加强审判信息化建设。深化电子档案机制改革,推进网上立案与司法数据常态化公开制度落地落实。建立法院与不动产登记机构、银行等相关单位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财产查控和强制执行工作效率

省法院牵头,省级相关部门配合

40

加强诉讼质量管理。完善送达制度,进一步扩大运用电子送达文书范围,加强对企业法定文书送达地址的管理。建设供律师使用的诉讼服务平台

41

提高商业纠纷审判执行效率。推行全流程网络化办案,推进“互联网+审判”工作。推广应用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加大网络司法拍卖力度,进一步降低执行环节的费用成本,提高执行效率。加强鉴定机构接受委托、执业规范、收费等管理,促进鉴定机构压缩时限、提高效率

十二、劳动力市场监管

42

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国家级和省级诚信服务示范企业、人力资源产业园。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中介活动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先照后证”属地办理,依托实名制动态就业系统归集整合就业、社保、人事、劳动关系等信用信息,建立劳动力市场信用体系并实现跨地区、跨业务共建共享共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级相关部门配合

43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3年内打造20 家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打造 30 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打造 300 名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全省大多数大中型企业至少配备1名劳动关系协调员,为10000户新注册企业提供用工指导,提高用工管理水平。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依托调解仲裁管理服务平台,建立高效便捷的劳动争议化解机制

44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打造高质量标准化创业中心,推动就业创业服务向县、镇、村延伸,开展“一站式”、“全方位”就业创业服务。完善就业援助工作措施,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2021年力争全年培训50万人次,2022年归集共享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信息,2023年实现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全程网办。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为劳动者和市场主体提供用工对接、就业创业、权益保障等公共就业服务

十三、政府采购

45

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简化政府采购审批程序,建成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信息平台。采购单位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尽快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最大可能压缩政府采购周期

省财政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等省级相关部门配合

46

降低政府采购成本。鼓励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文件,鼓励采购人免收履约保证金。规范统一全省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继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探索推行非强制纠纷化解模式

47

优化政府采购服务。积极创造条件推进采购意向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发布功能,规范信息发布行为,提高政府采购信息透明度

十四、招标投标

48

精简管理事项和环节。落实行业部门招投标监管职责,分行业制定完善监管流程,平等对待不同地域、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原件核对等事项。推行交易服务“一网通办”,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等省级相关部门配合

49

推进招标投标电子化。建设完善招投标电子系统,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逐步实现项目进场登记、公告公示发布、专家抽取、开标评标等环节全流程电子化。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监管系统,实现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实时动态监管,自动预警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50

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和专家库整合。建立完善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制度及技术规范,实现省内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加快省级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整合,实现专家资源统一抽取、统一管理,有效解决专家资源不足问题,持续优化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十五、政务服务

51

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进陕西数字政府制度创新体系、基础设施体系、公共支撑体系、应用服务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运行管理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加快编制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整合数字政府建设相关职能,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形成全省上下贯通、协调一致的管理体制,实现体制机制统筹高效、基础支撑集约完善、数据资源共建共享、政务服务高效便捷、治理应用科学精准

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级相关部门配合

52

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四级四同”要求,编制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完善政务服务大厅设施和相关功能。探索将企事业单位、组织团体设立的服务大厅、便民窗口纳入政务服务中心体系。全面推进省级事项全省通办,构建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政务服务联通的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机制,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

53

加快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出台全省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方案,建立健全省、市、县一体联动的工作体系,实现全省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个号码服务。完成12345省级平台二期建设,建立“权威准确、标准统一、实时更新、共建共享”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知识库和大数据分析平台,提升热线服务质量和水平

54

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放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准入,及时更新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通用目录,推动各类中介机构公开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制定陕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规范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运行、服务和监管,着力营造服务高效、公平竞争、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环境

55

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加快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文本应用,加快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营业执照等证照的电子化,推动各类电子证照“上网上链”,并做到应上尽上。推动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组织团体服务事项“进厅入网”,开展“跨地区办理”,提高办事体验

56

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集成“一件事”所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围绕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管理架构等进行整体性再造,实施一体化办理。2021年底全省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十六、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57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探索建立年度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制度和保护水平评估制度。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全省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工作机制,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完善案件技术事实查明和纠纷处理机制、仲裁机制

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公安厅、省法院等省级相关部门配合

58

规范商标代理行为。持续打击和遏制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囤积和恶意注册,规范商标代理行为。支持各设区市申请设立商标业务受理窗口

59

促进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推进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形成一批具有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优势的知识产权强企。加大政策支持,推进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十七、市场监管

60

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加大市场监管部门随机抽查检查指导督促力度,推进“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监管负担。依托陕西省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相关制度建设和统筹协调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工作,扩大社会知晓度

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等省级相关部门配合

61

加强智慧监管。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优势,将其应用于线上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和事中事后过程监管,建立监管大数据资源库,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建立监管评价机制,搭建畅通的投诉机制与高效的反馈处理工作机制

62

推进差异化监管。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将申请人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对信用记录良好的市场主体降低抽查概率,对风险高、信用差、投诉举报多的提高抽查概率

63

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涉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经济”立案查处的,对依法符合从轻或者减轻情形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或者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在文化执法、劳动监察等领域,实施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降低企业办事成本

十八、包容普惠创新

64

优化创业创新环境。加强政策引导,落实创新创业平台相关管理办法,深入实施“1155工程”,高标准建设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成果开放共享,促进“双创”孵化载体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型企业

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省民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65

优化人才服务。落实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招聘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自主组织实施。丰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方式。对作出突出贡献或引进的高层次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可采取审查材料、专业答辩、实地考察、专家评议等方式考核认定晋升职称

66

加快市场开放。落实外商投资法,加强外商投资服务和保护,加大招商平台建设力度,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发展

67

优化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推进文化惠民。进一步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职业院校“双高计划”,推进各类教育平台互联互通,推进中小学“互联网+教育”。加快推进跨省、跨统筹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建设陕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实现信息查询、自助缴费、零星报销申请、待遇申请、异地备案、转诊转院等业务办理。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68

加强生态环境和立体交通建设。加强秦岭、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城市空气质量和地表水体治理水平。推进立体化交通设施建设,发展智慧物流、智慧交通

十九、数字营商

69

深化“秦务员”移动端应用。优化省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秦务员”APP,推动更多事项掌上好办、“跨省通办”,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2021年底前,掌上好办事项达到800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0

持续促进政策落地落实。对出台的惠企政策实行分类梳理和标签化管理,加强企业与政策匹配对应,主动精准推送政策。深化“互联网+风险推送”,促进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确保市场主体政策红利应享尽享

71

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完善政务服务“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工作,积极拓展线上评价等方便服务对象的评价方式。加快推进评价和回复公开,健全“差评”问题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

72

加大营商环境宣传。依托新闻发布会、纸质媒体、新媒体、移动终端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宣讲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典型经验做法,持续提升企业群众知晓率、认同感

 

 地区: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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