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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政发〔202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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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8-06 15:22:16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156
核心提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新政发〔2021〕58号
发布日期 2021-08-05 生效日期 2021-08-0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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