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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业信息网关于明确全省农机安全(渔船检验、屠宰鉴定)下半年重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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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8-06 09:52:20  来源: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690
核心提示: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2021年工作要点》《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船舶检验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厅工作实际,现将全省农机安全(渔船检验、屠宰鉴定)下半年重点工作予以明确,请各地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1-08-05 生效日期 2021-08-0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2021年工作要点》《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船舶检验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厅工作实际,现将全省农机安全(渔船检验、屠宰鉴定)下半年重点工作予以明确,请各地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全省农机安全(渔船检验、屠宰鉴定)下半年工作要点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8月2日

附件:

全省农机安全(渔船检验、屠宰鉴定)下半年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嫩江水域“5.22”沉船事故教训,持续抓好农机安全、船舶检验、屠宰行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下半年重点要做好以下八项工作。

1、建立健全监管体系,明晰安全生产责任。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渔船作业安全和屠宰行业监管体系,明晰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2、开展监管机制调研,指导落实属地责任。要深入基层做好全省农机安全监管、船舶检验和屠宰业务体制机制的调研工作,指导各地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掌握相应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为理顺监管机制,推进工作落实提供决策依据。

3、抓好从业人员培训,提升战线队伍素质。按照省里抓骨干、市、县(市)抓全员的原则,重点要抓好三个队伍培训工作,即农机安全监管“三员”(农机考试员、事故处理员、检验员)、渔业船舶验船师和屠宰从业人员培训,提升三条战线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4、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继续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和渔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百日专项行动,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积极推进变型拖拉机报废清零工作,组织农机监管人员深入田间、场院等重点区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减少农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积极开展渔业船舶检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现役渔船初次、营运检验和执法检查,提高渔船修造和船用产品等内容的技术监督水平,着力提升渔船检验质量和受检率。完成全省农机、渔业行业“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百日专项行动,确保工作成效。防范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和渔船作业事故发生。

5、规范农机牌证审核,提高农机监管水平。严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及驾驶证申领审核,开展在册老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清查,强化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年度检验工作,严格落实每月农机事故统计及典型案例通报制度。

6、强化屠宰行业监管,做好条例宣贯工作。提升屠宰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做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探索开展风险监测与执法监督抽查并规机制。及时做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后的宣贯工作,开展全省风险分级管理验证(风险评估)试点工作。

7、做好船检系统应用,开展船型图谱推荐。推进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全国船舶检验工作统一管理系统(国内渔船检验发证功能)应用工作,大力推广小型渔业船舶标准化图谱,探索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工作。

8、拓展宣传载体平台,提升安全生产意识。要不断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形式,以电视台、网站和微信平台等载体平台发布农机安全、渔船检验、屠宰行业相关法规和条例及安全生产工作动态信息,提高农机和渔船驾驶及屠宰环节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提升操作技能,营造安全生产氛围。适时开展“送安全服务下乡”活动,提高便民化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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