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451号|批准11个水产新品种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451号)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451号|批准11个水产新品种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451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8-06 10:18:28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1081
核心提示:虹鳟“水科1号”等11个水产新品种,业经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且公示期满无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定,现予公告。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451号
发布日期 2021-08-02 生效日期 2021-08-0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批准的水产新品种为:虹鳟“水科1号”、禾花鲤“乳源1号”、翘嘴鳜“广清1号”、建鲤2号、半滑舌鳎“鳎优1号”、三角帆蚌“申浙3号”、菲律宾蛤仔“斑马蛤2号”、纹盘鲍“寻山1号”、文蛤“科浙2号”、海带“中宝1号”、全雌翘嘴鳜“鼎鳜1号”。

虹鳟“水科1号”等11个水产新品种,业经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且公示期满无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定,现予公告。

附件:1.2021年审定通过的水产新品种

2.水产新品种简介

农业农村部

2021年7月28日

附件:   1.2021年审定通过的水产新品种.docx

                     2.水产新品种简介.docx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451号.pdf
 地区: 中国 
 标签: 农业 渔业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402)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088) 法规动态 (210)
法规解读 (2647) 其他法规 (508)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7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