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商务局、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的通知》(财办建〔2021〕37号),为加快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保障市场供应,助力乡村振兴,促进消费升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决定开展2021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附件: 辽宁省商务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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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辽商批发函〔2021]12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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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1-08-03 | 生效日期 | 2021-08-03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各市商务局、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的通知》(财办建〔2021〕37号),为加快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保障市场供应,助力乡村振兴,促进消费升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决定开展2021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附件: 辽宁省商务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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