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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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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27 11:17:09  来源: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023
核心提示:“证照分离”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抓手,它对于服务创新创业、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为有效克服“准入不准营”难题,推动“证照分离”改革高质量、高水平实施,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省政府办公厅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制定我省《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证照分离”改革的意义、目标、方式

“证照分离”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既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对商事制度改革的一次升华。“证照分离”改革主要是针对行政许可事项,破解的是“办照容易办证难”和“准入不准营”的问题。

在全省范围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2021年底前,完成清单全覆盖和相关信息化系统的升级改造、互联互通,从2022年1月1日起,凡是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涉企经营信息,有关部门一律不得要求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力争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二、制定背景和经过

2017年,按照国务院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迅速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金昌、白银、天水的5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并于2018年3月在全省范围内对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有力解决了部分束缚企业经营活动的“办证多”“办证难”和“准入不准营”等问题,对我省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有效应对疫情冲击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总结过去几年工作的基础上,5月19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通知》,决定从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6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司法部专门召开全国深化“证照分离”动员培训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印发了《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实施方案》和改革清单,并于7月13召开全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对全面启动、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三、“证照分离”改革的范围和内容

第一,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对523项“中央层面设定的许可事项”中的351项涉企行政许可事项,及我省地方立法的8项涉企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编入到我省改革清单,由省政府统一编制并公布。确保在全省范围内依法设定的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非禁即入”,企业可以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这样的做法有利于进一步明晰政府与企业的权责关系,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对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以更大的力度实施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这次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的力度是历次改革中最大的,我省直接取消的审批事项达到了52项,审批改为备案10项,实行告知承诺34项(中央事项清单33项、省级事项清单1项),对优化审批服务的263项(中央事项清单256项、省级事项清单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也逐一确定了下放权限、精简材料、压减时限等一些实实在在的改革举措。这些改革举措将在外资外贸、农业、工程建设、制造业、交通物流、中介服务等行业和领域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减轻企业负担。

第三,进一步加强了改革系统集成和系统配套。“证照分离”改革以后,证与照的办理功能分离,服务和监管必须有效衔接。《实施方案》梳理规范了企业经营范围的登记管理,对一般经营范围企业领照即可开展经营,对于经营范围内有需要办理许可类的事项,登记机关将在企业领照的时候明确告知,为企业办证提供指引。同时,及时将企业登记信息推送到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纳入监管。这次改革还部署全面推动企业证照的电子化,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强电子证照的归集、共享和应用。今后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重复提供。

第四,把创新和加强监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方案》明确了“放管结合、放管并重”的要求,文件中对每一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都明确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并且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根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对取消行政审批的事项仍由原审批部门监管)的原则,健全监管规则,结合行业特点完善监管方法,明确具体事项的监管责任主体,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同时还要求登记机关与行业主管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及时掌握新设企业的情况,动态调整监管范围,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四、“证照分离”改革将带来的实惠

“证照分离”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抓手,它对于服务创新创业、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激发市场活力,提升企业满意度。对于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事项,企业不再办理许可证,实现持营业执照即可经营,可以减少企业往返各部门奔波之苦,为企业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二是推进了政府职能转变。“证照分离”改革是一场刀刃向内的政府改革,改革的结果是把降低门槛后的方便送给了企业,把事中事后监管的挑战留给了政府,这是政府管理理念上的重大改革。改革推进过程中,针对每一项改革事项,相关行政审批部门都要制定监管实施方案,从以前的“以批代管”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在这一过程中,带来的是政府部门审批模式的变革、审批流程的优化、监管手段的创新。

三是优化营商环境。“证照分离”改革是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将推动我省行政审批制度创新,深度对接企业需求,为申请人提供零距离、心贴心的优质服务。

五、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部门协同、督办考核、宣传引导、法制保障等机制。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省“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协调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省政府办公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牵头负责具体协调推进改革,做好调查研究、政策解读、协调指导、法治保障、督促落实估等工作。各地各部门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改革工作,要按照本方案任务分工,加强横向、纵向协同,形成改革攻坚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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