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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青岛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青农字〔202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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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7-26 01:29:53  来源: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853
核心提示: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通信管理局等8部门在全市联合实施为期3年的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文号 青农字〔2021〕35号
发布日期 2021-07-21 生效日期 2021-07-2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区市农业农村局、渔业主管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通信管理局等8部门在全市联合实施为期3年的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青岛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青岛市海洋发展局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

青岛市公安局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青岛市市场监管总局              青岛市通信管理局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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