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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21年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联合行动方案》的通知 (冀市监发〔2021〕10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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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7-22 05:23:52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772
核心提示:现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版权局、省林业和草原局、石家庄海关联合制定的《2021 年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联合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单位
河北省版权局,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石家庄海关
河北省版权局,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石家庄海关
发布文号 冀市监发〔2021〕103 号
发布日期 2021-07-22 生效日期 2021-07-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版权局、林草主管部门,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公安局、公共服务局、宣传中心、规划建设局,冀中公安局,各隶属海关:

现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版权局、省林业和草原局、石家庄海关联合制定的《2021 年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联合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公安厅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河北省版权局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 石家庄海关

2021年7月20日

   2021年河北省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联合行动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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