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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应急机关党委〔2021〕1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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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7-16 17:59:13  来源: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1087
核心提示: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单位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发布文号 吉应急机关党委〔2021〕170号
发布日期 2021-07-12 生效日期 2021-07-1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吉林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7月12日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营商环境

工作方案

2021年,吉林省应急管理厅的营商环境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开展“作风建设年”为契机,与党史学习教育、建党100周年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有机结合,以“行政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营商成本最低、政府服务最优、创业创新活力最强”为目标,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

一、创新载体,不断推进服务质量提升

(一)创新方式,不断丰富“两岗一区”服务载体。全面加强审批办“党员先锋示范岗”,12350接报中心“巾帼风采示范岗”,信访接待窗口“文明接待示范岗”建设,深入开展“三亮三比三评”工作,巩固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不断丰富“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载体。

(二)完善措施,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创新指导服务方式,全面实施“监管干部+专家”指导服务模式,采取专家指导、轻微违法不处罚、专家远程视频指导、线上线下指导服务、侦察兵式明查暗访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指导服务,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巩固提升“送培训进企业”“驻矿培训”“服务式督查检查”“普法式督查检查”“下沉式督查检查”“延伸式督查检查”成果,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完善服务举措,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努力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办好实事,努力打造过硬作风。完善落实安全执法、事故调查督办、培训机构指导、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监管、考核发证减负、灾害抵御能力提升、乡村振兴发展、普法宣传告知等服务举措,畅通联系基层、服务基层的新平台。以建设营商环境新高地为目标,在办实事中锤炼过硬作风,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培养优良学风,在深入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中铸就实干新风,深入解决“庸、散、怕、浮、奢”等作风问题,全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纪律严明的应急管理队伍。

二、加大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透明度

(一)加大公开力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认真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细化主动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管理。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

(二)拓展公开深度。紧紧围绕应急管理中心工作,加大对政策措施执行和落实的公开力度,持续推进应急管理、事故救援、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财政预决算、调查评估、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主动问计问策。

(三)提高公开精度。以持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进行深入解读。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三、规范程序,不断优化政府采购流程

(一)严格政府采购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全部实行政府采购,维护公开透明和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采购活动。

(二)加强采购环节监管。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府采购”,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过程信息公开、全流程动态监管,项目信息集中在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包括采购项目的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等信息。

(三)持续降低交易成本。规范保证金收到和退还,在采购合同中合法收取的保证金,全部依法或按照采购合同中约定的方式、时间、条件退还。

四、缩短时限,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一)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完成高频事项的梳理规范工作,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录入审核、调整更新、复用维护等工作制度。以政务服务事项为主线,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数据供需对接。通过推行在线告知、电子材料申报、承诺证明和结果快递送达等措施,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聚焦线路租费、招标采购、运维管理、网络平台建设、网络安全保障等,强化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统筹管理。

(二)全面实行“不见面”审批。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强化全流程线上审批和不见面审批。通过网上公示行政审批人员电话、QQ号等联系方式,倡导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咨询、网上解答。通过安全生产网上审批系统、移动客户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方式,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在网上办理,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对与疫情防控相关需实行紧急审批的事项,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即来即办,线上线下均可办理。

(三)优化政务服务数据支撑。探索建立数字化监管平台,以监测联网为抓手,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实现重点监管领域实现重大危险源网络实时监测,降低安全风险,做到看得见、摸得着、管得了。加强网络平台建设,实现与水利、气象、地震等部门的网络互联、数据共享,不断提升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水平。

(四)优化提升审批窗口服务水平。编制审批事项指南,所有申报事项指南和申报表格都在网上为企业提供,所有审批结果都第一时间在网上公示并能够在网上查询。设置AB岗,指派1名工作人员承担综合窗口技术保障A岗、2人为B岗,负责电话咨询、现场咨询、业务受理、发放许可意见等工作,确保工作期间保障人员全时在岗。

五、严格执法,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法制环境

(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制度,打造“事前报备、手机亮证、扫码迎检、事后评价”行政执法检查新模式。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落实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重点,实施包容审慎执法“四张清单”。制定下发《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流程图》《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流程图》《行政处罚普通程序流程图》《行政许可程序流程图》和《行政强制措施程序流程图》,不断提高运用“五化”要求推进执法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法制体系建设。完善《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规范》等3项地方标准。修订完善化工、有色重金属冶炼、机械、加油站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内容,不断扩展法制体系建设范围,提升法制体系建设水平。

(三)深入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继续按照“四不两直”工作法,以近两年发生过亡人事故企业和有限空间作业为重点开展暗查暗访,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服务。做好事故调查督办和执罚工作,对重点事故挂牌督办,对相关责任企业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六、严格标准,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规范联合惩戒行为。全面落实《对安全生产领域实行行为开展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和《吉林省应安全生产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按照“谁履职、谁记录、谁负责”的原则,对信用主体进行分类分级,实施差别化管理。

(二)严格信用修复流程。严格按照《吉林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一步规范、简化企业信用修复流程。积极引导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主动修复失信行为,消除社会影响。

(三)认真落实“黑名单”“红名单”激励措施。在厅门户网站设立“信用体系建设”应急专题专栏,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进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建设,及时编制发布信用数据、行为、应用“三清单”,建立事前告知承诺,事中评估分类、事后联动奖惩的制度机制。

七、健全机制,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保障

(一)完善责任落实机制。按照厅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做好营商环境各工作。厅党委成立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厅党委书记、厅长李中新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任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厅机关党委,负责协调处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协调推进相关工作,主任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姜传军兼任,任佰鹏为联络员,负责具体事务的落实等工作。

(二)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探索建立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工作机制,为强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不断完善加强营商环境的方法和手段,深入监管服务企业,开展执法、监管情况问卷调查,不断推进执法检查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完善监督保障机制。通过信访、12350接报中心、机关纪委等渠道,积极受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与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年”工作有机结合,不断强化作风引领,全力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附件: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营商环境工作分工表

 地区: 吉林 
 标签: 应急管理 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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