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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换证的公告 (2020年第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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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6-24 16:04:18  来源: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67
核心提示:为顺利推进2021年度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在2021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化妆品生产企业。
发布单位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2020年第7号
发布日期 2021-06-24 生效日期 2021-06-2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
备注  

为顺利推进2021年度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换证对象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在2021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化妆品生产企业。

二、申请安排

需要换发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请按照时间安排(见附件1)于6月至9月,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6楼30-1至30-3号)提交申请。

三、其他要求

(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在四川省自贸试验区的化妆品生产企业提出换证申请的,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办理。请上述企业在提交换证申请时,一并提交承诺书(见附件2)。

(二)逾期未申请换证的企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不得继续生产相应品种。如需恢复生产,应按新开办化妆品生产企业或新增生产范围情形办理。

(三)联系方式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处联系电话: 028-86918361,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

省食品药品审查评价及安全监测中心联系电话 :028-86920506,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69号金蓉大厦。

附件:   1.2021年化妆品生产企业提交换证申请时间安排表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换证承诺书.docx

   2020年 第7号.pdf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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