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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徐州市质量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 (徐质委发〔20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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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6-09 02:50:45  来源: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484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推进质量强国及高质量发展的系列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质量工作部署,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质量工作,经市质量发展委员会讨论,形成《2021年徐州市质量工作重点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徐州市质量发展委员会
徐州市质量发展委员会
发布文号 徐质委发〔2021〕3号
发布日期 2021-06-04 生效日期 2021-06-0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管委会,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推进质量强国及高质量发展的系列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质量工作部署,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质量工作,经市质量发展委员会讨论,形成《2021年徐州市质量工作重点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市质量发展委员会

2021年6月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2021年徐州市质量工作重点任务

序号

重点任务

目标项目

工    作    计    划

责任单位

上半年

下半年

质量发展水平

1

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得以深入推进优化

重点推进集装箱公铁、铁水联运和水运集装箱运输发展。

年度水运集装箱运输增长5%以上。

市交通运输局

2

构建统一、开放、有序的运输市场,组织研究传统道路货运企业服务能力提升

结合省厅要求推进“司机之家”建设,加快城乡物流一体化发展,开展农村物流达标县建设。

县级农村物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乡镇农村物流服务站和村级物流服务点覆盖率分别达到80%和60%以上。

3

纳入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监管的主体达9000家以上。

做好宣传培训和政策解读,参考省厅提供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名录,扎实搞好主体实际生产经营状况摸排,为下半年分类推进主体入网追溯做好先期准备工作。

纳入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监管的主体达9000家以上。

市农业农村局

4

全市各三级医疗机构接入省医疗服务综合监管系统

组织专家调研全市各三级医疗机构接入省医疗服务综合监管系统存在的问题,现场指导。

我市三级医疗机构接入省医疗服务综合监管系统接入率达100%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5

着力推进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年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达到20%以上,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

1.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老年医疗机构建设和服务能力提升的通知》;

2.印发《关于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

3.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规范化签约合作

1.组织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中期检查评估;

2.组织各县(市)区卫健委对各基层医疗机构的康复护理床位设置及签约合作开展进行阶段性检查调度,确保年度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2.整理上报各类台帐资料,做好省质量考核组

质量发展水平

5

展签约合作,年内养老机构签约率达60%以上

的通知》

4.围绕通知文件,细化目标任务,指导各地推进康复护理床位建设以及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规范化签约等工作。

来徐考核准备工作。

 

质量机制建设

6

建立样板工程推进长效机制

开展定期督查、政策支持,引入专家咨询等方式共同推进样板打造。

建立样板推进长效机制,完成提升工程指导水平等交通强国重点试点工作任务。

市交通运输局

7

依据省应对气候变化方案制定徐州市应对气候变化方案

制定我市年度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开展工作;做好2020年度温室气体排放年度考核前期准备工作。

序时进度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年度方案,做好2020年度温室气体排放年度考核工作相关材料搜集、报送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

8

配合省应急厅推动地方标准建设

按照省应急厅组织应急管理地方标准申报、标准推进计划,配合省厅做好相关地方标准的调研和意见征集等工作。

按照省应急厅具体举措要求,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防范重点风险、突出提高安全生产市场准入条件等方面,配合做好持续推动安全生产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

9

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以设区市为单位,制定低保当年标准。

组织开展调研,按照2020年我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40%制定低保标准,制定方案,报市政府批准。

督促指导各地自2021年7月起全面落实执行低保新标准,及时足额发放救助保障资金。

市民政局

10

完善特困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分档确定照料护理标准。

组织开展调研,制定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相结合的特困供养标准,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分档确定照料护理标准,制定方案,报市政府批准。

督促指导各地自2021年7月起全面落实执行特困供养新标准,及时足额发放救助保障资金。

质量机制建设

11

配合相关部门完善质量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推动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将企业行政处罚信息纳入相关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推动金融机构将企业行政处罚信息作为贷款发放参考因素,完善质量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人行徐州市中心支行

12

配合相关部门构建质量增信融资体系

推动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质量认证信息纳入相关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推动金融机构将质量认证信息作为贷款发放参考因素,构建质量增信融资机制。

质量宏观管理

13

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1、开展电商家具质量提升行动;
2、在全市选取8-10个重点行业和不少于150个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年)。

1、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2、实施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3、积极开展第二批长三角质量提升示范试点项目建设申报。

市场监督管理局

14

推动行业企业质量提升

1、开展“卓越绩效自评师”培训;

2、举办徐州市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座谈会;

3、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提升行动,遴选符合相关提升要求的小微企业,召开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提升行动推进会,请相关认证机构给予技术支持,制订相关提升方案。

1、开展“首席质量官培训”;

2、开展质量奖获奖企业观摩交流活动;

3、按照时间节点对小微企业质量提升的全过程进行调度,及时协调认证机构与企业共同实施提升工作,年底前完成30家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提升任务。

15

实施品牌发展战略

1、修订《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

2、组织推荐第二批“江苏精品”培育对象。

1、指导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

2、组织推荐2021年度省质量信用AA、AAA企业核定。

16

推动两业融合发展,组织申报省级两业融合标杆企业等

根据省发改委工作要求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质量宏观管理

17

推动服务业集聚区提档升级、认定一批市级服务业集聚区

制定市级服务业集聚区标准,下发认定通知

完成认定工作

18

加快总部经济发展,认定一批总部企业

下发认定通知

完成认定工作

19

持续开展省市品质工程创建,争创国家、部、省奖项

持续开展省市品质工程创建,在项目招投标、信用管理、评优评奖的政策激励下,根据省厅工作安排开展交通建设优秀项目,争创国家、部、省奖项。

年度评选10个以上市级平安百年品质工程示范创建项目

市交通运输局

20

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达990家

1.制定《徐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招引实施方案(2021-2025年)》;

2.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实务、财务事项等专项业务培训;

3.落实2020年度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1.组织三批次申报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

2.推进域外招引高新技术企业备案手续办理;

3.部署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

市科学技术局

21

新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40项,年度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0项以上,年度培育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企业10家以上

1.通过深入企业、园区调研座谈等形式,征集企业关键核心技术需求210项,相应调整编制2021年产业重点技术研发项目指南;

2.围绕我市6+4先进制造业领域和24条优势产业链重点领域组织实施省、市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申报工作;

3.组织开展省、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1.围绕我市6+4先进制造业领域和24条优势产业链重点领域组织实施项目立项、合同签订等环节工作;

2.跟踪、监督实施省、市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创新主体在项目研发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保障技术攻关项目顺利实施;

3.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企业培育工作。

质量宏观管理

22

按照部门需要提供统计支撑

按照部门需要提供数据服务和指标设置参考。

按照部门需要提供数据服务和指标设置参考。

市统计局

23

坚持示范引领,组织评优评奖活动

组织开展市优工程奖“古彭杯”评审活动。

组织开展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4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优化纳税服务,在奖项评选等方面提供税收信用评价支持,助力我市质量提升工作

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根据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要求,提出本地化便民服务举措并落地,在奖项评选等方面提供税收信用评价支持。

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根据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要求,提出本地化便民服务举措并落地,在奖项评选等方面提供税收信用评价支持。

市税务局

25

促进外贸“优进优出”

坚持统筹国际农产品供给与国内市场需求关系,优化全链条监管模式,服务粮食、木材等资源性农产品进口。

实施出口培优计划,完善出口农产品分类管理,引导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扩大出口。

徐州海关

26

支持老年用品制造业新发展,开发适老产品

联合发改、财政、残联相关部门督查《关于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工作的通知》推进落实情况。

争取将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纳入当地养老助残福利服务补贴制度;协调推动商业保险公司和金融机构研发创新产品,支持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消费。

市民政局

27

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以设区市为单位,制定低保当年标准

组织开展调研,按照2020年我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40%制定低保标准,制定方案,报市政府批准。

督促指导各地自2021年7月起全面落实执行低保新标准,及时足额发放救助保障资金。

28

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

配合市卫健委做好相关宣传工作,鼓励老年人参加卫健委组织的智能技术培训。

配合市卫健委联合督查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质量宏观管理

29

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适时启动价格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物价补贴。当我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幅超过3%(含3%)时,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物价补贴。1-3月份,徐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和徐州市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均低于3%,无需启动价格联动机制。

30

推广先进管理方法

引导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积极导入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制造等先进质量方法和管理模式,提高质量管理能力。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1

培育质量标杆

鼓励企业提炼先进管理经验,营造“树标杆、学标杆、超标杆”的质量改进氛围,争创国家和省质量标杆;培育遴选一批市级质量标杆,组织开展市级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

32

开展群众性质量品牌活动

鼓励企业参加各级组织的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品牌培育等普及教育和群众性质量品牌提升活动,弘扬企业家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为先、品牌引领的意识。

33

加强质量公益宣传,推进徐州质量品牌,树立徐州质量形象

督促媒体加强质量公益宣传,推进徐州质量品牌,树立徐州质量形象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34

推动出口品牌培育建设

上半年重点检查市级品牌资金支

持落实情况。

下半年积极与省厅对接,确保省级

品牌支持资金及时到位。

市商务局

35

老字号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

根据《2021年全省质量提升行动工作要点》具体举措要求,积极参与“紫金奖”文化创意设计大赛老字号企业定制设计赛。

根据《2021年全省质量提升行动工作要点》具体举措要求,积极参与“紫金奖”文化创意设计大赛老字号企业定制设计赛,推动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工作。

36

配合开展徐州市质量奖申报企业资格审查工作

提高相关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信息质量

运用相关企业信用信息系统,配合对徐州市质量奖等奖项候选企业的信用情况进行核查,健全完善质量激励制度。

人行徐州市中心支行

质量宏观管理

37

合理安排专项资金,做好市市场监管部门质量监管领域工作经费保障

预算安排质量促进、质量培训、质量安全提升、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免费检定和计量管理等经费,专项用于质量监管领域工作。

根据工作任务进度,做好专项资金申报、审核和分配工作;配合市场监管局做好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积极申请上级补助资金。

市财政局

38

进一步加强质量强市、市场监管及技术能力建设、药品安全监管等专项资金管理

严格部门预算管理,将涉及质量监管重点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统一纳入部门预算,严格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

设立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制定评价方法、指标体系、标准值,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39

支持推动质量计量及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联系市市场监管局承担抽检任务的相关处室及综合检测中心,了解核实年度工作任务量和相关支出标准,梳理相关政策。

对单位承担的国家计量器具强检任务、省下达的食品药品抽检任务、市级成品油抽检任务,在国家、省级支出标准基础上,参考周边城市任务和投入,进行成本核定,制定我市支出标准,同时研究制定市、区分担政策。

40

加强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

贯彻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根据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加强政府采购活动中相关信用信息的查询和应用,强化与相关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依法限制严重质量违法失信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质量安全监管

41

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1、实施市场监管环节食品安全抽检;
2、做好春季校园食品安全检查;
3、开展夏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4、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监督检查;
5、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疫苗安全监管;
6、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7、加强工业产品、消费品安全监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2

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完成省下达的约束性指标,全市PM2.5浓度工作目标49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工作目标72.3%。

印发2021年徐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开展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开展臭氧与PM2.5污染协同控制“双百日”攻坚行动。

持续开展臭氧与PM2.5污染协同控制“双百日”攻坚行动,印发大气污染防治秋冬季攻坚方案,全力应对扬尘污染。同时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夯实管控措施,强化区域联防联控。

市生态环境局

质量安全监管

43

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开展重点断面支流“消劣奔III”行动,制定汛期水质提升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升我市国省考断面水质。

建立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管理机制,摸清各地污水收集能力底数,指导督促地方优先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推进镇村污水治理。

44

严格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强化危险货物及其包装检验监管,加强口岸布控查验,全力拦截假冒伪劣商品进出国门;严格实施进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深入开展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

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口岸环节新冠病毒风险监测和预防性消毒措施,防范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

徐州海关

45

强化工程质量管控。持续巩固深化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成果,强化监督执法检查,实行“目标管理”,将创优、星级文明工地目标化,进一步压实参建各方质量主体责任,突出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

开展房地产领域质量通病治理专项活动,进一步完善质量投诉处理机制。

开展房地产领域质量通病治理专项活动,进一步完善质量投诉处理机制。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6

加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行为,推动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验收制度,保证检测报告真实反映工程建设实际

1.拟发《关于加强工程桩验收检测工作的通知》,规范基桩验收见证检测制度;

2.推动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验收制度,保证检测报告真实反映工程建设实际。

1.组织开展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和技能竞赛工作;

2.组织开展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组织对检测机构智慧检测实施情况检查,实施差别化监管。

质量安全监管

47

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

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宣贯学习活动,确定编制质量安全手册试点企业。

推动手册全面推广应用。

48

全年配合完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1420批次

完成680批次。

完成740批次。

市农业农村局

49

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狠抓重点对象、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重拳整治“行业潜规则”,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处,及时发现和查处问题

下发《2021年徐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农药及农药残留、“瘦肉精”、兽用抗菌药及兽药残留、生猪屠宰、水产品兽药残留及非法投入品、生鲜乳、农资打假等7项工作为抓手开展一次专项整治。

围绕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违禁使用、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坚持重拳出击、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消除风险隐患、行业“潜规则”,及时发现和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

50

加强质量监督管理,杜绝等级以上质量事故,确保全省水利建设质量考核A级等次

1、编制印发2021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目标任务,并在年初全市建管会议上布置;
2、通过政府采购选择2家质量检测单位并开展第一轮抽检工作;
3、配合省厅完成2020年第四季度和2021年第一季度省厅履约考核。完成2020年度市级从业企业考核并公示;
4、指导有关建设单位开展淮委、省厅文明工地和“古彭杯”等奖项申报备案工作;
5、组织对2~3家参与全

1、顺利通过省厅对我市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并开展对考核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2、完成全年抽检计划并适时印发通报,督促闭环整改;
3、开展“质量月”活动,举办质量管理专题讲座;
4、完成2021年度市级水利建设文明工地评选工作,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文明工地;
5、组织开展第二、三轮市级4个重点水利水务工程项目稽察;
6、编制印发徐州市水利重点工程项目法人考核办法,并开展考核工作;
7、配合省厅完成2021年第二、三季度省

市水务局

质量安全监管

   

市水利水务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开展第一轮市级2个重点水利水务工程项目稽察;
7、编制印发2021年度市级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细则并全面完成市级考核工作。

厅履约考核。开展2021年度市级从业企业考核工作。

 

51

通过星级旅行社评定和复核,提升我市旅游行业服务质量

完成我市四星级旅行社复核。

完成我市全部星级旅行社评定和复核。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52

持续的开展安全检查,按时办理旅游投诉

下发安全检查相关文件,持续的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按时办理旅游投诉。

53

开展红黑名单评定

发布2020年文旅市场红黑名单。

开展2021年文旅市场红黑名单评定。

54

开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下发开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持续开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55

通过绿色旅游饭店、星级饭店评定与复核,推动旅游住宿业服务高质量发展

完成绿色旅游饭店梳理及系统录入工作;下发全市星级饭店复核工作通知,指导星级饭店做好评定性复核准备工作。

完成本年度绿色饭店复核和星级饭店复核工作。

质量基础建设

56

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建设

1、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建设;

2、推进国家级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支持徐工研究院建成全国土方机械标委会可持续发展分委会;

3、扩容升级“一站式”服务套餐;

4、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开展“一站式”

1、推进国家工程机械产品质检中心、省特种机器人产品质检中心建设;

2、支持分技术委员会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标准化交流活动;

3、力保全市主导和参与制定国家标准20项;

4、推进综合业务检测一体化平台建设,促进业务线上深度融合;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质量基础建设

   

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专项业务及综合素质培训;

5、落实“项目负责人制”,收集、传导、反馈企业需求和解决方案,为客户建档备案,畅通“一站式”服务联络渠道;

6、定期走访重点企业,提供现场技术指导,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同时组织技术知识培训,帮助企业提高检验检测技术水平;

7、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发挥“零距离”党员先锋队模范作用,提供“一站式”便民利企志愿服务。

5、邀请企业参与“一站式”服务满意度测评,逐步建立质量基础设施效能评价指标体系;

6、与高校、企业、科研机构深化技术交流,充实完善检验检测和标准化服务质量基础信息库,围绕我市主导、优势产业,联合促进创新型企业的孵化培育;

7、定期走访重点企业,提供现场技术指导,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同时组织技术知识培训,帮助企业提高检验检测技术水平;

8、挖掘“一站式”服务品牌提升创建的新鲜经验和做法,加强做精做优对外宣报道。同时邀请市局参与指导,争取举办“一站式”服务现场会、推进会或观摩会,方便企业和群众了解获取服务。

 

57

夯实质量基础

针对出口企业开展国际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调查,加强对企业的培训、宣传。

加强实验室监测能力建设,支持实验室推进各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实验室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徐州海关

58

打造高水平出行服务体系。

出台实施城市公共服务质量提升方案,加强城市公交行业服务质量管理,开展城市公交服务质量检测评价,大力发展城乡公交一体化和区域间毗邻公交。

新购或更新城乡公交中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辆占比80%以上。

市交通运输局

59

推动技术提升,不断提升工程高质量建设水平,加速研究成果转化

突出新旧基建融合,深挖新基建内涵,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业化和智能建造、工程关键技术等方面组织研究。

提升工程高质量建设水平,加大钢结构推广、装配式施工推广应用力度。

质量基础建设

60

新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企业研发机构20家左右

1.组织开展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和企业研发机构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

2.组织开展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企业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工作;

3.组织开展省院士工作站申报工作。

1.组织开展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

2.组织开展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与绩效评估工作;

3.组织开展第二批“企业研发机构创新能力高质量提升培育库”入库工作。

市科学技术局

61

康复辅助器具租赁试点

筛选有条件的养老机构作为康复辅助器具租赁试点单位(徐州市九如城乐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徐州市佳和鼓楼颐养中心)。

巡查试点单位康复辅助器具租赁开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市民政局

62

秋季学期开学前完成新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100所

1、请市政府将学校建设任务列入年度“为民办实事”工程推进;
2、每月调度汇总各县市区学校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3、根据各地项目实施进度开展现场督查,每月督查2-3个县区。

1、11个县区督查全覆盖,100所学校建设项目校校到;
2、秋季学期开学前,全市100所中小学幼儿园全部投入使用;
3、调研并编制2022年全市学校建设任务。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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