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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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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6-01 17:35:18  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835
核心提示:贵州省市场监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单位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1-05-30 生效日期 2021-05-3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省局机关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

现将《省市场监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5月30日

省市场监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做好今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一二三四”工作思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着力在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市场监管方面的作用,推动监管和服务更加透明规范,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作出新贡献。

一、聚焦市场准入制度改革深化政务公开

(一)做好产品准入改革信息公开。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强制性认证、食品生产等市场准入制度改革,持续公开生产许可告知承诺、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服务,广泛推行产品系族管理,减少重复检验检测、重复审批认证等改革政策信息。(责任单位:质量监督处、认证认可检测处、食品生产处)

(二)做好登记便利化改革公开。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公开“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办事指南、审查要点。规范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登记管理,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优化注销“一网平台”,及时公开企业注销改革政策。(责任单位:登记注册处、企业开办处、科技信息处)

二、聚焦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深化政务公开

(一)做好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深化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决查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着力纠正行政性垄断行为。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协调机制,聚焦民生领域和重点行业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加大《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的宣传贯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促销行为,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及时公开典型案件,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秩序。(责任单位:价监反垄断处、竞争直销监管处)

(二)加强重点领域治理执法公开力度。加大执法办案力度,瞄准监管风险压力大、群众不满意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精准重拳出击,查办一批有重大震慑力的案件,及时公开,回应关切。突出制售源头和重点流通环节,紧盯侵权假冒案件高发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商品,持续加大假冒伪劣整治力度。加强涉企收费和殡葬等民生领域价格监管。强化广告导向监管,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坚决整治借庆祝建党100周年等名义从事商业炒作牟利等市场乱象,维护良好市场环境。(责任单位:执法稽查处、价监反垄断处、广告监管处、消费网监处)

(三)统筹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公开。进一步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公示,优化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推动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扎实做好2020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开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分析,探索实施企业年报公示信息轻微差错免列异相关措施。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将双随机检查结果和其他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结果统一向社会公开,实现已归集的涉企监管执法信息公示率100%、一致性100%。(责任单位:信用监管处、科技信息处)

(四)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针对性,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科学精准发布权威信息。(责任单位:消费网监处)

三、聚焦重大政策落地落实深化政务公开

(一)完善政策解读方式。认真落实《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重大政策文件解读办法》,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统筹利用一问一答、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让公众看得懂、易接受、好执行。(责任单位:各业务处室)

(二)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政策制定处室要积极解答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升级完善“惠企利民政策明白卡”,全面梳理公布惠企利民政策要点,配套开展“场景式”解读,帮助企业和群众准确适用政策。依托全省统一的“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等互动渠道,主动推送热点政策问答,及时回复公众提出的政策咨询。(责任单位:各业务处室)

(三)提高政务舆情回应针对性权威性。避免转载无关信息代替自身回应,重大政务舆情回应要实行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商业网站等多点联动,增强回应信息传播实效。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制度,逐一对照检查并及时公开已作承诺的落实情况,维护政府公信力。(责任单位:应急宣传处、各业务处室)

(四)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等相关报表,持续推进部门项目绩效公开全覆盖。(责任单位:财务审计处、各业务处室)

四、聚焦基础平台建设深化政务公开

(一)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全面推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2021年9月底前,要将省局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部录入“贵州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库”,同步录入文件备案、清理等信息。新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及时入库公开,已修订或失效的文件要逐步入库管理并标注有效性。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扩大政府文件公开的范围和类型,切实解决公开文件缺号过多、范围过窄等问题。(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处、各业务处室)

(二)规范重点领域信息管理。对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板块进行升级改版,确保栏目定位清晰、信息发布精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含金量”,召开会议、开展调研等工作动态和程序性报道原则上不在重点领域栏目发布。各业务处室全年在重点领域信息栏目发布的信息原则上不低于5条。(责任单位:各业务处室)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提升站内检索精准性,加强日常运维监管,不断提升办站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务公开专题页面。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政务新媒体开办、变更、关停、注销情况要及时录入“贵州省政务新媒体备案检查系统”。进一步完善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功能,确保更新及时、服务可用、互动有效。(责任单位:办公室、应急宣传处、大数据中心)

(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2021年9月底前,各业务处室要结合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标准规范清单应用情况,对标准规范清单和各项制度机制开展一次集中修订。强化标准规范刚性约束,持续推动标准规范体系建设与政府网站栏目建设有机融合、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各业务处室)

五、加强监督保障

(一)加强队伍建设。要强化问题导向,针对当前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各处室的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加强外出学习考察,充分吸收借鉴其他先进地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经验和做法。(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狠抓任务落实。2021年5月底前,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制定省局本年度工作要点,配套建立工作台账,实施跟进督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专项工作目标考核,确保落实到位。对2020年工作要点及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超期未完成或进度滞后的要立即着手整改。(责任单位:办公室、各业务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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