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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等八地方关于印发《北部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北部区联防[2021] 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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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6-04 10:55:18  来源: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浏览次数:1231
核心提示: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国务院要求,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农牧发[2021] 12号)文件精神,经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8省(区、市)人民政府协商一致,8省(区、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联合发布《北部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北部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工作。
发布单位
北京市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指挥部,黑龙江省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天津市控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吉林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山西省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内蒙古自治区动物疫情应急指挥专项工作,辽宁省防治非洲猪瘟指挥部,河北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
北京市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指挥部,黑龙江省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天津市控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吉林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山西省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内蒙古自治区动物疫情应急指挥专项工作,辽宁省防治非洲猪瘟指挥部,河北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
发布文号 北部区联防[2021] 1号
发布日期 2021-06-03 生效日期 2021-06-0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北京市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等八地方关于印发《北部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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