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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流通环节“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 (陕市监发〔2021〕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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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6-01 06:48:01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173
核心提示:根据省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安排,省局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流通环节“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陕市监发〔2021〕221号
发布日期 2021-06-01 生效日期 2021-06-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省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安排,省局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流通环节“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6月10日至8月10日。

二、检查对象抽取和人员匹配

(一)检查对象抽取。省局通过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从食品销售企业(者)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请相关市局指导督促县、区局及时登录监管工作平台查看本辖区检查对象名单(详见附件)。

(二)检查人员匹配。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由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对本单位负责检查的企业随机匹配检查人员。

三、检查内容

严格按照《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的通知》(陕市监发〔2019〕164号)中有关要求,以及省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开展检查工作。

四、检查结果录入

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于8月20日前将检查结果录入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有序实施。

(二)各检查单位要尽快完成人员匹配,按要求实施检查,并公示检查结果。于8月20日前,将实施检查表扫描成图片jpg格式并加盖检查单位(县、区局)公章发送至邮箱599208284@qq.com(作为年终国考、省考印证材料)。

(三)在监督抽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和省局联系。

联系人:赵宏凯,电话:029-86138820。

   附件:

1.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名单

2.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者)名单

3.一般风险食品销售企业(者)名单

4.高风险食品销售企业(者)名单

5.网络食品销售者企业(者)名单

6.校园周边食品销售企业(者)名单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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