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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2021年治水治污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舟政办发(2021]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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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5-27 03:09:16  来源:舟山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258
核心提示:《舟山市2021年治水治污大会战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舟山市人民政府
舟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舟政办发(2021]47号
发布日期 2021-05-26 生效日期 2021-05-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舟山市2021年治水治污大会战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舟山市2021年治水治污大会战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打好五大会战,建设四个舟山”决策部署,为持续推进治水治污工作,努力打造美丽中国海岛样板,全面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五水共治’碧水行动”决策部署,聚焦建设“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聚力打赢治水治污大会战,坚持以水环境质量高位持续提升为主题,以数字化改革和整体智治理念推动“五水共智”,全面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
 
  二、总体目标
 
  到2021年底,水环境质量全面巩固提升,水生态健康有效改善,确保临城河国控断面水质达到“水十条”考核要求,6个省控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83.3%,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持续巩固,城乡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三、主要任务
 
  (一)高标准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以县(区)为单元,逐步构建“污水零直排区”数字化管理系统,推动“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迭代升级,持续深化工业园区、城镇生活小区和乡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业园区内雨污水收集系统进一步完备,雨污管网布置合理、运行正常,纳污处理设施与污水产生量实现匹配,工业企业厂区初期雨水、事故污水基本实现收集处理,推行污水输送明管化,废水经处理后纳管或达标排放。城镇建成区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美丽城镇、未来社区等建设载体,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做到“能分则分、难分必截”;对现有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系统和阳台污水合流制排水系统进行改造;新建小区必须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阳台污水设置独立的排水系统。乡镇(街道)辖区内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生活小区类和其他类等三大建设单元全部完成建设,污水管网基本全覆盖,实现雨污全分流、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对已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岱山县组织“回头看”并持续巩固提升。(具体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见附件,下同。)
 
  (二)深化提升“品质河道·美丽河湖”建设。
 
  在已经创建完成的100条“品质河道”基础上,选择还有提升空间的河道进行提升整治,进一步强化水生态修复与保护。以“美丽河湖+”为主线,以河湖高质量发展与民生福祉提升为主要目标,依托流域、区域、行业共建共治共享,积极创建省级“美丽河湖”、水美乡镇,加快推进“美丽河湖”向“幸福河湖”迭代升级。
 
  (三)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深化饮用水水质保障,推进完善“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划、立、治”,开展6个县(区)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巡查和有机污染物全指标分析。加快推进大陆引水三期工程,全面启动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规范化运维管理。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保障生活饮用水安全。
 
  (四)深入实施水环境整治。
 
  全面落实断面水质达标任务,确保县控以上断面水质全面达标。开展“找短板寻盲区查漏洞挖死角”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防止水质反弹机制。开展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推动污染防治向生态修复转变。开展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推进河湖生态缓冲带、水生态环境示范试点县和湿地公园建设。
 
  (五)有效提升城乡污水处理。
 
  深入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清洁排放技术改造,持续推进城镇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行动,加快提标改造,实施标准化运维,切实解决部分渔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老化、破损等问题。
 
  (六)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深入推进“肥药两制”改革,加强数字化管控,培育改革示范点,推广配方肥和按方施肥量,建设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1%。持续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新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8家,创建完成定海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区,规模以上水产养殖主体养殖尾水零直排率达到80%以上。
 
  (七)深化近岸海域污染防治。
 
  加强入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实施主要入海河流及溪闸氮磷污染物控制。深入推进港口船舶污染防治,实施船舶水污染物全过程电子化联单管理。实施“美丽海湾”建设,加快推进海洋生态环境和海岸线保护与整治修复;科学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
 
  (八)加强防洪排涝节水工程建设。
 
  实施《舟山市城区防洪排涝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启动海塘安澜千亿工程,实施水库安康、山塘隐患清零等行动,优化防洪减灾体系。强化城市内涝治理,深入开展城市内涝治理攻坚行动,因地制宜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深化全社会节水成效,落实《舟山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城市、工业、农业节水,深化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供水管网改造和漏损率控制,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制度。
 
  (九)健全河(湖)湾(滩)长制。
 
  推行全市河(湖)长制提档升级工作,提升河(湖)长制管理信息化体系。探索实施以河(湖)、湾(滩)长制为核心的流域联动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实施河道水质智控监管和清海净滩巡护监管。开展重点河湖健康评估。大力推广“绿水币”制度。
 
  (十)深化环境污染整治。
 
  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海洋督查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深化环境污染整治,实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研究。推动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闭环管理,巩固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集中力量解决突出扬尘污染问题,改善空气质量。加快推进三江污水处理厂等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实施自动监测站等仪器设备新建、更新及运维,完成环境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等各项监测工作,补齐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及拓展区应急监测能力和监督性监测短板。
 
  (十一)探索“五水共智”试点建设。
 
  以普陀区为试点,实施治水大脑平台信息系统建设。以县(区)为单元,实施“五水共智”重要场景建设,实现数字化管理、数字化服务、数字化应用,提升治水信息及时感知、智能预警、精准溯源、协同管理能力,推动“五水共治”向“五水共智”转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力量,持续高效推进,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牵头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指导协调、推进落实等工作;责任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要求,制定具体进度安排,按时有序推进落实;各级治水治污办负责抓好统筹谋划、综合协调、任务分解、督办考核等工作。
 
  (二)加强要素保障。加大对“五水共治”碧水行动重点任务、重点地区的财政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参与治水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优化审批流程,开通绿色通道。积极推广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的关键技术;充分发挥专家团队力量,加大业务指导和技术交流,全面保障和提升治水项目建设质量。
 
  (三)加强督导考核。强化问题发现机制,开展治水综合督导帮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优化考核办法。将治水治污大会战完成情况纳入县(区)、功能区和市(新区)直属有关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具体由市治水治污办会同市五大会战办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介的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引导各类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志愿者队伍参与治水治污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加大环保、水利等法律法规宣传;加强信息公开,畅通监督渠道,拓宽公众参与平台,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治理的浓厚氛围。
 
  附件:2021年度治水治污大会战重点项目清单
 
  附件
 
  2021年度治水治污大会战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及形象进度年度目标

年度投资

(万元)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高标准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完成舟山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园区、东港浦西工业园区、勾山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

10000

市生态环境局

市远洋渔业集团、定海区政府、普陀区政府、新城管委会

2

完成沈家门海洋生物园区、千岛工业园污水零直排区排查。

850

3

定海区开展10个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确保完成8个省定任务。

500

市城管局

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4

普陀区开展25个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确保完成25个省定任务。

1250

5

新城管委会开展12个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确保完成6个省定任务。

400

6

普朱管委会开展6个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确保完成3个省定任务。

500

7

完成定海金塘镇(含金塘西堠工业园)、干览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任务;完成昌国街道、环南街道、城东街道排查并启动建设。

5810

市治水治污办

相关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8

完成普陀六横镇、展茅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任务;完成沈家门街道和东港街道排查并启动建设。

2250

9

完成嵊泗菜园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任务,完成全域“污水零直排”验收。

1600

10

完成临城街道(含甬东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任务;千岛街道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任务50%。

3500

11

实施朱家尖街道(含顺母工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完成80%。

1600

12

高标准打造普陀区虾峙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样板,引领示范“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850

普陀区政府

13

深化提升“品质河道·美丽河湖”建设

实施长西河道、岱南标准河道、大峧支河“品质河道”提升工程。

2099

市治水治污办

岱山县政府

14

创建观音文化园片水系、上葡萄河(3公里)2条省级“美丽河湖”。

380

市水利局

相关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15

创建水美乡镇2个,整治农村池塘20个。

2445

16

实施定海区舟山群岛水系(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二期)----金塘穆岙片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完成2公里。

1000

市水利局

定海区政府

17

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完成岱山北部水厂建设前期工作并进场施工。

4000

市水利局

岱山县政府

18

实施虾峙水厂扩建,建设500吨清水池一座,管网改造2.5公里,更新水表闸阀1000只,受益人口0.5万人。

400

普陀区政府

19

完成泗礁本岛渔农村供水工程管网改造8公里。

300

嵊泗县政府

20

实施白沙岛供水一体化改造工程完成该项目总投资的20%。

800

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21

实施舟山市大陆引水三期工程建设,基本完成水务调度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快推进宁波陆上段和金塘岛引水工程。

15542

市水务集团、定海区政府

22

完成嵊泗县大陆(小洋山)引水工程前期工作,争取年底开工。

2000

嵊泗县政府

23

实施菜园镇海水淡化厂建设工程,年度任务完成52%。

6500

24

实施岱山县绿源海水淡化改造工程,完成30%。

5000

岱山县政府

25

实施董家岙至岱南平地水库联网工程、磨心水库联网工程。

1207

26

全面启动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规范化运维管理,完成5个二次供水设施改造。

75

市水务集团,

相关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27

深入实施水环境整治

实施定海城关河(德行桥)省控断面水质达标整治,实施新河整治。

1000

市治水治污办

定海区政府

28

市行政中心周边污水管网破损非开挖修复DN300管约900米,DN400管约260米。

340

新城管委会

29

实施城西河整治。

60

定海区政府

30

实施半塘小河整治。

65

31

实施万金湖河整治。

150

32

实施丰产畈支河、晒盐塘环塘河整治。

200

33

实施城区金叶菜场北侧小河治理。

100

34

实施城区盛家塘支河治理。

100

35

实施城区城东河黄家碶桥段治理。

50

36

实施东围河延伸段源头治理。

150

37

实施中弄河整治。

8000

普陀区政府

 

38

实施里西河、外西河水质综合治理工程。

400

39

实施西岙河周边管网改造工程。

500

40

实施东港街道芦花河(芦花村段)沿河居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200

41

实施高亭长河整治。

400

岱山县政府

42

实施东沙镇上金支河、高亭镇板井潭河、岱西镇岱西河3条河道整治。

600

43

实施临城曾家支河综合治理。

280

新城管委会

44

实施新花小花河综合治理。

4000

45

实施勾山浦道水质综合治理。

500

46

实施勾山河生态治理。

350

47

实施涨塞浦河水质综合治理。

390

48

推进岱山县水生态环境示范试点县建设。

4000

市生态环境局

岱山县政府

49

实施舵岙河(应家湾水库~新塘闸段)综合治理二期工程。

3897

市水利局

普陀区政府

50

实施展茅流域水系综合整治工程。

3779

51

有效提升城乡污水处理

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7公里。

58300

市住建局

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52

实施舟山市污水处理厂一期15万吨/日建设项目,完成50%。

30000

市城投集团

53

实施舟山市污水处理厂配套主管网工程,完成新建管网长5公里。

20000

市水务集团

54

实施金塘镇大浦口污水处理中心(二期)扩建(新增处理能力0.4万立方米/日)工程,完成土建。

2400

定海区政府

55

实施六横城镇污水处理厂扩建(新增处理能力0.9万立方米/日)工程,完成土建。

5000

普陀区政府

56

完成桃花镇公前集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

57

完成岱山县高亭污水处理厂扩建主体工程,启动设备安装。

10000

岱山县政府

58

完成衢山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

59

实施泗礁本岛污水处理厂迁建及配套管线工程,完成设备安装及管道埋设。

12500

嵊泗县政府

60

完成朱家尖区域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土建工程。

5000

普朱管委会

61

实施33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281个以上日处理能力20吨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

530

相关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62

加大农业面源

污染治理

培育“肥药两制”改革示范性农资店5家、试点主体70家。

30

市农业农村局

相关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63

完成农作物取土测土250个,推广配方肥和按方施肥量0.4万吨/年,统防统治面积8.5万亩。

145

相关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64

建设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1条。

50

普陀区政府

65

创建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场18个;成功创建定海区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区)。

200

市海洋与渔业局

相关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66

深化近岸海域污染防治

完成海洋水生生物增殖放流5.5亿单位。

1200

市海洋与渔业局

相关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67

完成嵊泗小菜园交通码头污水接收设施建设。

50

市港航和口岸局

嵊泗县政府

68

加强防洪排涝节水工程建设

开工建设安澜海塘30公里。

6000

市水利局

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69

实施水库除险加固16座,完成12座;海塘提标加固16条15公里,完成8公里;21座闸泵建设,完成11座;山塘整治4座,完成4座。

52000

市水务集团,

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70

新(改)建水文测站55座。

400

相关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71

新建雨水管网10公里。

1700

市住建局

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72

提标改造管网(雨污分流管网)10公里,清淤排水管网840公里。

3300

市城管局、市住建局

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73

实施岱山城区易涝点位整治工程。

1000

岱山县政府

74

实施菜园金平黄泥坎排水管网一期工程,铺设山屿海地块周边市政排水管网。

1500

嵊泗县政府

75

创建4个节水标杆酒店、2个节水标杆校园、10个节水标杆小区和8个节水标杆企业。

48

市水利局

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76

改造节水器具3000套。

30

77

健全河(湖)湾(滩)长制

开展重点河湖健康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20

市治水治污办

相关市级单位、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78

实施河道水质智控监管项目。

170

79

实施清海净滩巡护监管项目。

40

80

深化环境污染整治

实施舟山市污泥处理工程,完成土建50%。

20000

市住建局

市城投集团

81

实施舟山市纳海固体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6万吨/年油泥处置优化调整项目,完成主体工程的50%。

8000

市生态环境局

定海区政府

82

实施舟山电厂煤场封闭改造工程。

1500

83

实施马迹山港料场防尘挡网项目及料场雨污水综合处理项目,完成70%。

20000

嵊泗县政府

84

实施三江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建设,建成投运。

10000

市城投集团

85

实施普陀创新谷5000吨级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主体工程及设备安装,开展调试工作。

4000

普陀区政府

86

实施岱山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厂工程一期项目建设。

11872

岱山县政府

87

新建1座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网自动站。

783

浙江省舟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88

完成临城新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新。

306.5

浙江省舟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89

完成生态站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自动站设备更新及运维。

356

90

完成市本级所属区域环境空气、大气降水、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和环境噪声等各项监测工作。

453

91

完成GC-MS等环境应急监测仪器设备采购。

140

92

建设标准化综合环境实验室。

295

定海区政府

93

完成“便携式多参数气体检测仪(H2S、NH3、CO、O2、HCN)”等一批环境应急监测仪器设备采购。

442

94

开展舟山绿色石化基地项目监督性监测工作。

160

岱山县政府

95

完成“便携式气质联用仪”等一批环境应急监测仪器设备采购。

528

96

探索“五水共智”试点建设

实施治水大脑平台试点建设。

700

市治水治污办

普陀区政府

97

实施“五水共智”重要场景建设,每个县(区)完成3个以上重要场景信息系统建设(每个系统覆盖2个以上乡镇〈街道〉)。

各县(区)政府

 

 地区: 舟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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