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5月21日,我市荔湾区排查发现1例新冠肺炎核酸疑似阳性人员,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统一部署有关要求,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迅速在辖区开展巡查督导工作,指导督导辖区有关商超、住宿餐饮、专业市场等场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市区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继续组织发动辖区商场超市、住宿餐饮、专业市场从业人员接种新冠疫苗,配合相关部门督促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应接尽接”并做好查漏补缺接种工作。引导企业配合市、区两级防控部门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二、全市商超企业、住宿餐饮企业、专业市场要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51号)、《广州市商业服务企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第三版)》规定,落实入口处扫码测温戴口罩,实行“穗康码”或其他通行码通行认证管理,在人员易集聚区设置一米线,严格防范人员过度聚集。增加酒精消毒剂或洗手消毒液等,并加强对环境科学消杀。有关企业要及时更新企业员工在岗名录,继续加大力度落实企业员工健康监测管理、个人防护等常态化的防控措施,仔细做好各类疫情防控台账,主动接受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开展的巡查督导工作,严格落实整改意见。
特此通知。
广州市商务局
2021年5月21日